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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台独之地缘政治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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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独之地缘政治演变   
所跟贴 台独之地缘政治演变 -- 铁木 - (44 Byte) 2005-12-02 周五, 下午1:37 (420 reads)
dck






加入时间: 2004/04/02
文章: 2801

经验值: 4649


文章标题: 西安市近日发生16名修女被40 名不明身份人士殴打 (289 reads)      时间: 2005-12-02 周五, 下午2:25

作者:dck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西安市近日发生16名修女被40 名不明身份人士殴打的事件,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梵蒂冈星期三发表声明,谴责这起针对手无寸铁的修女所施的暴行。

2005年10月17日,江西省九江县一中教师、法轮功学员费卫东,去商店买东西时讲法轮功真象,被店主举报。警察赶到后,即拉下该店卷帘门,将费卫东当场活活打死。(明慧网)

新三座大山压垮中国老百姓 忍耐已经逼近极限:
在回顾这一年中国老百姓的酸甜苦辣时,都会有一个共同的感觉:2005年的中国城乡居
民,对于高房价、高学费、高医疗费的忍耐,已经逼近极限。(工商时报)

上海60拆迁户向联合国请愿被逮捕: 大约60名被迫拆迁户和住房权活跃人士,星期四在上海遭到警方短暂拘捕,因为他们准备向在此间出席联合国“全球影响高峰会议”的联合国官员递交请愿书,抗议居住权受到侵害。

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事发时井下作业人数又出现变化。新华社星期四公布当时井下有242人比星期三公布的增加一人。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为,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与此同时,有死亡矿工家属反映,当地官员涉嫌克扣抚恤金。

12月1号是世界艾滋病日。根据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星期四提供的消息,在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河南省各级政府派出大批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来到北京抓捕各种到北京参加会议,媒体节目和大学演讲的艾滋病感染者活跃人士。
星期四,海外媒体也报道说,在世界艾滋病日,河南省的一些患艾滋病的上访者却仍然感到在北京求助无门。

中国爱滋增50% 官方回避输血感染

中共对有关毛泽东资料的垄断决不能阻止人们对毛的揭露和批判,关心中国命运的有识之士也决不能因为中共不公布毛的资料而停止对毛的揭露和批判。张戎夫妇尽了自己可能的努力发掘有关史料,力图将毛的丑陋在书中加以暴露,难能可贵。至于书中可能有的不确之处,账也只能算在中共垄断史料的头上。

张戎的自转《鸿》已经被译成三十几种文字,卖了一千万本,在今日西方没有任何一本中国人写的书有类似的影响。她的新作《毛,不为人知的故事》在英国出版时,受到从左到右所有重要媒体一致推崇,不仅有《BBC》,《卫报》,《每日邮报》等敢写敢说的豪放类,也有《泰晤士报》,《经济学家》和《金融时报》平时言必有据的学者型。慷慨激昂为张戎站台的,政界有中国人的老相识末任港督彭定康(C. Pattern),新闻界有《泰晤士报》东亚编辑曾因报道6.4获奖的J. Mirsky, 学术界有伦敦经济学院国际关系系主任中国问题专家M. Yahuda。按照这些人的说法,任何一位理智正常而不带偏见的人,看了张戎的书都不可能对她的结论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怀疑。
该书一周之内便跃居英国非小说类排名榜之首。随后又获得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非小说类排名状元。当该书在第一个非英语国家面世时,德国媒体的精英代表《明镜》对其赞美不落英伦之后。张戎已成为中国历史的新权威,讲演,座谈,签名,采访,四处奔波应接不暇。包括诺贝尔获奖者在内的西方作家里也鲜有享此殊荣的。说张戎是在西方最受尊崇的中国人,恐不为过。在她的演讲会上提出不适当问题的人,被与会者视为“毛主义者”,无法把问话说完。在Amazon卖书网页上对该书的历史真实性有怀疑的读者评语,被其他评论者斥为“丑恶中国人的宣传” 。
张戎此书的主要卖点是论证毛至少“像希特勒一样,或更坏”。相信这点的西方人,恐怕不会认为奉毛衣钵的中国政府比纳粹好多少,进而也很难对半个多世纪以来向这个准纳粹政府妥协并与之合作的中国人有多少好感。当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出现经济政治甚至战略矛盾时(如台湾海峡或东海大路架),这种恶感可能对西方的民意以至事态的发展产生影响,后果很严重。
张戎的书据称是十年钻研之成果,以各国秘密档案和数百知情者采访为依据。如果她的结论正确,后果再严重中国人也应当接受。-金小丁: 比饶舌乌鸦更婪的张戎 -- 评张戎《毛,不为人知的故事》

日前在上海影城举办的纪念中国大陆电影明星赵丹诞辰九十周年电影回顾展上,中共建政首部禁片“武训传”被完整地展示在观众面前,中国媒体称这是
“武训传”被雪藏五十五年来首见天日。

坊间盛传之说不确 上海人事尚未易动. 上月下旬,网上有报道:23日下午刘延东、韩正,在贺国强、赵乐际陪同下到达上海,宣布人事易动。该信息传到沪上,立即遭到否认。据称,这是"中央社"的造谣。"东方网"等上海官方喉舌已经出面驳斥。
据上海友人透露,陈良宇在上海市口碑一贯不佳,百姓敢怒不敢言。他对舆论控制极严,一帮保皇势力极为嚣张,皆因其后台很硬。他的弟弟也是一大恶棍,包庇犯罪分子,无人敢管。坊间早有传闻,要把他调到天津当一把手,可是,天津人能容他吗?也有消息说,要调他去当甘肃省委书记。看来无风不起浪。恶贯满盈的祸国殃民的腐败分子,是没有人欢迎的,迟早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对于上海问题的处理,正在考验着胡温政权的执政能力。民众正拭目以待 。

武大教授语出惊人:高校将成为全中国最大的妓院


日财务大臣 北京买春受制中国

哈哈。外国政客、记者来到中国,被我国安特务引诱嫖娼,或者陷入爱情,然后被拍照存档,立场渐改,此雕虫小技历来有效。(智叟)

访 京 邀 女 子 入 酒 店 房 遭 公 安 查 问
日 财 爷 被 爆 嫖 妓
(苹果日报 2005-12-2)

日 本 首 相 小 泉 纯 一 郎 表 明 下 年 九 月 引 退 , 现 任 财 务 大 臣
谷 垣 祯 一 是 首 相 热 门 继 任 人 之 一 。 前 途 本 来 一 片 光 明 ,
但 谷 垣 昨 天 ( 周 四 ) 爆 出 嫖 妓 疑 云 。 日 本 《 周 刊 文 春 》
翻 旧 帐 指 , 谷 垣 一 九 八 八 年 以 国 会 议 员 身 份 访 问 北 京 期
间 , 邀 请 一 名 中 国 女 子 到 他 的 酒 店 房 间 短 , 被 公 安 查 问
。 谷 垣 昨 日 否 认 嫖 妓 指 控 , 表 明 会 控 告 《 周 刊 文 春 》 诽
谤 。

