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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中国民主党临时委员会公告   
所跟贴 转贴:中国民主党临时委员会公告 -- Anonymous - (1046 Byte) 2002-7-16 周二, 上午10:55 (40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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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苏绍智:三权鼎立是防止专制独裁的唯一途径 (66 reads)      时间: 2003-9-18 周四, 下午9:3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三权鼎立是防止专制独裁的唯一途径



  苏绍智



  长期以来,中共领导层不断生称要坚决抵制三权鼎立的政治模式。



  中共高层之反对三权鼎立,有其历史根据和理论根源,应予揭露和批

驳。



  三权鼎立是通俗说法,政治学上应称为分权原则,或分权制衡原则。

分权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三个国家机关

独立行使;制衡指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监督

、互相平衡的作用。分权制衡是防止掌权的部门和人过分集权以至走向腐

败的关键。西方主要国家从绝对君主制向立宪君主制和民主立宪转变的过

程中,有限政府和分权制衡原则起了决定性的促进作用,而分权制衡原则

又是实现有限政府的保障。分权制衡原则为民主国家的宪法确认为基本原

则。现在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无不采用分权制衡原则。



  废弃分权制衡原则始于马克思之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马克思认为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应当实施无产阶级专政。为此,他提出打碎旧的国家

机器并建立新的国家机器的原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首

先改变了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废弃分权制衡原则。公社是监管立法和行

政的工作机关,实行议行合一原则。议行合一原则的精髓就是无产阶级专

政。



  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对这个原则予以肯定。二十世纪出现的各个

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都奉行无产阶级专政,因而都实行议行合一原则,废弃

分权制衡原则。列宁、斯大林以来,则不提议行合一,改提更能反映共产

党领导权的民主集中制。邓小平、江泽民等在讲到抵制三权鼎立的同时,

必然强调保卫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正面的提法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

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实际上,无产阶级专政即共产党专政,一切在共产党

的集中领导之下。大陆学者李慎之曾指出:民主集中制,只是一种新式独

裁,即极权主义的别名,根本不是什么民主。李慎之认为倒是康生讲了老

实话:“民主集中制要点在集中,民主无非是个形容词而已。”



  毛泽东为了强调党的领导,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党的一元化领导

的理论。其基本要求是:党、政、军、民、学,党居于领导一切的地位,

而全党又必须绝对服从中央。毛泽东多次强调集中以反对所谓的分散主义

,他提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的工作方法,又

提出“第一书记挂帅”的原则,致使中国的政治体制长期存在着高度集权

,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痼疾,始终难以解脱。



  邓小平也多次说过不能搞多党竞争和三权鼎立,认为民主集中制是中

国的优越性所在。



  他的理论是:在民主集中制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做出某一项决定可以

立即实行,没有那么多反反复复,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他还

举了搞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经济特区之事为例。



  邓小平的这个论点,缺乏辩证法,实乃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实践早已

检验证明:没有分权制衡而出个人专断,固然决定较快,但一个人或一个

党的认识毕竟有限,错误和风险都是很大的。例如由毛泽东个人决定的反

右、三面红旗和文化大革命等,无不在中国造成极大的灾难,如果有分权

制衡,经过协商论证,此类错误可以避免。这正从反面说明分权制衡有其

优越性。



  邓小平还有一个著名的论点是:“三权鼎立实际上是三个政府,自己

向自己打架,造成了麻烦。”这种论点,一是充满了中国几千年皇权专制

主义“乾纲独断”的影响,二是对西方的政治体制缺乏的基本的认识。所

谓“打架”和“麻烦”,正是有关机关制衡和人民参政议政以免个人专断

的表现。而且,在三权分立的实行过程中还导入了部分权力融和的合理因

素,使得三权不仅互相对抗,而且相互平衡,如在总统制国家里体现为立

法、行政、司法三权的互相渗透,使民主宪政社会既稳定又快速发展。



  江泽民则是把三权鼎立看作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而为保卫民主

集中制而大声疾呼。他在中共成立八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说:“全党同志

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集中制的

本领,……,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党的领

导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坚决抵制西方

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响。”



  这正说明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中和党的一元化领导,而三权鼎立则是专

制集权的克星,这正是三权鼎立即分权制衡原则的优越性。



  分权制衡原则之不为中共高层领导所容许,于此可见一斑。



  除了中共历届高层领导外,中国的教育部门也一直在向青年灌输反对

三权分立的观念。大陆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中国宪法》(1989年出版)认为

分权制衡原则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理由是:“无产阶级从其阶级本质

及肩负的历史任务来说是不谋求特权,也不容许谋求其特权的,即使在个

别社会主义国家中由于受长期封建传统影响,还存在有特权思想和谋求特

权的人,但这种思想和行为不是工人阶级本质的表现,也不在社会主义制

度下占据统治地位,而且可以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运用法的强制力量予

以肃清。因而不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如何,都没有必要运用分权原则。





  这个论点很有意思,其实它承认分权原则是抑制特权的有力武器,只

因为共产党执政的国家的统治阶级被先验地认为不谋求特权,即使有个别

谋求特权的人,也可以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用法的强制力量来肃清,因

而没有必要运用分权原则。这种说教证之现实,实在是苍白无力,自欺欺

人。现在人人都已经明白:即使是本质比较好的人也可以被权力腐蚀,绝

对权力绝对腐蚀,凡有权力的所在,就会谋求特权的人,地球上共产党执

政的国家没有一个不存在谋求特权的人,贪腐无可避免,有的国家已经因

此瓦解,中国亦已陷于腐败难治的险境。《中国宪法》的提法恰恰从反面

论证了分权制衡的优越性和必要性。



  分权制衡既是实行民主宪政的必要条件,也是共产党执政国家整治腐

败的不二法门,乃至是防止专制独裁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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