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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刘慧卿办事处遭泼粪 疑与出席台北研讨会有关(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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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刘慧卿办事处遭泼粪 疑与出席台北研讨会有关(ZT) (399 reads)      时间: 2003-9-04 周四, 下午6:1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刘慧卿办事处遭泼粪 疑与出席台北研讨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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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倩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上月中旬赴台参加“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研讨会,其后连遭中共官方媒体围剿。9月2日晚,刘慧卿办事处大门被人恶意淋上粪便。

据苹果日报报道,2日晚九时半,刘慧卿位于沙田隆亨的办事处被发现门口的木门和铁闸遭人淋泼像是粪便的污秽物体,臭气薰天。当时在场的刘慧卿的议员助理李小姐随即报警。刘慧卿得知此事后表震惊,她称“这样做,香港还有法治吗?”“议员同市民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真系离晒谱。” 刘慧卿已促请警方尽快彻查事件,甚至验DNA。



此间分析人士猜测,此事极有可能与刘慧卿最近出席台北研讨会有关。



8月16日及17日,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及涂谨申出席台湾“群策会”组织在台北举办的以“一国两制下的香港”为题的研讨会。刘慧卿在会上就“二十三条立法对香港新闻自由及人权的影响”发表演说。其演说集中在《基本法》二十三条对新闻自由的影响。 



稍后,英文《中国日报》香港版(China Daily)随即连续刊文批评刘、涂公开支持“台独”,并预期他们将搞“港独”犯下分裂国家罪。8月29日《中国日报》再登署名文章,把责难声提升到刘有否违反基本法的高度,点名要刘辞职。



按照《中国日报》的逻辑,刘慧卿出席一个由台湾组织主办的研讨会,就等同跟台独组织有染、就等同支持台独、就等同将会推动“港独”、就等同分裂国家。



苹果日报评论文章说,幸好五十万人大游行令《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无法通过,否则,单单“分裂国家罪”一项,刘慧卿已违反《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相关法例、并极可能被执法人员在清晨时分破门入屋拘捕。



CNN香港资深中国分析员林和立认为,刘慧卿的言论,从逻辑而言,并没有违反作为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身份。



对于《中国日报》连篇批判的文章,刘慧卿认为是“文革式的扣帽子”。她并没有打算去理会这些文革式言论。她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刘慧卿2日晚遗憾地表示“原来一国两制之下的言论自由是这个样子。”她希望港府慎重考虑二十三条立法,否则只会激起另一次大型示威活动。



也有人调侃,应该感谢《中国日报》,因为它适时提醒民众《基本法》二十三条的威胁仍然存在,相信市民对不久后将展开的新一轮谘询会更加关注。刘慧卿事件使越来越多民众看到,《基本法》二十三条确是悬在大家头上的“一把刀”,是限制市民言论自由及结社自由、妨碍市民参与正常文化交流活动的“紧箍咒”。



英文《中国日报》香港版,自从香港人举行七一大游行以来,多次刊登署名小平的评论,以激烈措词抨击民主派和港对民主的诉求。由于它是中国政府发行的唯一英文报刊,文章己引起不少香港及海外传媒注意和猜测。@



(http://www.dajiyuan.com)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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