《 周 刊 文 春 》 昨 天 以 「 谷 垣 祯 一 财 务 大 臣 中 国 人 女 性 『
买 春 』 疑 惑 」 为 题 , 报 道 谷 垣 嫖 妓 疑 云 。 报 道 引 述 消 息
人 士 说 , 谷 垣 八 八 年 往 北 京 出 席 中 日 民 间 人 民 会 议 期 间
, 在 下 榻 酒 店 的 酒 吧 , 将 房 间 锁 匙 交 给 一 名 女 侍 应 , 叫
她 先 上 房 间 , 之 后 他 才 尾 随 上 房 。

发 声 明 澄 清 控 周 刊
据 报 道 , 中 国 公 安 在 谷 垣 入 房 后 不 久 抵 达 , 进 入 房 间 搜
查 , 但 没 有 拘 捕 任 何 人 , 也 没 作 出 起 诉 。 报 道 又 指 , 消
息 来 源 取 得 日 本 警 方 一 份 报 告 , 报 告 对 象 是 曾 被 中 国 当
局 查 问 跟 中 国 女 性 关 系 的 日 本 国 民 。
专 爆 名 人 丑 闻 的 《 周 刊 文 春 》 , 指 为 人 认 真 、 不 苟 言 笑
和 怕 老 婆 的 谷 垣 , 也 有 不 为 人 知 的 过 去 , 质 疑 他 没 有 当
上 首 相 继 任 人 的 应 有 品 格 。 报 道 写 : 「 他 在 深 夜 于 酒 店
引 诱 一 名 相 识 女 性 入 房 , 被 赶 到 的 中 国 公 安 查 问 。 」
《 周 刊 文 春 》 昨 天 出 街 后 , 谷 垣 随 即 发 表 声 明 作 出 澄 清
, 指 「 今 天 《 周 刊 文 春 》 有 关 我 的 报 道 完 全 没 有 根 据 」
。 他 说 , 这 篇 报 道 和 七 年 前 另 一 周 刊 的 报 道 , 均 是 「 虚
构 和 出 于 猜 测 」 。 他 徵 询 过 律 师 意 见 后 , 「 决 定 立 即 采
取 法 律 行 动 , 如 控 告 对 方 诽 谤 。 」 但 《 周 刊 文 春 》 总 编 辑
铃 木 阳 二 坚 称 报 道 真 确 无 误 。
六 十 岁 的 谷 垣 , 是 下 任 首 相 继 任 人 四 大 热 门 之 一 , 其 余
三 人 分 别 是 现 任 内 阁 官 房 长 官 安 倍 晋 三 、 外 相 麻 生 太 郎
和 前 内 阁 官 房 长 官 福 田 康 夫 。 谷 垣 爆 「 嫖 妓 」 丑 闻 , 未
必 影 响 其 仕 途 , 但 报 道 昨 日 在 日 网 上 聊 天 室 引 起 不 少 回
响 。

日 网 友 散 播 阴 谋 论

在 日 本 最 大 网 上 聊 天 室 2channel 上 , 有 日 本 网 友 认 为 , 谷
垣 要 是 真 的 嫖 妓 , 可 真 太 冒 险 了 , 拥 抱 日 本 假 想 敌 的 女
人 更 加 危 险 , 「 跟 桥 本 龙 太 郎 水 平 同 样 差 劲 」 。 也 有 网
友 散 播 阴 谋 论 , 指 这 是 中 国 设 下 的 美 人 计 , 谷 垣 的 丑 闻
报 道 必 定 令 安 倍 和 麻 生 乐 透 。
路 透 社 / 2ch.net


经 改 重 臣 下 任 首 相 热 门



谷 垣 祯 一 是 日 本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推 手 , 即 使 首 相 小 泉 纯
一 郎 和 他 有 分 歧 , 改 组 内 阁 时 也 不 敢 动 他 分 毫 , 足 见 他
在 日 本 经 改 的 地 位 。 他 也 被 视 为 小 泉 的 继 任 人 选 之 一 。

谷 垣 生 于 官 宦 世 家 , 父 亲 谷 垣 专 一 曾 担 任 文 部 科 学 大 臣
。 他 本 无 意 从 政 , 七 二 年 在 东 京 大 学 法 学 部 毕 业 后 挂 牌
当 律 师 , 八 三 年 父 亲 逝 世 , 才 被 迫 继 承 父 业 从 政 。


反 对 修 改 和 平 宪 法
谷 垣 专 一 从 政 后 曾 出 任 科 技 厅 长 官 、 大 藏 省 政 务 次 官 ,
由 于 精 通 经 济 政 策 , ○ 二 年 获 森 喜 朗 委 入 阁 出 任 金 融 再
生 委 员 长 , 小 泉 当 选 首 相 后 , 委 任 他 做 财 政 大 臣 。
谷 垣 为 人 低 调 及 乐 观 , 他 的 座 右 铭 是 「 吹 口 哨 向 前 走 」
, 从 不 表 露 自 己 的 政 治 野 心 。 跟 同 是 下 任 首 相 热 门 人 选
内 阁 官 房 长 官 安 倍 晋 三 和 外 相 麻 生 太 郎 相 比 , 谷 垣 较 温
和 , 他 反 对 修 改 和 平 宪 法 , 支 持 「 轻 军 备 、 重 经 济 」 的
路 线 。
本 报 记 者


(中国时报特派记者黄菁菁/东京一日电) 日本最新一期「周刊文春」杂志爆料,日本财务大臣谷垣祯一曾於一九八八年在中国买春,此事不仅日本警察厅留有存档资料,就连出事当时与谷垣一同到北京开会的人也秘密证实。谷垣祯一本人则坚决否认,面对媒体的追问也表示无可奉告。

周刊文春报导,该志手中掌握了警察厅内部的资料,其中有二到叁页报告记录了,谷垣祯一於十几年前访问中国时涉及买春,遭中国北京公安局调查的资料,该志特别用粗体字标出这份档案资料的内容:

档案号码:10

年月日:昭和64年4月

揭发机关:中国公安部

被揭发人:日本众议院议员谷垣祯一

事件概要:将下榻的「西苑饭店」迪斯可夜总会上熟识的女性带回自己房间,约一个小时後女性离开,公安部将谷垣叫到饭店的另一房间盘问调查。

处分:调查内容不明

曾遭公安盘查 但未拘捕

该报导指出,事情是发生在一九八八年四月,谷垣当时四十叁岁,当上议员才叁年,他随同已故前外相伊东正义、国会议员、大学教授等五十六人的访问团,到北京出席四月二十八到叁十日在西苑饭店召开的第四届「日中民间人会议」。

