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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再答余大郎:对兄一再出示材料,证明本人批评你就是批评得有理有据,本人在此特表深深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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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再答余大郎:对兄一再出示材料,证明本人批评你就是批评得有理有据,本人在此特表深深谢意!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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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提上来】再答余大郎:对兄一再出示材料,证明本人批评你就是批评得有理有据,本人在此特表深深谢意! (512 reads)      时间: 2003-9-08 周一, 上午6:2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高寒此贴,极为霸道无礼。】



“霸道无礼”是你的价值判断;本人出示的帖子,是“事实判断”,是铁一般的证据,是一切价值判断的基础,更是一切谎言、诡辩、狡辩的天敌!





【我在此问题上是明朗的,你高寒讹我没用,不过是自曝其丑。】



第一、我之出证,是本人的编造,还是先生您的大作?



第二、我所批评的那个帖子丝毫未涉及第三者是我的编造还是您帖子本身的内容?



第三、本人跟帖对你的批评是仅仅出现在此帖之下还是也跟在其它贵帖之后?



如果对以上三者答案均是肯定的前者,那么,“自曝其丑”四个字就回赠与您吧,请余兄笑纳。





【其一,我一直是反对安魂曲在:“热流”问题上做文章“无限上纲”的。奸坛与博迅都有贴为证。】



您的这段议论,只能对——譬如说并如果有的话——那说你“支持安某人”的论点构成有效反驳。可这对本人而言却是无的放矢。请注意本人的论点是“各打五十大板”,“半斤八两”,“瞎搅和”,而不是说的您对安某人打了零大板。所以,用您曾经对某人打过板子——姑且就算您打过49.9999 板吧——来反驳那对您“各打五十大板”的批评,其效果刚好适得其反。因为您举出的证据恰恰是直接证实您论敌的观点的。恰恰是证明您的批评者对您的批评是有根有据、并可从您自己提供的证据中得到证实的。在此,我要对您出示证据来证明本人论点的友好举动表示由衷的感谢。





【其二,虽然我把捏不准“老狐狸”是谁,但我对他此贴持批评态度是有目共赌的。你和古迷欲加之罪而显出一番比革命还要革命的样子攻我,改变不了事实。】



理由同上:我要对您出示证据来证明本人论点的友好举动表示由衷的感谢。





【其三,在此贴前,我才上了一篇贴对茉莉的“要求”提出了不同看法,间接批了古迷,直接支持了狼协(见下附LINK)。这才是有争论的地方。】



第一、这是另外的五十大板而已,第三次感谢您为我的批评提供了强而有力的论据。因为这里除了进一步的支持了本人的“半斤八两”的批评外,看不到丝毫对本人的反驳。



第二、本人没有对狼-古之争发表过丝毫意见,本人的跟帖对象十分明确而单一。如果您对自己的观点有点自信力的话,应当为您自己的观点辩护,而不是去为与我们争论无关者的观点辩护,也不要将无关的人和事牵扯进来。



第三、本人在回国问题上的观点明确。任何人都可以查得到本人的帖子。顺便一提,你这次在网上公开表态的那个帖子,实际是在您读了本人就此事致您的一封信之后而写出的(真是又一个按捺不住要出风头的有力证明)。关于回国问题,本人至少与茉莉就已经私下讨论过好几个月了。本人的意见一以惯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但我也从不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人,更不愿如您一般为做点网上小秀而就此挑明来公开争论(如果眼下茉莉不反对,我甚至可以公布我俩自今春就开始讨论此题的几封信件)。所以,你明知如此。却为了“打人”方便而杜撰出一个什么“高寒挂帅攻上来”、“高-茉-古联军”之类,这只能说明您对自己的观点毫无自信心而要借助于杜撰——姑且不用“撒谎”、“造谣”这类言重的词儿——来脱困而已。





【《礼》贴虽无直谈老狼事,但在我确是有感而发。】



第一、这里您实际已经承认了在与本人的争论中引进第三者并无事实依据。



第二、如此也就意味着您已经认可了本人的如下反驳:您在与本人的这次争论中所涉及到的任何第三者的全部文字统属无效信息。



第三、尽管本人和其它网友均只能根据您的帖子本身作出自己的判断,但是,在此本人姑且接受您的这个“自由心证”。



第四、但是必须同时指出,您的这个“自由心证”在任何意义上都构不成对本人论点的丝毫反驳,它的意义仅仅在于:本人可予接受其作为您的一个“下台台阶”,如此而已。





【其三,你的为人,我由此得到深刻印象,你要干啥就干啥。I don't care.】



辩论学上有一条定理:某人从论事论理转为论人之日,就是该人理屈词穷之时。





****************



附件:



作者: 余大郎 高寒此贴,极为霸道无礼。 9/7/2003 15:35 [Click:8]



我在此问题上是明朗的,你高寒讹我没用,不过是自曝其丑。



其一,我一直是反对安魂曲在:“热流”问题上做文章“无

限上纲”的。奸坛与博迅都有贴为证。





其二,虽然我把捏不准“老狐狸”是谁,但我对他此贴持批

评态度是有目共赌的。你和古迷欲加之罪而显出一番比革命

还要革命的样子攻我,改变不了事实。



其三,在此贴前,我才上了一篇贴对茉莉的“要求”提出了

不同看法,间接批了古迷,直接支持了狼协(见下附LINK)。

这才是有争论的地方。《礼》贴虽无直谈老狼事,但在我确

是有感而发。



其三,你的为人,我由此得到深刻印象,你要干啥就干啥。

I don't care.











http://chinaway.org >中国民运刊物《中国之路》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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