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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必须说汕尾血案一定是中国政府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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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什么必须说汕尾血案一定是中国政府的错
所跟贴
为什么必须说汕尾血案一定是中国政府的错
--
Anonymous
- (1655 Byte) 2005-12-20 周二, 上午9:53
(1338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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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哈哈,林思云哪次不使用诡辩,哪次不是一败涂地?每次都是这招,捏造歪曲对方论点,
(399 reads)
时间:
2005-12-20 周二, 下午1:54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大肆批驳一番,从来不敢把对方的话拷贝下来逐段批驳。漫说讲究高手身份,连起码的decency都没有。跟这种人辩论,完全是跌份。
他这次的烂文字我也没看,看你这帖子不禁哑然失笑:还是那不入流的招数阿:把老王的针对某个具体事件的判断大而化之,变成“王司令主张凡共必错”,然后就义正词严,洋洋洒洒地驳上一通,这就是典型的文革大字报,大概是他去留学日本一场学来的看家功夫。
其实正如你说,人老王是就事论事,一点都没错。我早在<再思考>中说了,无论曲在官方还是民方,事情拖延了一年多都迟迟不能循已有法律渠道解决,要弄到杀人来收场,哪怕是用传统社会的观点来看,都是官家的大错。请问在这场辩论中,有谁从“凡是共党干的事都是错的”这一般性的结论出发进行演绎推理,得出“所以汕尾事件必是共党的错”得个别结论?又有谁从汕尾血案这个具体例子中,归纳出了“凡是共党干的事都是错的”这一般性的结论?这话只有林思云讲过,目的是证明自己的全面客观正确。可惜阿,坛民不是白痴,这种把戏搞出瘾来,只能让人彻底鄙视。
思云这么干,似乎证实了另一留日大贤的指控:他无论什么事,都急于显示自己的见识不同凡响,我看确实有点这个意思,现在他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写的文章越多,出的丑也就越多,简直成了“发言=出丑”,以致大众可以相当安全地下结论说:“凡是林思云反潮流放出来的宏论都是错的,根本不用理睬”。所以,不是老王说“凡共必错”,是老芦果决地通知大众“凡林必错”。
如果谁不相信这一般归纳,请他这就给出个反例来,证明思云确实对过一次。我和他激辩过几次,似乎他没一次是正确的,这里根据记忆列举于下:
1、911事件后,出来宣讲毛泽东“阶级斗争学说”,主张“他们的正义不是我们的正义”,“穿皮鞋的文明不是穿草鞋的文明”,歌颂炸毁世贸双楼的恐怖分子,说他们相当于好莱坞电影舍身炸毁陨石的英雄。
2、本网站建立后,来此宣告“革命自有后来人”,歌颂鼓吹暴力革命,并不惜歪曲事实到将中东回回极端分子基于对西方文明的排斥掀起的恐怖活动说成是相当于辛亥革命的民主革命。
3、歌颂苏联十月革命以及苏联式极权制度。认为苏联的“失败是金”,歌颂列宁斯大林屠民治国,丑诋叶利钦的和平民主改革。
4、执行他日本右派恩师指示不过夜,在那些人发起翻案鼓噪之后,立即来此宣传“侵略无罪”,并推出他个人的伟大发现“抵抗犯法”。
5、使用人类可能想出来的一切诡辩伪造手段,宣称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字中推导出“从未发生过大饥荒”,并毫无证据地入人于罪,制造文革式冤案,一口咬死“刘邓作假”。
此外他还很不光彩地改动人家张纯如的文字,让云儿揭穿,不过具体情节因为我没在意,记不住了。
这结论就是,思云写的文字越多,作为一个有点credibility的honest的写手的形像也就越是荡然无存。如果他有三分自知之明,应该引以上5次大辩论为终生耻辱才是。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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