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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从国宝巡回展出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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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从国宝巡回展出谈起   
所跟贴 I think some of those stuff sould be given back -- Anonymous - (182 Byte) 2003-7-18 周五, 下午9:49 (145 reads)
邋遢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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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经验值: 18456


文章标题: Yes and No! (162 reads)      时间: 2003-7-19 周六, 上午12:22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Yes,流落在国外的国宝都应该归还本国。

因为“国宝”的意义就包括属于“国家”所共有。

更恰当的理解应该是属于全体中国人所共有。



归还的意思只是“物归原主”;

和拿出去“巡回展出”毫不相悖。



No,没理由给台湾政府付款。

因为:



一、既然台湾的本省人和外省人都是“中国人”,

台湾也是“一个中国”的一个“省”,

国宝摆在“中国”领土之内,都不违背“国宝”这两个字的涵义。



二、那些国宝是旧一朝代的统治者“带”走的,

并没有出卖给任何人或“机构”,

这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哪谈得上付款?



三、纵使台湾岛被某些不肖子孙出卖给美国人或日本人,

那些“国宝”只能算是被抢夺、霸占、或私藏,

都非出售货品,都得追讨回来;

何况当前的台湾“政府”还未明目张胆地宣布“独立”呢。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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