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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宾雁隔海要价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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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宾雁隔海要价政协常委
所跟贴
别人不会的。我这是对刘的治丧委员会拒绝我列名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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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悲鸣
- (0 Byte) 2005-12-29 周四, 上午3:11
(120 reads)
晏海清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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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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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马先生又信口雌黄了
(213 reads)
时间:
2005-12-29 周四, 上午3:3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因为私下通的电话不能公开,所以在刘宾雁先生活着的时候,我连曾经与他有过电话联系这件事都不曾泄露过。但现在他已死去,尤其是刘宾雁先生这种对历史起过推动作用(不管是推进,还是推退)的人,他的生平行状自然都在可供研究之列。对死人不存在诽谤,这是西方既成的法律。对刘宾雁先生也不能例外。但考虑到他亲友的感情承受能力,我愿意把话说得尽量婉转些,以期保全他身后的形象。但对历史负责,仍是高于个人面子。这才是更其根本的原则。”
既然你以前给自己公布(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私下通的电话找的借口是“这种对历史起过推动作用(不管是推进,还是推退)的人,他的生平行状自然都在可供研究之列”“对历史负责,仍是高于个人面子”,怎么现在又“别人不会的。我这是对刘的治丧委员会拒绝我列名的报复”起来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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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死人不存在诽谤,这是西方既成的法律?
--
消极
- (0 Byte) 2005-12-29 周四, 上午3:48
(122 reads)
至少鞭毛尸的民朋们给老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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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老百姓(真)
- (0 Byte) 2005-12-29 周四, 上午5:39
(129 reads)
毛是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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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
- (0 Byte) 2005-12-29 周四, 上午5:43
(129 reads)
这个容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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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杜
- (55 Byte) 2005-12-29 周四, 上午3:42
(18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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