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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刘因全网友关于“版主舞拳群英惧”的罪证直贴,请大家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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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看了你的被删贴 -- 狼协 - (85 Byte) 2005-12-18 周日, 下午1:12 (347 reads) |
草庵居士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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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我抗议并将提出控诉的之后,将此句改为"恼羞成怒".然后连同我的抗议和其他跟帖一同删除.
因为当时我并未保存.,但此帖确实存在,论坛中也有网友看到.
另外:
既然,没有什么"严重问题",版主删除又为了什么,让这些帖子留在那里让大家判断不更好?难道删除了才是公正?更何况他是与我辩论的当事人,难道当事人是版主就可以删除与之辩论的人的帖子?这也是公正?
一个人既是竞争者又当裁判就是公正?
目前,该人还在下面对本人转贴的一文发出污蔑的文章,本是我转贴的文章并不代表我的意见,就如同这里的个人发表文章并不代表论坛方的意见一样,但他却写文污蔑本居士.难道老狼没有看到这篇文章吗?这是公正?
另,在今天他又污蔑造谣说我欺骗等,请他拿出证据.这篇文章的证据在哪里?这不是污蔑攻击,违反论坛规定是什么?
对老狼花费时间看旧帖表示感谢.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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