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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棒喝时代:用汉奸招客,别拿肉麻当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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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6/12 09:43 东北新闻网
作者:梁勇
乌鲁木齐一家舞吧,模拟30年代上海滩生活场景,让工作人员扮成汉奸,着长布衫,挂盒子炮,见了客人点头哈腰,以此来迎客招客,引起市民的极大反感(《都市消费晨报》6月10日报道)。
利用汉奸形象大发其财的商家也不只是乌鲁木齐那家舞吧。早在去年11月20日的《信息时报》就披露广州一酒楼保安扮汉奸招客的事。酒楼的做法结果引起曾参加过革命工作、对那些汉奸和反革命分子恨之入骨的老人的不满,他们甚至想用拳头来教训那些保安。
汉奸,是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他们是侵略者的走狗,干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理所当然应该遭到大家的唾弃。在今天,这类人除了作为反面教材以外,并无其他正面价值。可是一些商家,却偏偏喜欢剑走偏锋,硬要把汉奸这类大家深恶痛绝的形象从历史的垃圾堆里挖出来,让其粉墨登场。让工作人员扮做“汉奸”招徕顾客,虽然不乏创意,却与健康、文明的主旋律文化格格不入,很显然,商家所热衷的“汉奸文化”,是一种另类的恶俗文化,其唯一的功能是竭力取媚顾客,迎合顾客的某种猎奇心态,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汉奸文化”大行其道,消解的是历史的严肃性,是对历史的戏谑和嘲弄。历史上的“汉奸”,曾是侵略者的帮凶,是民族的罪人,留给大家的印象并不愉快。商家热衷的“汉奸文化”并不是从反思历史的角度推出的,在商家的眼里,“汉奸”不再是反面形象,而是一种中性的商业工具。将反面人物毫无根据的中性化,本身显得极不严肃,造成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当顾客在酒楼、舞吧享受着那些点头哈腰的“汉奸”周到的服务的时候,“汉奸”留给大家的印象还是那么可憎吗?非但不可憎,说不定还十分有趣、可爱。如果曾经令人深恶痛绝的“汉奸”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了有趣的人,又教我们如何去正确认识、反思那些在历史上横行一时的汉奸?
“汉奸”在今天粉墨登场也暴露了市场管理的软肋。让工作人员扮成汉奸招客,极不严肃,感情上也不容易接受,对此类与主旋律文化格格不入的恶俗文化应该严肃查处才对。但是令人尴尬的是,我们的文化、工商管理却找不到禁止此类行为的法律规范。除了劝阻,别无他法。如果商家不听劝阻,有关管理部门对此也无可奈何。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的行为似乎无可厚非,但从社会效益的角度看,还是不宜提倡。诚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家应该大胆创意,以别致的方式扩大影响,争取市场份额,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商家在倡导、营造商业文化的过程中,也应该考虑大众的接受度,其倡导的商业文化应该与健康、文明的时代主旋律文化合拍。要出奇制胜,不一定非得要恶俗,也不一定非得要打法律擦边球。即便是商家的另类创意迎合了部分消费者的口味,但当人们的新鲜感消失的时候,商家剑走偏锋的招数还会灵吗?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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