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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撤回“國安法”後的隨感
 
 
 
 香港的“國安法”,俗稱“23條”,一時間甚囂塵上,由出台後保皇黨及左派的強力支持政府堅定的立法取向而引發社會各階層的反彈,民主派的堅決反對和抗爭,終於胎死腹中。然而,人們不禁要問,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雖然立法與反對立法的各方告一段落,但倉悴立法動機的背後令人深思!共產黨代言人唐家璇前後的言論表明一國兩制日漸侵蝕。唐說:「回歸不立國安法,就沒有意義;外國早就成事等等。」最近又說:「國安法是特區自行立法的工作。」委過其實的荒謬咀臉,暴露無遺。接著外交部放話:「立法是香港內部事務,外國不可說三道四,使人覺得河水井水混為一談。如果認真理解共產黨政權缺乏廣泛的國民參與;同時缺乏廣大的民意基礎之前提下,各項立法,名為國家安全,實為繼續獨裁專制舖路,置民意不顧,一意孤行,最終在7.1超過五十萬巿民上街抗爭的壓力下,立法就此為止。這些說明什麼?
 
 
 
 我們主張“國安法”的立法工作,體現憲制責任。但我們同時主張只有當香港政治制度實施全民普選,行政首長及立法議會全部由直接選舉,一人一票的平等原則;區議會不可設委任制,之後再立法效果較為適合。立法守法相輔相成,國民生計,政治議題,影響深遠,豈能忽視!
 
 
 
 民主自由園地9月刊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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