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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冼岩专稿:司法独立──狗咬狗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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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冼岩专稿:司法独立──狗咬狗的游戏?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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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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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冼岩专稿:司法独立──狗咬狗的游戏? (244 reads)      时间: 2003-9-05 周五, 上午1:59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冼岩专稿:司法独立──狗咬狗的游戏?



“司法独立”的呼声,在中国大陆正日渐高涨。许多人把它当作了根治司

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之途;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当前语境下,

政治改革唯一有可能迈出、因而应该极力争取迈出的第一步。



笔者感到困惑的是:从民意调查的结论看,

当前中国司法腐败程度高居腐败排行榜第

二,仅次於吏治腐败,高出於各类经济腐

败。既然司法系统本身已严重腐化,司法独立後,司法系统所受制约更

少,腐败只可能越来越严重,怎麽这种腐败的催化剂反而被认定是根治

腐败的灵丹妙药呢?



现行体制虽然使党权能干预司法,但毕竟也对司法系统本身构成一种节

制,使其行为多少有所顾忌。一旦司法独立,司法人员将大权独揽,不

但不再受党政方面的制约,而且据说还必须避免民意舆情的“干扰”,以

保证法律执行的“独立性”和超然性。这样一种乾纲独断,在中国现有环

境下,怎麽保证它不会遵循“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逻缉,走向更加

腐败、变本加厉?



当然,司法系统内部尽可在司法独立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起种种自我考察

和监管机制,但这是无济於事的。如果这种自我监管足可生效,共产党

就能自己管好自己,那也就根本不会有所谓“腐败”,也根本就不再需要

什麽“司法独立”了。



如果说“司法独立”并无助於

抑制当前民众普遍关注的司

法腐败、无助於实现司法公

正,亦即“司法独立”并非针

对腐败与公正问题而来,那

麽它的意义又何在呢?



有人说这是为了保障法律的

权威和尊严,培育社会的法

治传统和民众的法治意识,

为将来实现真正的法治打下

基础。



问题是,如果法律本身是被扭曲的、司法本身是黑暗的,这样的法律和

司法,能赢得人们的尊重吗?人们为什麽要尊重这些腐败分子及其可怜

道具的权威?如果程序正义基本上就等同於实质上的不正义;左右官司

胜负的,始终只是那条看不见的利益权势之链条,这样的程序,要之何

益?司法独不独立,又有何分别?



中国的现状是:法律被扭曲,司法少公正,法官腐败,法学家也腐败─

─看一看为刘涌一案出具“专家意见书”的那些法律权威,就知道中国的

所谓“法学家”大多是些什麽货色;就知道在他们心中,究竟还有多少正

义和良知;就知道在这些人心目中,所谓“法律和司法”,究竟是维护社

会秩序和公正的利器,还是他们个人的摇钱树、聚宝盆。



不要以为这些人只是“极少数”,在市场拜金主义价值潮流的裹挟下、在

“劣币驱逐良币”逆向选择机制的驱动下,这样的人正占据各方主流、正

成为“精英阶层”的整体性基本特徵。剩下的非精英,大多仰视之、心向

往之,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当今中国法学家与法官的关系很有意思,颇具代表意义。他们大多是些

