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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岩专稿:司法独立──狗咬狗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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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岩专稿:司法独立──狗咬狗的游戏?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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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标题:
冼岩专稿:司法独立──狗咬狗的游戏?
(244 reads)
时间:
2003-9-05 周五, 上午1:59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冼岩专稿:司法独立──狗咬狗的游戏?
“司法独立”的呼声,在中国大陆正日渐高涨。许多人把它当作了根治司
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之途;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当前语境下,
政治改革唯一有可能迈出、因而应该极力争取迈出的第一步。
笔者感到困惑的是:从民意调查的结论看,
当前中国司法腐败程度高居腐败排行榜第
二,仅次於吏治腐败,高出於各类经济腐
败。既然司法系统本身已严重腐化,司法独立後,司法系统所受制约更
少,腐败只可能越来越严重,怎麽这种腐败的催化剂反而被认定是根治
腐败的灵丹妙药呢?
现行体制虽然使党权能干预司法,但毕竟也对司法系统本身构成一种节
制,使其行为多少有所顾忌。一旦司法独立,司法人员将大权独揽,不
但不再受党政方面的制约,而且据说还必须避免民意舆情的“干扰”,以
保证法律执行的“独立性”和超然性。这样一种乾纲独断,在中国现有环
境下,怎麽保证它不会遵循“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逻缉,走向更加
腐败、变本加厉?
当然,司法系统内部尽可在司法独立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起种种自我考察
和监管机制,但这是无济於事的。如果这种自我监管足可生效,共产党
就能自己管好自己,那也就根本不会有所谓“腐败”,也根本就不再需要
什麽“司法独立”了。
如果说“司法独立”并无助於
抑制当前民众普遍关注的司
法腐败、无助於实现司法公
正,亦即“司法独立”并非针
对腐败与公正问题而来,那
麽它的意义又何在呢?
有人说这是为了保障法律的
权威和尊严,培育社会的法
治传统和民众的法治意识,
为将来实现真正的法治打下
基础。
问题是,如果法律本身是被扭曲的、司法本身是黑暗的,这样的法律和
司法,能赢得人们的尊重吗?人们为什麽要尊重这些腐败分子及其可怜
道具的权威?如果程序正义基本上就等同於实质上的不正义;左右官司
胜负的,始终只是那条看不见的利益权势之链条,这样的程序,要之何
益?司法独不独立,又有何分别?
中国的现状是:法律被扭曲,司法少公正,法官腐败,法学家也腐败─
─看一看为刘涌一案出具“专家意见书”的那些法律权威,就知道中国的
所谓“法学家”大多是些什麽货色;就知道在他们心中,究竟还有多少正
义和良知;就知道在这些人心目中,所谓“法律和司法”,究竟是维护社
会秩序和公正的利器,还是他们个人的摇钱树、聚宝盆。
不要以为这些人只是“极少数”,在市场拜金主义价值潮流的裹挟下、在
“劣币驱逐良币”逆向选择机制的驱动下,这样的人正占据各方主流、正
成为“精英阶层”的整体性基本特徵。剩下的非精英,大多仰视之、心向
往之,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当今中国法学家与法官的关系很有意思,颇具代表意义。他们大多是些
师生亲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利益血脉相连,於是联结成一张
张庞大的关系网络。笔者就数次听到这种说法:花多少钱,就可以请某
一级别的“法学权威”出具“专家意见书”;为刘涌一案出具“意见”的专
家,也公开承认收了刘家的钱──可见这已是公开的“市场经济规则”,
业内人士已经见怪不怪。只有行外人士还会奇怪:这样的“意见书”有用
吗?法官们干吗要理睬这个?──这话那些专家权威听了急得只有跺
脚:毕竟还是不好直接上电视台打广告,明言质量叁保。
“专家意见书”的份量价值,并非源於具体办案人对这些“意见书”的出
具者们的道德文章怀有多少敬意,而是每一份“意见书”背後,都站着一
大堆“法学权威”、以及他们的亲朋学友。这些人构成了大大小小的关系
