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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鲁肃网友屡犯无证指控的诽谤和诱供逼供的侵权错误──就白德为案对网氓进行起码的文明启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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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肃网友屡犯无证指控的诽谤和诱供逼供的侵权错误──就白德为案对网氓进行起码的文明启蒙教育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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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鲁肃网友屡犯无证指控的诽谤和诱供逼供的侵权错误──就白德为案对网氓进行起码的文明启蒙教育 (279 reads)      时间: 2005-8-12 周五, 上午7:43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鲁肃网友屡犯无证指控的诽谤和诱供逼供的侵权错误

──就白德为案对网氓进行起码的文明启蒙教育


芦笛


本人是法盲,本来有英子那专业人士在此,这种问题根本轮不到我饶舌。不过令我懊丧的是,许多人白白出国了一场,有的人甚至满口“民主自由法治”,动不动以“民主先知”身份施教,甚至充当法官平冤决狱,骨子里却仍然是那个不可救药的痞子瓤子,以致闹出一桩又一桩惊天动地的法盲笑话来。前两天老芦评论的《鲁法官乱判葫芦案》尚不足奇([url]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2524226[/url]),眼下这炒作得沸沸扬扬、牵动了无数网民好奇心的“白德为案”更是绝佳例子。

如果大家是文明人,则“白案”根本不是什么问题,更不会成为鲁网用来攻击网站和我本人的破城槌。那理由很简单:在法治国家,程序至上,手段比结果更重要。而白案被鲁肃无事生非炒作成这个恶性模样,完全是他反其道而行之、胡作非为践踏公民常识的结果。

鲁肃和konami那种只受过党教育的野蛮人虽然有了学位,可连生活在西方的文盲都不如。他们不知道最起码的一条:要提出指控,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来,根本就不能靠“福尔摩斯”式的主观猜测,否则就是诽谤。就连取证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如果非法取证,那本身就是犯法行为。

奇怪的是,如此简单的文明常识,鲁肃和konami就是丝毫不懂。两人都以感想代现实,毫无证据就胡乱猜疑,信口开河乱作指控。konami丝毫不作调查就咬定文集作者xlwx 是我的马甲。类似地,鲁肃毫无证据就先咬定BigSur是老网友的马甲,在人家澄清后还不饶,进一步诬蔑他是“条野未亡人”,构成了严重诽谤行为。更恶劣的是,在人家否认之后他态度还非常恶劣,不但矢口抵赖,还反咬一口,说人家回避问题,逼迫人家去为与己毫不相干的条野事件表态,反复多次肆意侵犯人权,竟然也就一无所知还格外理直气壮!

更可笑的是这些人丝毫不知道非法取证是犯法的。因为打不过我,这两位便处心积虑地向网站下手,鲁肃先发动了“争作福尔摩斯”的暴民运动,号召网民在“马甲”上作文章,公开侵犯网民隐私。konami响应他的下流号召,竟然堕落到在外坛公开煽动俱乐部败类披露隐私,这结果就是大量内坛帖子非法流落出去。

这本身就是犯法行为了,可叹的是,该两位网氓还如获至宝,竟然不知道那种非法流露出去的信息只能在LLC一类见不得阳光的阴暗角落流传,却居然当成宝贝拿到正大光明的场合来亮相,以此作证据气势汹汹地质问老狼和我。

其实这下流把戏鲁肃不是第一次干了,他搞假道歉就用了一次,当即被我严肃地批评了一通,告诉他那种使用非法获得、未经当事人认可的证据,本身就是犯法行为。可惜下愚不移,痞子根本不可能学会文明常识。这次他又亮出非法获得的证据,把那当成钢鞭材料,气势汹汹地在罕见攻击侮辱诽谤我!

这白德为案又何尝不如此?我早就反复指出了,白德为是否内坛人士,此前是否使用过其他网名,乃是他的神圣隐私。内坛人士和外坛网民是平等公民,有同等的神圣权利维护自己的隐私。人家爱用几个网名是人家的事,谁也无权过问,更无权逼迫人家披露这种隐私。无论是坛规还是社会公德都不禁止网人使用多个网名,更未授权给任何人追究、调查和披露此类信息。除非某人像konami那样,干出同时使用几个网名“围攻”网友的不道德的事情来,斑竹才有权根据坛规执法。