师生亲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利益血脉相连,於是联结成一张

张庞大的关系网络。笔者就数次听到这种说法:花多少钱,就可以请某

一级别的“法学权威”出具“专家意见书”;为刘涌一案出具“意见”的专

家,也公开承认收了刘家的钱──可见这已是公开的“市场经济规则”,

业内人士已经见怪不怪。只有行外人士还会奇怪:这样的“意见书”有用

吗?法官们干吗要理睬这个?──这话那些专家权威听了急得只有跺

脚:毕竟还是不好直接上电视台打广告,明言质量叁保。



“专家意见书”的份量价值,并非源於具体办案人对这些“意见书”的出

具者们的道德文章怀有多少敬意,而是每一份“意见书”背後,都站着一

大堆“法学权威”、以及他们的亲朋学友。这些人构成了大大小小的关系

网,大则可覆盖整个法律界、少有遗漏,小也至少能延伸到案发之地

(否则就不会有人偏偏找他来“出具”了,可找的主儿多着呢,这一行内

也并不缺少竞争;虽然是行走在光暗之间,或许也符合“市场经济规

律”)。法官及相关办案人员不理会这样的“意见书”,就得罪了後面这

些人、得罪了整个关系网。一下子树敌这麽多,并且都是些有头有脸、

手腕通天的“角儿”,你以後还怎麽混?往极端□说,除非你从此挪个窝

、或者乾脆离开司法界,否则你以後的日子别想好过──尤其是将来“司

法独立”了,这些人可就更可以生杀予夺了。涉及到个人利益前途,法官

们不会不知道应该怎麽做──这就是所谓“法学权威”权威之奥秘,这也

是这些“意见书”比之香灰黄纸灵验得多的原因。概言之,出具“专家意

见书”,正是居於二线的“专家学者”,参入一线分肥的一种市场经济运

作模式。



如此就不难明白,为什麽那

麽多“专家学者”,对近在眼

前,民众深恶痛绝、日渐严

重的司法腐败熟视无睹、束

手无策,却把九天之外、远

水不救近渴的“司法独立”喊

得震天响。他们对司法腐

败,不但没有切肤之痛,反

而感到涌泉之恩。因此,他

们除了在人前表演义愤填膺

外,绝对舍不得对腐败动真

章,绝对不愿意自砸饭碗。

他们真正想做的,只是尽可

能扩大这只饭碗,并且将之

加固和抛光。因此,他们要

力争扩张和独揽司法体系内的设租寻租权力;因此,他们才会表现出刚

抽完鸦片後异乎寻常的兴致,死揪住对改善现状没有任何助益的“司法独

立”不放。



阴谋总是与理想并行,除了这些利益是非中人,将“司法独立”的口号喊

得响亮、迫切之外,另有一些察觉不到其中猫腻的理想主义者,也混在

其中一厢情愿地大声应和。人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前面那些人仍然盘据

着法律界,司法公正就不可能拨云见日;人们同样有理由相信,对於已

经建立起成熟腐败分赃体系的法律界来说,所谓“司法独立”不过是将寻

租能力由一部分人转移到另一部分人、使更少的人垄断和独占寻租收益

的重新圈地运动,只不过是“狗咬狗、一嘴毛”的游戏而已。



如果法律本身被扭曲,“以法治国”又有何意义?如果司法界本身是污秽

的,“司法独立”又能解决什麽问题?在现实语境下,明明是法律精英出

於利益和权力争夺、出於扩大和垄断司法权力寻租地盘的“司法独立”运

动,却偏偏被描述为“司法公正”的护身符、政治改革的先声,并且能赢

得那麽多的认同和掌声看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只要掌握了话语权,

就不必再担心能不能为自己的猫腻找到官冕堂皇的理由藉口。



没有适度的社会力量均衡,真正的正义如同真正的民主一样,都会少了

依托,无法生根立足。在现实条件下,如果弱势者无法对抗强势者的欺

凌剥夺,需要一个中立超然的仲裁者,那麽人们可能会希望这样的仲裁

者越多越好:毕竟这样他们偶然碰上某个公正者的概率要大一些;虽然

每个公正者的覆盖面减少了,但现在可不是挑肥拣瘦的时候,人们只希

望“有所改善”而已──这是可以设想的民众愿意支持“司法独立”的理

由。但是,人们也有可能希望仲裁者越少越好:一个总比两个容易伺

候;更重要的是:公正与否,毕竟还关乎那唯一的一个仲裁者(执政

者)的切身利害、关乎它所最为珍视的政权稳定;对於将要多出来的另

外一个仲裁者(司法独立)来说,既然它本身不受任何外部制约,公正

与否,又与它有何相干呢?



这就涉及到“司法独立”的深层涵义,这也是某些热衷於政治改革者支持

“司法独立”时深藏於心的隐蔽动机:以司法独立解构政治上的一元结

构,分化政治权力,为政治走向多元、为将来的社会变革打入一个楔子

──从西方社会的演变经验看,这样做确实有可能逐渐起到制衡专制的

微妙作用。但历史未必重覆;中国与西方,各方面具体差异很大。这条

路走下去是祸是福、功过相抵後是好是坏,现在还很难说。笔者认为,

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设计应遵循这样一个总的原则:西方的经验只能作

为参考,不能作为依据;未来变化莫测,谁也无法预计,因此方案应该

尽可能地针对现在、着眼於解决眼前存在的现实问题。总之,要将现实

问题而不是理想目标或价值理念作为方案设计的出发点。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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