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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正义,保卫良知,保卫高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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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正义,保卫良知,保卫高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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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正义,保卫良知,保卫高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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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
- (1878 Byte) 2005-11-09 周三, 下午1:47
(227 reads)
nng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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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北京市司法局通告
(87 reads)
时间:
2005-11-10 周四, 上午3:5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北京市司法局通告
近日,我局陆续接到有关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反映境外有关媒体和一些非法组织利用发传真等方式报导我市晟智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的情况,这些由境外个别不法分子和非法组织杜撰的不实报导歪曲了事实真相,妄称高智晟律师受到政治迫害,企图混淆视听,目的别有用心。为使广大律师了解事实真相,免受蒙蔽,现将对晟智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查处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按照司法部确定的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今年10月份,我局组织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我市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了总结验收,重点检查了58家律师事务所。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律师事务所在“七个规范”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在检查过程中,我局发现晟智律师事务所存在着变更住所地址未做地址变更登记手续、为非本所执业律师出具律师事务所空白介绍信等严重违反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地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的,以及律师事务所采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服务专用文书等方式,为非本所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属于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给予其行政处罚。为此,经我局调查核实后,我们认定晟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拟对其作出停业整顿一年的行政处罚。
近日,我局约见了晟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智晟律师,告知拟给予该所停业整顿一年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高智晟律师固执己见,错误地认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对其个人的一种迫害。随后,高智晟律师通过美国之音、大纪元等境外媒体、网站和一些非法组织等发布了相关文章,对我局与其谈话的内容进行了歪曲报导,试图将我局给晟智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说成是政治迫害,并散布所谓的其为“法轮功”说话遭到政治报复被勒令停业等谣传,鼓动境内外不明真相的人士对党和政府施加压力,以达到逃避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目的。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站在讲大局的高度,认清事实真相,进一步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接受境外媒体和非法组织的不实宣传和歪曲报导,不参与境外媒体及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组织的任何活动。在接到境外媒体和非法组织对晟智律师事务所和高智晟律师的相关报导后,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请各律师事务所迅速将本通告精神传达至本所全体律师。
特此通告。
北京市司法局
2005年11月8日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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