周刊文春循着到手的情报,查访许多当时与会人士,很多人都推说不知道、不记得,後来终於有几位愿意匿名提供证言。当天谷垣开完会後,跟几个好友在一楼酒吧喝酒,他在席中便将房间钥匙交给一名女服务生,要求她进房等他,谷垣随後也回房。

谷垣和那名中国女子在房间一阵子之後,便有多名北京公安人员找上门,谷垣语焉不详地推说是向该女子学习阿拉伯语,公安还把谷垣单独带到饭店其他房间盘问,但是最後并没有逮捕或拘留他。

报导中指出,当时在中国,外国人与中国女子的接触不被容许,但北京公安局知道谷垣是来参加「日中民间人会议」後,又看在伊东正义的面子上,放过谷垣不过问此事,也没有再向公安上层报告。日本警察厅的资料则是十几年前,在中国大使馆人员的协助下制作的。

今年六十岁的谷垣祯一是小泉首相的後继人选之一,他毕业於东京大学法学系,毕业後曾担任律师,父亲前文部省大臣谷垣专一过世之後,谷垣才出马竞选开始从政,其後担任过科技厅长官、国家公安委员长,○叁年九月被小泉首相指派为财务大臣,今年小泉内阁改组时又再度担任财务大臣。

留把柄 助延长援助年限

周刊文春指出,以认真负责、择善固执、怕老婆出名的谷垣祯一没想到也有不为人知的丑事。不过,也有资深自民党员怀疑,该名女子也有可能是中国的情报工作人员,故意设计谷垣,当时日本政治家访中时都会特别小心美女情报工作员,谷垣当时才刚开始从政,还是太嫩了。

日本政坛上传出类似丑闻的也不只谷垣祯一,桥本龙太郎任职大藏大臣时,与一名中国女性传出丑闻,结果这名女性是北京市公安局的情报人员,当时此事还闹到国会上,且质疑桥本龙太郎为此影响对中国提供ODA援助的决定。

周刊文春质疑,中国驻日大使武大伟於○四年以後,曾前去要求谷垣延长对中国提供ODA的年限,武大伟为何不是循外交管道,反而直接找谷垣,是不是因为谷垣有这个把柄握在中国的手上呢?

谷垣祯一对於周刊文春的报导非常光火,杂志未发行时,便对该志登府采访相当不满,还大声地向该志记者吼说,坚决否认,绝无此事!其後又表示,没什麽可以回答的,无可奉告,要写就写吧!


曾在中南海作辅导报告的宪法学家被控剽窃因组党而被监禁五年的王天成


打假打到共产党头上,共产党其实是中国人作假的后盾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害怕打假,
其实除了害怕自己做假被揭发外,
还有很多人怕共产党纵容有些人作假的事情被揭露出来,
自己以后会失去了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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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中南海作辅导报告的宪法学家被指控抄袭剽窃

中国青年报/包丽敏

(此文已被从《中国青年报》的网站删除,可见打假的真正阻力来自何方)

学术界又一起“剽窃”事件风波乍起。这次被指控“抄袭剽窃”的,是曾于2002年在中南海作过辅导报告的宪法学家周叶中。

但这起“剽窃”风波似乎与以往一般“剽窃”案情节不同。在指控者列出周叶中新着中至少36处有剽窃嫌疑的段落之后,周叶中表示,造成此次事件原因在于,其着作原本标明引用出处的注释,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删除;而这些注释之所以被删,是因为指控者王天成的“身份”。

博导“博盗”?

11月23日,一篇题为《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的文章出现在新语丝网站,文章作者王天成指称,法学教授周叶中与其学生戴激涛在两人合着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中,抄袭了他在数年前发表的两篇论文《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

王天成称,经过核查,《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共四章、268页,外加前言、后记,除了读者可以不看的后记以外,从前言到最后一章,每一章都抄袭、窃取了我的文字。被抄袭、窃取的文字,成为周先生等的立论基础、阐释对象和贯穿在全书的一根主线”。

王天成在“不完全查验的基础上”摘出36处构成“抄袭剽窃”的段落,约四五千字,一一列出,并认为这“已经构成‘博盗’”。

被指控“抄袭剽窃”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由周叶中与其学生戴激涛合着,由人民出版社于2005年9月出版,并被纳入“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之中。

周叶中称,该书是国内研究共和主义的第一本专着。这一点,王天成表示认同。“共和是这几年比较热门的话题。”王天成说。

王天成,1989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2年10月曾在北大法律系任教。现为北京正本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

他自称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共和”这一课题,虽然“离开法学界多年”,但“一直没有放弃过对自己感兴趣的一些问题的研究”,并于1999年写成共计四万多字的两篇论文《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在网上流传。目前同时在网上流传的还有他的《三论共和国》和《四论共和国》。

而《论共和国》一文,则被收录在一本名为《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的书中,于2003年1月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

记者核实了王天成列出的36处有抄袭嫌疑的句子和段落,有些确实雷同,有些甚至只字不差。其中最长的一段达300多字,只是改变了少量词句。

在另一段约200字的雷同段落中,王天成的论文中以“1、2、3”来标示早期混合均衡政体思想家眼中民主的三个重大缺陷,而在周叶中与戴激涛的着作中,除将阿拉伯数字的标示改为“其一、其二、其三”之外,只字不差。

有意思的是,在王天成的《再论共和国》一文中,在“法治主义则可定义为以体现个人尊严和个人自由的法律即限制政府权力的主张和做法……”一句中,误加了一个“即”字;而在周叶中二人的着作中,用了同样的病句。“他们也跟着我错了。”王天成说。

这篇文章同时在学术批评网刊出。该网创办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表示,就王天成列出的36处证据而言,可以认定抄袭事实成立。

博导周叶中

根据《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的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周叶中除去现任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之职外,还有如下头衔:“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而第二作者戴激涛是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系周叶中的学生。

有关媒体报道显示,周叶中“24岁时即当选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为“当时法学界最年轻的理事”;30岁晋升为副教授;33岁升为教授;34岁成为博导。

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信息网的消息称,2004年11月底,时年41岁的周叶中被评选为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这项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评审活动,由全国28名着名法学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学术成就、社会影响和德才兼备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周叶中获得27票,名列第二。

在科研、行政和教学兼顾的情况下,据《武大周报》2004年介绍,“周叶中教授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各类科研项目20多项,独着、主编或与人合着学术专着、教材20余部,是教育部面向21世纪普通本科、研究生和成人本科三本《宪法》统编教材的主编,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10多篇。”并获得各类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和科研成果奖共30多项。

根据《湖北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媒体报道,2002年12月26日,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时年39岁的周叶中,与中国人民大学的许崇德教授一起,以“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题作了辅导报告。

