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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爬上来再次指点老洪马悲鸣的诽谤犯罪严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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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爬上来再次指点老洪马悲鸣的诽谤犯罪严重性质   
所跟贴 啧啧, 法盲也好意思说别人法盲 -- 人之初 - (106 Byte) 2005-12-21 周三, 上午7:50 (144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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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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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行阿,既然你从英子那儿学了这招就敢来充6指头,就让你跟马悲鸣作律师吧,反正他也 (139 reads)      时间: 2005-12-21 周三, 上午8:00

出不了钱。

实质损害完全是律师说的,要不世上也没有诽谤罪胜诉的事了。我楼下说的那爵爷当初就赢得了5百万英镑的赔偿,人家还是上院议员。那家小报不过是说他嫖妓,性质还没老马的诬蔑严重,嘿嘿。老马说的可是洪哲胜教唆收买引诱他人犯法,为此受害人蹲了10年监。这实质损害连瞎子都能看出来,你自己去想想吧,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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