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芦笛一案均为我一人所为,封是我解的,再封也是我做的。如有何不妥,我以辞网解罪。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芦笛一案均为我一人所为,封是我解的,再封也是我做的。如有何不妥,我以辞网解罪。   
所跟贴 芦笛一案均为我一人所为,封是我解的,再封也是我做的。如有何不妥,我以辞网解罪。 -- 非文人 - (0 Byte) 2003-6-25 周三, 上午3:47 (302 reads)
wm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623

经验值: 16970


文章标题: 老非,赶紧把那个芦笛论坛给开了,这算给他留个后门。 (120 reads)      时间: 2003-6-25 周三, 上午5:00

作者:wm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下棋,这叫留后手。那天万一他有回心转意了,也有个玩的地方,最起码千万不要让他在主坛里混了,当然他那一天又回到了众议院,那也没办法。



他不仁,咱不能不义。千万不能象大贝那样,什么芦笛成了歼坛的负资产,就一脚把老芦给踢了出去,最起码也该是礼送出境。不能像个歼商一样,用着人朝前,用不着人朝后,这叫什么事,自己偷偷干了就算了,还满世界嚷嚷。

作者:wm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wm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9996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