周叶中称,为了此次“讲法”,“讲稿反反复复修改了15遍,熬了5个通宵,司法部领导也经常加班到深夜,中央办公厅、中央政研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领导也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

在《人民日报》2003年11月13日的一篇报道中,周叶中表示,要“做一台宣传法制、普及宪法的播种机”。报道称,从1995年至2003年,他已在各地作过1000多场法制宣传报告。

该报道还称,“3年前,周叶中开始自费研究台湾问题。他已给国家提交了140万字的研究报告,仅购买资料和文稿打印就花去10余万元。他的研究报告多次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周叶中坦诚地说:‘这些钱我可以拿来改善物质生活,但作为一个学者,我有责任研究事关整个国家和民族命运的重大问题。’”

“在周叶中看来,虽然有学者主张学术应该同政治保持距离,但刻意远离政治的学术,不愿意面对政治的所谓纯粹学术,很难说有多大的生命力……他坦然地说:‘为国家分忧,立足国情、提出建设性意见是学者的责任。’”《湖北日报》今年2月的一篇报道如是写道。

在周叶中研究的多个课题中,共和主义同样对中国有现实意义。

“我们一直想就一些基础问题作专题的研究。”周叶中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我们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是什么?共和跟现代政治文明有什么关系?共和跟每个普通老百姓到底又是个什么关系?结合中国的国情又会有些什么影响?从来没有人想过。”

曾在中南海作辅导报告的宪法学家被指控抄袭剽窃

在《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的后记中,周叶中写道:“深入研究宪政,建设宪政中国,理应关注共和主义。”

在这本书最后辟出专门一节论述“宪政中国的共和之道”,其间提到应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着‘天下为公’的共和理念,反映了我国的政权性质,最适合于人民当家做主”;并提到应当“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认为“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特点体现着共和精神”,“另一方面,团结和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两大主题,这是共和精神的集中体现”。

王天成对此表示,周叶中二人这本书“东拼西凑”,尽管以他的许多观点“为立论基础”,但他不打算为此负责。

“跟作者一点关系没有”

记者致电周叶中教授。周教授在电话中表示,此事“如果说有什么不好的话,跟我们作者一点关系没有”,“不仅跟第一作者,跟第二作者也没有关系”,“我们完全遵循的是学术规范,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事情太复杂。”周叶中说。

记者追问是否别有隐情。

周叶中说:“隐情很简单,你(可以)上网查一下王天成的身份(就知道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王天成指控周叶中二人剽窃的帖子11月23日被转贴到世纪学堂论坛后,一个注册于11月24日的ID“glory5678”在25日发帖子“披露”所谓“周叶中事件真相”,称“周的稿件中凡是有关引用王天成……的注释都被删掉”,“……王天成似乎也是因为自由化原因而坐过牢的人,所以,根据有关部门的出版纪律,这些人的名字是不能见于公开出版物和媒体的”。“所以,人民出版社的编辑就提出要周把这些……注释全部删除,周事忙,就要合着者戴激涛处理。后来稿子返回人民出版社之后,编辑见没有删除干净,便自己动手删除”。

这一帖子内容未经核实,发帖人身份也未知。

而当记者问周叶中:“是因为王天成的身份,所以把该有的注释删去了吗?”

周叶中答:“对。”

“那么删除工作是您来做的还是出版社做的?”记者追问。

“我为什么说跟我们没有关系呢?”周叶中这样回答。

“是在得到您允许的情况下删除的吗?”记者再问。

“我前面说我们没有责任,你想想还会是怎么样呢?肯定是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周教授说,“作者肯定没有责任。”

周叶中表示,自己是从网上看到了王天成的论文,“有些方面我不好苟同,有些方面还是有些道理”,但“我在写文章之前不知道他的身份”。

周叶中称,“毕竟我心中无愧”,“我从农民孩子到现在,怎么说呢,一直认准的反正我是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老百姓供养我的这点东西。然后老老实实地做点事。做任何事非常谨慎小心,该怎么做就一定怎么做。”

然而王天成并不认同这样的解释,“像周叶中这样的人物,出版社把那么多注释删掉,能不跟他打招呼?作为编辑来讲,就要防止着作权纠纷的出现。”他说, “再说,他们把注释删掉,觉得不合适出现,那么为什么不把引用的文字也删掉呢?”

王天成疑惑,难道因为“身份”,他的着作权就不应该得到保护了吗?

记者向《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的责任编辑万琪提出采访要求,万琪称,“关于这个事情,不对外接受任何采访”,“现在不方便说这个事情,因为现在正在处理这个事情”。

而人民出版社一位领导表示不愿接受采访,称“我们出版社加工这些书稿的具体细节,一般不对外说的”,“具体细节是我们自己掌握的”。

“我们作为一个读书人,也不希望事情牵扯那么复杂。自己受点影响,吃点亏,就任它去吧。”周叶中说,“第一,不管会怎么样,我都不会去理会这个事;第二,怎么样自有人会有说法;第三,该负什么责该会承担责任的自有人会负责会承担责任。”

那么承担责任的会是谁呢?

此间有评论称,在这一事件中,用一句“中国国情”是否就可以息事宁人了呢?

o 原来王天成也是个主席呀, 这个周叶中从网上看到了王天成的论文,...有些方面还是有些道理, 那么周也 -白兰- [180 bytes] -2005-11-30 19:57 [Click:8]
o 此文已被从《中国青年报》的网站删除,可见打假的真正阻力来自何方 -看好戏



侦探日记:周叶中剽窃事件

1\glory5678

人民出版社的编辑就提出要周把这些涉及这两人的注释全部删除,周事忙,就要合著者戴激涛处理。后来稿子返回人民社之后,编辑见没有删除干净,便自己动手删除。

2\新华文摘

据调查,周叶中等人著作的引文被人民出版社经济编辑室的责任编辑李春生给删了,才引出这些麻烦。

3\Yangzhizhu

"周叶中等人著作的引文被人民出版社经济编辑室的责任编辑李春生给删了",这需要李春生本人(是真名吗?可别撒谎,太容易穿包了,因为该编辑已经找过许多人向王求情了)做出公开声明,并回答为什么只删注释不删引文还去掉引号的理由.另外,请问是删了多少处?如果删了几处,那还是有30处抄袭.