网,大则可覆盖整个法律界、少有遗漏,小也至少能延伸到案发之地
(否则就不会有人偏偏找他来“出具”了,可找的主儿多着呢,这一行内
也并不缺少竞争;虽然是行走在光暗之间,或许也符合“市场经济规
律”)。法官及相关办案人员不理会这样的“意见书”,就得罪了後面这
些人、得罪了整个关系网。一下子树敌这麽多,并且都是些有头有脸、
手腕通天的“角儿”,你以後还怎麽混?往极端□说,除非你从此挪个窝
、或者乾脆离开司法界,否则你以後的日子别想好过──尤其是将来“司
法独立”了,这些人可就更可以生杀予夺了。涉及到个人利益前途,法官
们不会不知道应该怎麽做──这就是所谓“法学权威”权威之奥秘,这也
是这些“意见书”比之香灰黄纸灵验得多的原因。概言之,出具“专家意
见书”,正是居於二线的“专家学者”,参入一线分肥的一种市场经济运
作模式。
如此就不难明白,为什麽那
麽多“专家学者”,对近在眼
前,民众深恶痛绝、日渐严
重的司法腐败熟视无睹、束
手无策,却把九天之外、远
水不救近渴的“司法独立”喊
得震天响。他们对司法腐
败,不但没有切肤之痛,反
而感到涌泉之恩。因此,他
们除了在人前表演义愤填膺
外,绝对舍不得对腐败动真
章,绝对不愿意自砸饭碗。
他们真正想做的,只是尽可
能扩大这只饭碗,并且将之
加固和抛光。因此,他们要
力争扩张和独揽司法体系内的设租寻租权力;因此,他们才会表现出刚
抽完鸦片後异乎寻常的兴致,死揪住对改善现状没有任何助益的“司法独
立”不放。
阴谋总是与理想并行,除了这些利益是非中人,将“司法独立”的口号喊
得响亮、迫切之外,另有一些察觉不到其中猫腻的理想主义者,也混在
其中一厢情愿地大声应和。人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前面那些人仍然盘据
着法律界,司法公正就不可能拨云见日;人们同样有理由相信,对於已
经建立起成熟腐败分赃体系的法律界来说,所谓“司法独立”不过是将寻
租能力由一部分人转移到另一部分人、使更少的人垄断和独占寻租收益
的重新圈地运动,只不过是“狗咬狗、一嘴毛”的游戏而已。
如果法律本身被扭曲,“以法治国”又有何意义?如果司法界本身是污秽
的,“司法独立”又能解决什麽问题?在现实语境下,明明是法律精英出
於利益和权力争夺、出於扩大和垄断司法权力寻租地盘的“司法独立”运
动,却偏偏被描述为“司法公正”的护身符、政治改革的先声,并且能赢
得那麽多的认同和掌声看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只要掌握了话语权,
就不必再担心能不能为自己的猫腻找到官冕堂皇的理由藉口。
没有适度的社会力量均衡,真正的正义如同真正的民主一样,都会少了
依托,无法生根立足。在现实条件下,如果弱势者无法对抗强势者的欺
凌剥夺,需要一个中立超然的仲裁者,那麽人们可能会希望这样的仲裁
者越多越好:毕竟这样他们偶然碰上某个公正者的概率要大一些;虽然
每个公正者的覆盖面减少了,但现在可不是挑肥拣瘦的时候,人们只希
望“有所改善”而已──这是可以设想的民众愿意支持“司法独立”的理
由。但是,人们也有可能希望仲裁者越少越好:一个总比两个容易伺
候;更重要的是:公正与否,毕竟还关乎那唯一的一个仲裁者(执政
者)的切身利害、关乎它所最为珍视的政权稳定;对於将要多出来的另
外一个仲裁者(司法独立)来说,既然它本身不受任何外部制约,公正
与否,又与它有何相干呢?
这就涉及到“司法独立”的深层涵义,这也是某些热衷於政治改革者支持
“司法独立”时深藏於心的隐蔽动机:以司法独立解构政治上的一元结
构,分化政治权力,为政治走向多元、为将来的社会变革打入一个楔子
──从西方社会的演变经验看,这样做确实有可能逐渐起到制衡专制的
微妙作用。但历史未必重覆;中国与西方,各方面具体差异很大。这条
路走下去是祸是福、功过相抵後是好是坏,现在还很难说。笔者认为,
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设计应遵循这样一个总的原则:西方的经验只能作
为参考,不能作为依据;未来变化莫测,谁也无法预计,因此方案应该
尽可能地针对现在、着眼於解决眼前存在的现实问题。总之,要将现实
问题而不是理想目标或价值理念作为方案设计的出发点。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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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倡法制,从来不提司法独立这个词。
--
和合
- (258 Byte) 2003-9-05 周五, 上午2:02
(111 reads)
大家望眼欲穿呀!看你这付全新老汤药什么时候能派上用途.
--
越南人
- (0 Byte) 2003-9-05 周五, 上午4:42
(9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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