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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丛林哲学变为准官定意识形态提示了重大社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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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丛林哲学变为准官定意识形态提示了重大社会危机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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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丛林哲学变为准官定意识形态提示了重大社会危机 (812 reads)      时间: 2005-10-08 周六, 上午9:01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丛林哲学变为准官定意识形态提示了重大社会危机


芦笛


最近和阿随练“狼羊-点菜律”(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只是他自己看不出来),指出了他的一系列逻辑错误,国内网友小P因发话道:阿随的概念很混乱,但持类似观点的人不少。我当即答道,这很自然,中国处在早期血腥资本主义阶段,本身就是个野蛮丛林,生活在这种弱肉强食险恶环境中的国民自然容易认同社会达尔文主义,正如19世纪的欧洲人一样,咱们不过是按人家走过的路亦步亦趋罢了。

后来yankee网友让我拜读他的“自由”论,接著又和我就美国侵伊战争讨论了半天。他和阿随一正一反,强化了我早就有的印象,那就是,许多中国人不是“犬儒主义”者,就是浪漫主义者。哪怕在同一人身上都这样,在此事上是“犬儒”,在彼事上是“情种”,绝对不会变成清醒的现实主义者。

关于“犬儒主义”我已经说过很多轱辘话了。这个概念很混乱,我在此指的乃是“认为世上没有道义,只有利益的消极的阴暗的现实主义”,而“浪漫主义者”则是指“认为世人行动可以出自高尚的无私精神,重大社会行为可以只基于道义原则的天真同志”。

举具体实例来说吧,阿随在内政上乃是“犬儒主义”者,认定道义完全是P话,世上只有逐利行动,这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但在外交上他又变成大义凛然的浪漫主义者,对美国侵伊作了一系列严厉的道义批判,对朱将军那种祸国殃民行为也给了道义上的热烈喝彩,却从未见过他对这两件事作的功利分析。

民主同志恰好相反。他们以为民主社会完全是基于道义原则建立起来的,民主与专制之间的冲突乃是善恶冲突,前者代表善,后者代表恶。人类活在世上的使命,就是惩恶扬善,破恶立善,实行大破大立,根本不看过去这么做曾经引发过何等社会灾难。但在外交上,他们却又实行弱肉强食的丛林原则,方便地忘记了联合国宪章。不仅如此,他们还愣要用道义去包装丛林哲学,把强国出于自私短视动机去侵略一个弱国,歌颂为“破恶立善”。

其实这两派同志都有一定道理,而且,他们之间的相似程度远远超过了他们自己愿意承认的。看多了这两派无休无止的网上搏斗,我多次想请他们把双方的观点加起来除以二,中和一下,取个均值,则庶几可以逼近真实。

这当然是搞笑,我的意思是说,世上既有“利”,也有“义”。不弄明白这两者的关系,只会一辈子捣浆糊。比起来,浪漫主义比“犬儒主义”的危害更大,因为许多人对西方民主幻灭,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西方世界具有无情丛林的那一面,反倒觉得我党宣传是真实的。

其实,我早在旧作中说过无数次了,人类行为的主要动机就是逐利,这是人类的生物本性决定的,写在基因之中。生存竞争、弱肉强食本是生物行为法则,人类当然不可能彻底摆脱这天性。但人类作为有智慧的社会动物,能够有意识地调控原始的野蛮竞争,设置一系列游戏规则,以期最大限度地减轻竞争带来的自伤力,把它的合力引向自然界,形成一种建设性而非破坏性的力量。要达到这个目的,人类就不能不发明种种“正义”观念。所以,说到底,所谓“道义”,其实还是一种为了人类更合理地生存的功利设计。

所谓“民主制度” ,实质上也就是这么回事。看过拙作《盲人摸象说民主》的读者,应该一眼就能看出,阿随的“狼羊-点菜律”其实早就在那里面讨论过了:


“在我看来,民主是人类社会为了保障和平分赃发明出来的一种妥
协机制。所谓生产斗争,就是人类对大自然进行的有组织的劫掠活
动,所得赃物就是社会创造的财富。因为是集体抢劫,所以就有个
分配问题。人的本性贪得无厌,总想一人独得大饼,于是便发生内
讧,强有力者最后成了强盗头子,将盗帮内部改组为金字塔结构,
各人依据地位高低分得大小不同的份额,于是社会便达成暂时的安
定团结。但多劳少得者总不甘心,趁强者渐弱时便揭竿而起,此时
盗帮便停止劫掠自然界,转为互相屠杀和抢劫,直到决出胜负,形
成新的金字塔。每折腾一次,强盗成员都要凋亡殆尽,从自然界抢
来的财富也大部丧失。

在中国,这游戏玩了几千年,至今还在那儿孜孜不倦地玩。但在西
方,人家玩了几次后便发现这事干得太蠢,与其自相残杀,不如合
理分赃。于是便定出明确的游戏规则来,盗帮内根据社会分工形成
的阶级和集团各自推出自己的代表,在议会里为自己的那个集团争
大饼的份额。为了防止代表们为自己切大饼,便定出了分散权力的
种种措施,规定在大饼上划线定出份额大小(所谓立法)的人不得
主刀(所谓行政),谁是否乱画乱切,由第三方裁定(所谓司法)。
为了防止代表们背叛被代表者,这些人便只能是任期有限的合同工。”


这就是文明化,就是智慧化,就是人类远离丛林的具体表现。这智慧无非是一个常识:

“靠实力独霸大饼当然是个人的理想境界,但那后患无穷,必然要引起公愤,导致内战,最后鸡飞蛋打,身首异处。不如死了这条心,大家按规则来公平竞争,改‘独霸’为‘众人都有份,按贡献分配,但我一定要为自己争到最大份’。”

因为西方世界悟出了这一常识,大家都把脑筋动到按规则竞争上去,个体为自己谋最大利益的行为,也就变成了创造社会财富的合力了。这种社会当然不是平等的(equal),但它是公平的(fair),也就是“机会(权利)平等,但结果不平等”。在我看来,它应该是人类在不完美的人性限制之下,能够设想出来的功利上最合理的生活方式。那合理性说穿了就是一条:把内斗化为建设力,因此实现了真正的稳定,尽管那是动态平衡而不是中国式高压下的静止。

遗憾的是,中国至今还没完成这进化,还在野蛮的丛林中,使用野兽那套,靠拳头决胜负、定高下,由强大者独霸社会财富,弱小者则只有忍气吞声。既然致富的最有效手段乃是恃强抢劫他人,养猪的不如抢猪的,那谁还愿意去养猪?抢夺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到了被抢劫者忍无可忍之时,“羊”就要吃“狼”,实行“剥夺剥夺者”,而这就是中国既往几千年反复上演的悲剧。如今的中国正处在下一轮“剥夺剥夺者”风暴的前夜。

在这种情况下,“狼羊-点菜律”的公开提出并获得许多忠党爱国同志的激赏,当然该算是一个重大的社会进步:它宣告我党的欺骗宣传已经彻底破产,就连拥护我党的同志都不能不亲手撕碎“四个代表”、“新三民主义”(“情为民所系……”)的rosy谎言,承认我党不过是个凭权力抢劫社会财富的官僚资本家集团。

但也正是这点使人不寒而栗:连爱党同志都这么想,草根百姓就更可想而知了。如果“养猪不如抢猪”变成国民的主导意识,则一旦统治者对社会的控制力弱化到了临界点,则神州大地必然为“吃狼抢猪”风暴席卷,而毫无道义观念的暴民会凶残狠毒到何等地步,简直让人不敢想象。

胡中央,for your own sake,走出丛林!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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