4\fishfish
yangzhizhu:"是真名吗?可别撒谎,太容易穿包了,因为该编辑已经找过许多人向王求情了"

你的话不准确,yangzhizhu,据前《战略与管理》执行主编黄钟说,是有人自称人民出版社编辑给王天成打过电话,说是他要求周叶中删注的,自己也删了一些。王天成提出应有一个出版社的书面证明,以证明他所说的话和身份,结果那个人就再也不与王天成联系了。

有两点是清楚的:1、周始终是知情者;2、能否洗清责任。


侦探日记:责任分析

从目前掌握的线索看,是学生具体操刀,但周仍负主要责任(主犯,即主要犯法人)

线索一
来源:中青报报道

1、值得一提的是,在王天成指控周叶中二人剽窃的帖子11月23日被转贴到世纪学堂论坛后,一个注册于11月24日的ID“glory5678”在25日发帖子“披露”所谓“周叶中事件真相”,称“周的稿件中凡是有关引用王天成……的注释都被删掉”,“……王天成似乎也是因为自由化原因而坐过牢的人,所以,根据有关部门的出版纪律,这些人的名字是不能见于公开出版物和媒体的”。“所以,人民出版社的编辑就提出要周把这些……注释全部删除,周事忙,就要合著者戴激涛处理。后来稿子返回人民出版社之后,编辑见没有删除干净,便自己动手删除”。
2、周叶中表示,自己是从网上看到了王天成的论文,“有些方面我不好苟同,有些方面还是有些道理”,但“我在写文章之前不知道他的身份”。

线索二

据王天成的朋友黄钟(前《战略与管理杂志》执行主编)透露,王在新语丝揭露的第二天下午(24日),周即托王在北大的一位同学说情私了,王的同学首先提到周说“看过王先生的两篇论文,很受启发”云云,但王要求如实说明情况,公开道歉,不能私了,所以斡旋失败。

从以上线索看:
1、周不仅知道王的文章,而且看过,在审读书稿时是能发现抄袭、剽窃的;
2、删除涉及王的注,周是知情的(并非像他所声称不知道);
3、周安排(指令)学生戴激涛删除了注,没删干净的部分(应是少量)编辑动手;
4、周的学生处理过文稿后,按常理会像周汇报,包括请周最后过目审查文稿。

所以——
1、不能简单说周被学生蒙骗了;
2、只删注不删引文,会构成剽窃,这点周应该知道(明知故犯);

戴事在周的领导指导下工作的,处于协从地位,而且,周没有受蒙骗,故周负主要责任。
要知道,这是“名家经典”,稿约只会给周,周也应比出普通著作更重视,更不容易被蒙骗。

周叶中事件卷宗

glory5678
新手上路

2005-11-25 18:28

周叶中事件真相事这样滴

周叶中事件真相,满足大家的求知欲吧,呵呵

其实,不止王天成应该要“指责”周叶中,而且刘军宁也要“指责”周叶中,因为周的稿件中凡是有关引用王天成和刘军宁的注释都被删掉。

说这个话出来,估计大家就应该明白一点道理了。

刘军宁是被有关部门点名的人,王天成似乎也是因为自由化原因而坐过牢的人,所以,根据有关部门的出版纪律,这些人的名字是不能见于公开出版物和媒体的。

所以,人民出版社的编辑就提出要周把这些涉及这两人的注释全部删除,周事忙,就要合著者戴激涛处理。后来稿子返回人民社之后,编辑见没有删除干净,便自己动手删除。

中国国情啊。
这便有了著名的周叶中剽窃事件。

不过,周在书的后记中这样表述:“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不少专家和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在一定程度上算一个弥补吧。

明天或者后天的新京报会有报道,大家去买报纸看吧。

yangzhizhu关于周叶中剽窃事件

关于周叶中剽窃事件,有人压制住了新京报的报道,有人在中青
在线删掉了中青报的报道,还有人把我在凤凰论坛贴的中青
报报道连同我的ID都给删除了.到底是曾为王者师,厉害呀!


陈永苗:当帝师周叶中剽窃《共和国》

可以想象象周叶中这样一个冉冉升起的明日政治之星会公开谈论中共所不喜欢的宪 政共和民主么?

89 之后,很多心怀幽远的仁人志士中,兴起了这种的想法:进入中共来改造,只有我自己掌握了至上权力,才能经由我推动改革,把中国带入民主富强的宪政国家。我不知道周叶中的经历,但是41岁的人,十六年前的洗礼是不可避免的。我料想王沪宁,我的师兄夏勇和周叶中,就象汪精卫一样,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去了。我的师兄夏勇在民间和官方之间左右逢缘,钢丝线走的很好。而先前极近自由主义的政治学博士王沪宁却一头栽进体制,不可自拔。固然可能心中还燃烧着熊熊之火,可是在政治的旋涡之中, 能够来去自如么。凭什么相信自己掌握了权力,就不会被权力和政治污染,而熄灭了熊熊之火?

才41岁的周叶中,急不可耐地剽窃前政治犯王天成的“共和国”。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王沪宁,我的师兄夏勇和周叶中,打入敌人内部是为了成为文职的“袁世凯”或者准“袁世凯”。他们想剽窃攫取的是共和国。他们知道,现有体制不可能达到他的政治野心,他们又不是给一点点希望,就能干巴巴等到老的庸人。他们忍耐,想媳妇熬成婆。但是他们的眼睛余光还是瞄在民间。上半年我宣扬宪政爱国主义,凯迪猫眼看人有网友泄露说,徐友渔和我一起被王沪宁打了小报告,惊动了党中央。我和徐友渔开玩笑说,王沪宁入局前的文章写得很好,是不是王沪宁心底下也想当自由主义旗手,妒忌你 老当思想侦探把你送进政治高压锅。

这样的人,对于中国未来,有总比没有好。张祖桦80年年代曾是胡耀邦的得意门生,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派往美国考察的,作为第三梯队培养,后来因为89年作为书记带领中共中央团委上街而离开。有一次我和张祖桦刘晓波一起吃饭,我说祖桦要是留在体制内现在就好了,结果挨到刘晓波的训斥。我申辩说政治的东西,和利益与力量关系最大,站在体制内外的道德立场并不关键。所以某种意义上,周叶中剽窃前政治犯王天成 的“共和国”,也是一件好事。

似乎才41岁的周叶中已经急不可耐了,与他们的同道已经升到最高院副院长,保密局局长,甚至最核心的边缘,而周叶中自视甚高,什么劳什子“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 ,“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算个屁,曾经和帝王的春风一度并没有给他所要的权力,甚至王沪宁和夏勇的现有成就都不会放在眼里。于是他急噪,没有了耐性,不肯循规蹈矩地等下去,当今的天子,也不时和“宪政共和民主”虚伪地亲热一下,于是就象夏勇 在人权上下赌注一样,周叶中也必须在“宪政共和民主” 下赌注,高风险高利润。还有就他必须为未来留有后路,至少在夏勇和周叶中看来是这样的。可是平常搞政治化了太多时间,到了下赌注临时抱佛脚,也不害怕前政治犯王天成的连累,只好抄袭剽窃 了。

从一开始,我就很支持王天成去揭露甚至起诉周叶中。如果周叶中有夏勇那种左右 逢缘的本事,那也算了。如果没有,那么要么就龟缩回去,要么就学老鹤(贺卫方)站 在民间立场。王天成的揭露或起诉就有这种作用。


