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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先生请进--请网友转安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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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丁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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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安先生:
以前在网上常读到您的大作,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关于六四的思考和讨论。先生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是一个直率的人。
先生此帖,我想您有您的道理。在相当的程度上,我也同意您的道理。可是,我想说,您对一些朋友,特别是国内朋友的指责,是不是有点苛求了?
《我们愿陪刘荻坐牢》签名者,除了其中有一个老同学,其余我几乎都不认识,但是不少人的文章,在网上是经常可以读到的。我不认为他们是在作“秀”,理由很简单,这样做给他们个人带不来什么好处。特别是,其中好多朋友是生活在国内。
举个例子吧。其中有廖亦武先生。廖先生在六四后坐了多年牢,失去了家庭。出狱后,他以不妥协的姿态,生活在民间。他的中国底层采访录,是当代中文世界独一无二的文字。你可以想象,他必须冒多大的危险才能一年一年地写中国当代的冤狱案例。前些日子,国内某网站的网友举行聚会,廖先生以网友身份到场,国安也就到了场。
不,安先生,指责廖先生这样的人作“秀”,是我万万不能同意的。您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您不应该指责他们。
当然,我一开始就说了,您有您的道理,有您的思路。读您的帖子的时候,我是以“positive”的态度来读的,所以,即使我不认同您对他们的指责,我还是可以从您的帖子里读到有益的想法。那么,您在读《我们愿陪刘荻坐牢》的时候,您在看待刘晓波先生、廖亦武先生、安替先生等等在国内,在民间坚持自由写作的时候,或者看待那些流亡国外清贫生活而关心着中国的朋友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有一点“positive”的角度。只要想一想,如果他们也沉默了,有什么好?
两百多年前。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美国先贤们制定了他们的合众国宪法。没有一个参加会议的人对这个宪法是完全满意的。这时候,他们之中最年长的人,81岁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说了一番话。他说,我对这个宪法也有很多不同意的地方,但是我年纪大,经历得多了,我有过很多次经验,原来以为自己是正确的,事后却证明别人是正确的。年纪越大,经历过的这样的事情就越多。所以,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越来越觉得,当自己不同意什么的时候,也许别人是对的。现在,面对这个我不能全同意的宪法,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不同意的地方,也许将来会证明,别人才是正确的。所以,我会在这个我不能全部同意的宪法上签字。
安先生,中国的事情是很艰难的。在这艰难面前,我们会面对异见。不要让正义感降低了我们看到异见价值的智慧。
原谅老丁冒昧。
老丁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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