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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狼及各位斑竹:联署马悲鸣先生建议,主帖作者应有删跟帖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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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狼及各位斑竹:联署马悲鸣先生建议,主帖作者应有删跟帖之权。
所跟贴
致老狼及各位斑竹:联署马悲鸣先生建议,主帖作者应有删跟帖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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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 (0 Byte) 2003-7-09 周三, 上午11:19
(307 reads)
樊弓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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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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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我的意见:respectfully disagree
(179 reads)
时间:
2003-7-09 周三, 下午12:2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意见:respectfully disagree
樊弓
长话短说:
1。 老鳖说:重量级写手不来是因为此处"拉屎"的太多。这恐怕要调查一下。
首先,假设我算"重量级",那本重量级最近只潜水没上贴完全是因为忙不过来。没有别的原因。看来我比老皮比老鳖的甲壳还厚,对有人跟着拉屎不甚在意。当然,我的帖子后面跟着"拉屎"的现象自我感觉在奸坛也不常见,或许对这种烦恼缺乏体会。
2。作者删除跟贴的特权有一个重要弊病,就是造谣写手可以删除澄清事实的跟贴。这一点非常重要。这种造谣帖子可能长期保存在文集里,而你澄清事实的帖子如果不是跟贴,则看文集的读者只能看见造谣贴,看不见澄清贴,则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事实"。尤其是造谣作者可能人气很旺,这种情况下任其删除跟贴遗患无穷。
网络的最大毛病,就是写手可以不负责任歪曲事实,编造扭曲对手的观点加以痛骂。老鳖去看看有人现在怎么骂寒教授就知道了。我宁愿有人跟着我的贴子拉屎,也不愿看见造谣帖子留在某人文集里,而不能跟在后面澄清。当然,很多造谣诬蔑并不值得澄清,但至少应该保留这个澄清事实的 option。
最近老鳖连出妙贴,我都成了鳖贩(fan)子了。不过老鳖这个主意咱要投反对票。得罪一回再说。
拉屎贴还是留给斑竹去打扫卫生吧。
继续潜水。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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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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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虾
- (26 Byte) 2003-7-09 周三, 下午4:10
(79 reads)
樊弓兄怎么也象“东邪”那样神龙见首不见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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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峰
- (0 Byte) 2003-7-09 周三, 下午1:20
(54 reads)
不对。教授,文集现在就已经有作者删帖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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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Q
- (92 Byte) 2003-7-09 周三, 下午12:52
(106 reads)
好意见。这个我确实没有想到过。
--
AlphaQ
- (504 Byte) 2003-7-09 周三, 下午12:43
(12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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