王天成:修宪不如拆台(发言稿) --大参考总第2201期(2004.03.12)

什么是共和?共和就是民主!什么是共和国? ... 现在,绝大多数人在英语里仍然把民主和共和混用。
本文作者王天成先生的《论共和国》、《再论共和国》仍然没有把这个问题说清楚。

http://www.bignews.org/20040312.txt
~~~~~~~~~~~~~~~~~~~~~~~~~~~~~~~~
修宪不如拆台(发言稿)

王天成



自从国家领导人宣布要修宪以来,学者们关于修宪的讨论空前热闹了
起来,民间乘机提出了不少用心良苦的建议和呼吁。例如,北京的思源研
究所推出了“双十建议”,而且论证巧妙。又如,一些人围绕是否要求私
产入宪而争论不休。

在这次修宪即将进行之时,我本人更关心那个被叫做“宪法”的文本
之外的宪法问题,在此提出一个不必“修宪”的宪法建议——对人民大会
堂作点小小的改动,拆掉那个主席台,另外专设两张桌子,一张是发言的
讲台,一张是会议主席的宝座所在,还要在会场周边留出一些旁听席。

议会应该是一个平等讨论、自由审议的机构,它的集会场所也应为此
而设计。现在的人民大会堂适合于观看演出,适合于下级瞻仰领导威仪,
却不适合于人民代表畅所欲言、辩论政策。

不同的政体类型有不同的议事大厅。帝制时代的议事大厅,最重要的
地方是皇帝高高在上的御座。而寡头政体的议事大厅,则最好是有一个庄
严的主席台,领袖们集中于其上面南而坐。

所以,我这个建议涉及的虽然只是桌子、椅子的摆放位置,是一个“
小小”的建议,却与政体性质、政府类型有关。如果我国领导人有诚意走
向共和,推进民主宪政,就请他们接受这一建议。

拆掉主席台不必改动那个叫“宪法”的文本一个字,却真正具有一定
的宪法变革意义。那样做并不必然意味着民主共和政体的诞生,但至少会
对许多人的心理和行为方式产生影响。而改变心灵的习性和行为方式,难
道不比在纸上做点文字游戏有意思吗?



这里要特别谈谈什么是共和,因为我们这个国家就叫“共和国”。

在一个叫做“共和国”的国度,什么是共和本来应该是一个最最基本
的政治常识,然而,不幸的是,关于什么是共和,今天对于许多人,包括
专家学者,却还是一个“前沿问题”,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怜、更具讽刺意
味了。(按:共和republic与民主democracy词源不同,意思完全一样。共
和国就是民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就是中华
民国Republic of China的前面加了一个名不副实的“人民”People's而已
。民国出现在中国是一个革命,指最高权力来自人民。中共的“共和国”
是剽窃来的民国。在汉语里,共和与民主的概念都是外来语,翻译的外国
近代概念,与中国古典文献里的个别用法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正好比“
非典”二字出现在《三国演义》里,典韦舍命救曹操,曹事后感叹“非典
,吾命休矣”。在英语里,democracy出自希腊文,republic出自拉丁文,
直到孟德斯鸠,共和与民主是通用的。现代英语里也有一些文章试图区分
二者,据耶鲁大学的达尔(Robert Dahl)教授考证,源头出在美国革命先行
者James Madison那里。麦迪逊武断地把democracy解释成“暴民统治”,
而把republic解释成“代议民主制”。其实完全没有什么学理上的依据。
现在,绝大多数人在英语里仍然把民主和共和混用。本文作者王天成先生
的《论共和国》、《再论共和国》仍然没有把这个问题说清楚。达尔的《
论民主》一书国内有中译本出版。(智叟)

请允许我回顾一下往事,因为我本人就曾经是一个可怜虫。14年前,
当我从北大法律系宪法专业研究生毕业、登上大学讲台的时候,我也不知
道到底什么是共和,只知道它不是君主制、可能与民主有关系。在我的学
生时代,没有任何一个老师给我讲解过共和是什么意思。

也差不多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感觉到需要弄清楚这个问题。1992年
,我到社科院法学所参加一个人权讨论会,见到了一位刚从美国作访问学
者归来的人,他是国内著名的西方法哲学专家,任教于国内一所著名大学
的法学院。我想向他请教一下如何理解共和一词的拉丁语“res publica”
的字面意义(共同的事业、共同的产业)、特别是如何给共和政府下一个
定义,他满脸困惑、一问三不知。

遗憾的是,今天,如果你随机挑一位受过政治学、法学教育的人,向
他提出相同的问题,他很可能仍然是满脸困惑。这就是一个叫作“共和国
”的国家所进行的大学教育!许多人把“共和国”一词经常挂在口上,却
压根不知道什么是共和!



那么,到底什么是共和呢?这不是一个关于共和理论的讨论会,所以
我不想涉及共和主义源远流长的传统、共和与民主的微妙关系等问题,但
是请允许我讲一讲共和主义、共和政体最最基本的一些常识。在今天的中
国,这些常识只有不断地讲才能成为常识。真理不怕重复,怕的是没有人
重复。

共和的基本观念和精神是共治、共有、共享,是和平、温和、平衡。
这意味着社会的各个阶级、各个集团、各个个体都有权参与政府,相互制
约,共享政府的保护;意味着放弃暴力和强权,通过自由的讨论、协商,
来解决不同阶级、集团、个体的利益冲突。

在共和主义者看来,国家不应该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
而应该是是天下的公器。任何阶级专政或某个集团的专政,都是违背共和
原则的。共和原则不会把国民分为三流九等,一部分是“人民”,一部分
是“敌人”,是专政对象,不受宪法保护。

共和政府是由国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和领导人管理、国家权力分别授予
几个不同部门执掌的政府,它有以下三个不可或缺的组织原则:

政府由国民选举产生,选举必须是自由的;

奉行代议制,议会掌管最高立法、决策权;

分权制衡,反对任何个人或集团垄断权力。

共和政府的这三个原则,对于具有一定现代政治知识的人都堪称常识
,然而不幸的是,多少年以来,许多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他们不知
道,违背其中任何一个原则,一个国家的政府就不是共和政府。

例如,一些人经常反对分权制衡,说分权制衡不适合中国国情,他们
不知道他们其实是在反对共和政体,是在说共和政体不适合中国国情。然
而,他们却不反对把这个国家叫共和国,这是多么荒谬可笑。



最后,还是让我回到这次会议的主题——宪政与修宪上来。

简短地说,真正的宪法,其精髓在于保障人民的权利,其关键则在于
确立共和政府。如果“修宪”不是为了还政于民,不是为了实行代议制,
不是为了引进分权制衡,无论修多少次,修出来的其实不是宪法,与宪政
不相干。