所以,此事从一开始就是鲁肃违反起码的文明社会准则,无理纠缠白德为、BigSur和条野等人。最令人无法原谅的是,我基于以上认识,强烈抨击鲁网的这种不道德行为,竟然被他使用其特有的阴暗卑劣心理,将其理解为我作贼心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甚至在事实证明了他冤枉了BigSur后,他还不但不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把主观猜测当成证据,诬指白是内坛人士(今天他还重复了这一诽谤),甚至软硬兼施,以网站名声威胁,以私人“恩惠”讹诈,以道德的“圆满境界”引诱,威胁诱导白自己说出真相来。这就是错上加错了。

老道在楼下告诉白德为,谁也无权利让他自己透露隐私,除非芦笛和鲁肃也这么干。这其实并不对。哪怕是我们披露了隐私,也并不就此获得逼迫对方采取同等行动的道德法律权利。连老道那文明同志都拎勿清这问题,可见海外中国人中缺乏文明常识到了何等严重地步。

根据以上介绍的文明常识,立刻就可以看出,从程序和手段来判断,鲁网完全构成了无证指控的诽谤行为以及逼供诱供的侵犯人权行为。不管白德为明天是否开口披露自己的隐私,他披露的结果如何,鲁网都已经严重践踏了法律程序和手段,构成了这两项严重的错误行为。白先生的真情如何是另外一回事,即使鲁网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蒙对了,他确实是内坛人士,那也绝对无法改变鲁网已经犯下这两项严重错误的事实。

现在假定白德为明天披露真相,再来分析其结果对鲁网错误的影响。答案无非是两种:要么他确实是内坛人士,要么他不是。无论何种情况,鲁网的罪孽都只会因白披露隐私而变得更深重。

前面已经说过:无论结果如何,鲁网此前已经构成了诽谤侵权行为,继发的事件根本就不可能冲销他的这些罪孽。相反,如果白是内坛人士,那鲁的罪孽更严重。谁都知道这将证实鲁的指控,白的名声必然因此在愚民心目中一落千丈。鲁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竟然不惜用“私恩”去讹诈、以伪道德境界去诱导白披露隐私,白因此而不堪感情上、“道德”上的压力,被迫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证言,则这势必加重上述鲁的非法行为已经造成的对白的严重后果。如果考虑到白因此经受的非人折磨和无形中的舆论压力,白的心理健康损失绝对是无从估量的,而这一切不过是因为鲁网复仇心切的结果!

不仅如此,如果白确实是内坛人士,以鲁肃、konami那些人毫无内省忏悔精神的一贯冥顽不灵的作风,他们一定不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将那当成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愚民的价值观将因此受到影响,从此他们那种以疑神疑鬼胡乱猜测为聪明睿智、以无端诽谤他人为正义的下流作法必然盛行全网,以致网民个个争作“福尔摩斯”,人人争窥他人隐私,必然要在客观上助长那种大规模泄露企业内部隐私、并将这种非法获得的信息用作堂而皇之的证据的歪风邪气。

如果白不是内坛人士,那后果倒没这么严重。当然,白被迫作出在为其自由意愿支配下绝对不会做出的证言的事实已经造成,这势必加重鲁此前已经作下的罪孽。但好在它能给鲁那种犯法行为的嚣张气焰一个打击,比起上面说的那种严重后果来,鲁的胡作非为造下的孽相对要小得多。

上面分析的是白披露真相的情况。如果白行使他的天赋人权,拒绝披露隐私,则鲁的罪孽就只限于无据诽谤和诱供逼供的侵犯人权行为上,没有被进一步加重。

到底怎么办,当然是白的自由决定。上面只是作点客观分析,目的是通过指出鲁肃的严重罪孽进行文明常识启蒙教育,并非鼓励白德为先生披露或不披露隐私。我想在此重申:你是否披露隐私,和我什么相干都没有,为日后良心平安计,我绝对不愿趟进这下流脏水去,以免在无意中起到了诱供逼供或禁止你披露隐私的下流作用。我既不鼓励你披露隐私,也不鼓励你不披露隐私。我只想告诉你,到底怎么决定,完全是你天赋人权,哪怕是玉皇大帝也管不着。我过去为了网站名声,请求你披露真相,现在我意识到这是错误的,我不该向流氓施加的压力屈服,否则就是鼓励这种流氓行为,特此向你道歉并收回原请求。

总而言之,希望白先生不要向鲁网层出不穷的“良心”讹诈和“道德”逼迫屈服,完全摒弃外界压力,绝对基于自己的自由意愿作出决定,更不要把你这事和我恢复网名留在此地莫名其妙地联系在一起。否则你就是强奸我的意志,对我进行赤裸裸的emotional blackmail,我绝不会对此屈服,牺牲我的自由意志,因此而违心留下来,使用芦笛的网名在此写作。谢谢!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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