关于私产入宪的鼓吹目前很热闹,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从政治上说
,为私有产权说话显然是重要的,但从法律的角度看,“私产”是否“入
宪”并不重要。也就是说,是否在“宪法”中用更漂亮的措词宣布保护私
有产权,是否在“宪法”文本中明确地写上“私有财产权”几个字,对改
进私产保护状况,其实并不重要。

“宪法”文本可以用最漂亮的修辞宣布许多人权,但如果拒绝设定相
应的政府机制,那些人权不过是成年人在纸上的呆板画饼,还不如小孩的
信手涂鸦可爱。

例如,“宪法”中早就承诺了言论、出版、新闻、结社、游行、集会
的自由,但这些自由在哪里呢?可以找到吗?又如,“宪法”还宣布“公
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公有财产真的“神圣”吗?真的“不可侵犯”
吗?

实际上,这些年来,对公有财产的侵犯,比对私人财产的侵犯,还要
严重。保护公有财产不被侵吞、不流失,其紧迫性并不下于保护私有财产
不被侵占、不被掠夺。

重要的是政府类型要变革。现在那个“宪法”中虽然没有“私有财产
权”几个字,但可以用来保护私产的条文还是有的。如果政府类型是适宜
的,有现在那些条文也就够了。如果政府类型不适宜,即使你宣称私产比
公产、比上帝还神圣,它也神圣不起来。



在关于“修宪”的讨论中,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呼吁又提了出来。这
是个涉及政府机制的建议,20年以前就已经有人提过了。如果这次修宪对
此有一定的实质性回应,为纠正侵犯人权的立法设立一定的机制,我认为
,要比做点表面文章,把个别人权条款写得漂亮一些有价值。当然,只要
政府类型没有原则性的变革,我并不想高估它的意义。

如果这次修宪不打算涉及任何政府机制,还不如不修好。宪法是共和
国家的立国章程,它应该高于政府和政党,不应该个人意志化、党纲化。
然而,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有些人却正好背道而驰。不修至少可以减
少一次这种做法,以免继续传播错误的宪法观念。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说修宪不如拆台——拆掉人大会堂主席台。

当然,这大概是我的一厢情愿。

但是,我表达了,所以我舒服了。

(王天成是大陆重要的异议人士、体制外学者。曾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因与胡石根等人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1997年被监禁5年。他所
撰写的《论共和国》、《再论共和国》等长文广泛流传,是近年来大陆传
播自由共和主义的代表作。这是王天成为原定于2003年8月在黑龙江镜泊湖
举行的宪政研讨会准备的发言稿,那个会议被勒令取消。)

论共和国----重申一个伟大的传统
http://www.gongfa.com/republicwangtc.htm

再 论 共 和 国 ---- 一 次 夜 半 对 话
http://www.gongfa.com/republic2wangtc.htm



www.bignews.org 的简体中文 和 繁体中文 和 英文网页中,共有 42 项符合王天成的查询结果
http://www.google.com/search?q=%CD%F5%CC%EC%B3%C9&domains=www.bignews.org&sitesearch=www.bignews.org&meta=lr%3D%26hl%3Dzh-CN&btnG=%BC%EC%CB%F7%B4%F3%B2%CE%BF%BC


一条一条剥去台独走火入魔的看家谬论

王希哲


一、“开罗宣言没有签字,无效”

真可笑。就像儿子某天乱翻父母的陈年仓柜,发现父母当年结婚
的契约没有签字,惊喜万分四处宣布父母婚姻无效一样。

父母婚姻契约是否有效,是否仅仅是个“新闻公报”,由父母来
说,由父母床上合作几十年产生的事实来说,而不是由儿子来说
的。开罗宣言签过字也好,没签过字也好,它是否有效,是要由
美英中苏当事同盟国政府来说,由同盟国战争合作造就的近代历
史事实来说,不是由台独来说的。

完全是常识。任何当事人(国)的契约,可以签字画押,可以君
子协定,其是否有效,端视乎契约后有无悔约赖帐,有无共同事
实执行。事后既不赖帐且一再确认,又事实共同执行,它就有效。
“效”,就在它的共同执行。签没签字,有何关系?没有签字可
以有效;签了字的一样可以无效(除非有更强大的力量来保证它)。

《波茨坦公告》,是开罗宣言的再次确认和直接延伸,签了字没
有?签了。斯大林补签了,杜鲁门签字外,受委托为英、中两国
首相和委员长代签了。盟国《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执行
的直接结果,就是日本天皇的无条件投降诏书;它长期的结果,
就是联合国。它的“有效”已经成为了战后60年世界政治的历史
构成。若《开罗宣言》无效,则《波茨坦公告》无效,当然,日
本无条件投降亦无效,今天的世界现实也全然无效。这正是台独
皇民们半世纪每天作的黄粱大梦!

1950年1月5日,在杜鲁门总统上午发表了台湾主权早已依据开罗
宣言归还中国后,下午,国务卿艾奇逊补充讲演:

“我们的立场是什么呢?在战争期间,美国总统,英国首相和中
国委员长在开罗一致认为,台湾属于日本窃取中国领土,应该把
台湾归还中国。正如总统今天上午指出的,这种说法包括在《波
茨坦公告》中。《波茨坦公告》已作为日本投降的条件之一告诉
日本人。他们也接受了它。而且,这是日本投降的基础。”
(《美国总统公开信件:杜鲁门1950年》p11-12)

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翻了案,也就是把“日本投降
的基础”翻了案。首先是美国大爷能同意吗?天天自慰式的吵闹
(甚至到美国去发广告)“没有签字无效”的把戏,能有什么结
果?台独们死了这条心吧!


二、“麦克阿瑟委托蒋介石军事占领台湾”

又是笑话。麦克阿瑟是什么人?盟军四国首脑协议委任的对日受
降指挥官。蒋介石是什么人?中国元首,美英中苏盟国最高统帅
部四大统帅之一。麦克阿瑟的职权本身来自蒋介石元首的首肯任
命。不是什么“蒋介石依据麦克阿瑟命令受委托军事占领台湾”,
相反,是盟军下属指挥官麦克阿瑟执行包括蒋介石在内的最高统
帅部首长的共同指令,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命令
太平洋战区日军向中国投降,接受中国对台湾主权的光复。

登陆台湾前后,中华民国政府一再声明,它不是什么“军事占领
台湾”(自然台独喜欢鼓吹的什么“军事占领国际法”与它无关),
它是在收复和行使对台湾主权。听到了这些声明,正如杜鲁门所
说,盟国没有异议,“美国及其盟国尊重中国对该岛行使主权”。

不错,韩战爆发后,杜鲁门一度企图翻案,想把台湾解释成美国
委托中华民国的占领。他给在台湾访问的麦克阿瑟的电报说:

“该岛的现实地位是,它是由于盟军在太平洋地区的胜利而取自
日本的领土。与其他相类似的领土一样,在没有采取国际行动来
决定它的前途之前,它的法定地位不能确定下来。中国政府受盟
国的委托,接受该岛日军的投降。这就是中国人之所以现在在那
里的原因”。

麦克阿瑟本人立即回电驳斥了杜鲁门:
“(开罗宣言)这是福摩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归还给中国
的理由。没有必要再来解决福摩萨的归属问题了;就我们方面说,
中国是根据开罗协定的条款拥有福摩萨的。”

请看,正是这位执行官麦克阿瑟本人,彻底否定了“麦克阿瑟委
托蒋介石军事占领台湾”的胡说。
麦克阿瑟是军人,他的一号命令准确地执行了盟军最高统帅部在
开罗和波茨坦发出的关于将台湾主权交还中国的指令,下令日军
向中国投降。没有盟军统帅部的指令,麦克阿瑟没有资格和任何
权力去“委托中国对台湾占领”。假使麦克阿瑟擅自“委托中国
占领”,中国受托占领后竟片面宣布主权,行政管理下去,麦克
阿瑟就必须提出异议,并挥军入台。他没有这样作,据说“让中
国占有台湾成了既成事实”,他就应该被捕上军事法庭接受失职
审判。麦克阿瑟明白,杜鲁门的事后改口的所谓“中国受托占领”
,实际是对他的诬陷,因此,他必须为自己辩护,他必须说明白
“中国是根据开罗协定的条款拥有福摩萨的”,不是什么“受托
军事占领”,就像他在同一个一号命令中,下令库页岛及千岛群
岛日军向苏军投降,决不是他一个区区军事长官麦克阿瑟可以心
血来潮对斯大林“委托”,而是依据盟国波茨坦协议(战胜国利
益分配结果)的指令一样。军人执行的仅仅是国家指令。


三、“《旧金山和约》没有规定台湾收受国,因此中国不拥有
台湾主权”

笑话。且不说,《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无效(无论对中华民国政府
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皆无效),我们要问,在这个世界上难道
失主从强盗手中收复失物,还需要强盗的背书吗?难道还需要强盗
指明“这个赃物我还给你了”,失主才得以“法律上”恢复对失物
的主权吗?不必。除非失主打不过强盗需要强盗的开恩,则无话可
说。我既把强盗打倒在地,它无条件投降,那么我(中国和盟国)
只需要作一件事:命令这头野兽把它的掠夺物吐出来(“放弃”)。
吐出来之后,物归原主和怎样物归原主,完全是战胜国的事情,强
盗日本只有老老实实,毫无置喙讨价还价的余地。它承认物归原主
当然好,是他悔罪反省的表现;它不承认物归原主也罢,反正旧物
已事实回到原主手中,原主随时警惕它再来抢便可。如果居然还需
要日本明言“放弃”后给谁,谁才能“合法”收回它的旧物,战败国就
不是战败国,战胜国就不是战胜国了。为什么台湾的旧皇民喜欢说
“终战”避讳说“战胜”。因为“终战”日本还可以讨价还价,而
“战胜”(一方是无条件投降),则日本毫无讨价还价余地。这正
是台湾皇民们梦想为主子翻案卷土重来的苦心。在翻案的热情上,
他们比日本人还要“日本人”的。

如果此说 ----旧金山和约日本“放弃”了的土地,没有指明还给
谁,就“主权未定”,那么,俄国的南库页岛、千岛群岛,中国的
台澎、西沙南沙,南韩北韩就应该至今通通“主权未定”,不但中
国,还有俄国、朝鲜、韩国都尚有待战败国日本的开恩了。因为这
些土地在旧金山和约里都一样是“放弃”,日本并无指明由谁收受,
为何台独皇民的“国际法”独对台湾有效?

台独分子永远不愿明白,战后中国人民收复台湾,法源不是来自美
国,更不是来自日本,而是来自中国人民光复旧物的天经地义。因
此,本身违背《联合国宣言》盟国必须共同对日缔结和约不得单独
对日媾和的片面的非法的《旧金山和约》对中国人民没有意义。对
中国人民来说,1941年向日本宣战,宣告废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
历史一切对日条约,就是恢复对台主权的开始,1945年10月25日,
日本“台湾总督”安藤利吉依据天皇诏令向中华民国台湾省行政长
官陈仪签具受降,便是中国恢复对台主权法律手续的完成。其他的
一切,无论美日《旧金山和约》怎么说,也无论中华民国对日和约
怎么说,甚至直到1972年北京与东京的中日联合声明关于“台湾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
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都不过是对中国恢复对台湾主权法律手续完成后的程度不等的追认。
而这些追认,有当然好,但并非必须,用中华民国当年驻美大使顾
维钧对杜勒斯的说法“(中国对台湾主权)于波茨坦宣言中已明确
表示,其归属根本无须日本一一追认。”(《战后中日关系的实证
研究》93页)

但在台独眼里,中国是否合法恢复了对台湾主权,全看美国日本的
施舍(这是他们的思维习惯),他们看到旧金山和约日本只是“放
弃”台湾,甚至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日本也是“充分理解和尊重
中国政府的立场”,没有明言把台湾交还中国,便欢天喜地,声言
中国着了道,被美国日本“耍了”,台湾主权未定,要由他们来“
自决”了(又是莫名其妙。“未定”可以当事国再定,也没有任何
人“明言”可以仅仅由“台湾人”来自定呀?)。他们完全不理解,
美日的心计中国人民当然知道,但不在乎。一切靠自己的力量。在
中国人民的眼里,台湾主权回归了中国根本无须美国更不必日本去
“承认”。日本只要乖乖地“充分理解和尊重”,美国只要“不提
出异议”就足够了。以为要日本明言给中国了,中国才拥有台湾主
权,倒是对中国的侮辱了,倒是默认日本有这个拍板台湾的权利了!
不须要!结果,美国在旧金山与日本唱双簧的计谋,中国倒把它看
作日本对“台湾给谁”根本无权发言的战胜国处理投降国的原则了。
美日《旧金山和约》的心计,1972年到了毛泽东周恩来那里,歪打
正着成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尊严的国策了。

台独不高兴抬出《旧金山和约》此计失效,争辩说,“赃物必须要
强盗明言还给你,你才算合法收复。这是国际法!”
莫名其妙。哪里来的这般“国际法”?国际法无非是国际社会,首
先是列强造就和承认的惯例。过去究竟如何不辩论,现在,中国(
还有俄国韩国)从战败的日本强盗手中收回失土主权,无须它置喙
追认(最多听它表示“尊重”),这是世界史的第一例吗?即便是,
而今尔后,它就是国际法。


2005年11月25日
美西海湾
[email protected]



作者:dck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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