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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导弹和中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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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导弹和中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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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吴国光为吴学灿之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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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
- (3462 Byte) 2003-6-05 周四, 上午10:58
(185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吴学灿一事
(191 reads)
时间:
2003-6-05 周四, 上午11:05
作者:
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八九年《人民日報》號外與吳學燦
《人民日報》號外成了珍藏品
筆者八九年學運期間坐守北京飯店,為境外某大報撰寫《局勢分析》,竟未 見過一份《人民日報》號外。幾位學運期間的重量級人物也對筆者說,他們只聽 聞《人民日報》出了號外,卻未見過報紙。筆者後來又託人到北京查詢,亦無結 果。
原來《人民日報》號外總共印了不到一千份,剛拿到遊行隊伍里就被搶光了, 獲得者無不視之為珍品,不肯輕易轉讓給別人。
一位目睹此事經過的《人民日報》記者說,《人民日報》號外是五月二十日 早晨九時開始排版印刷,十一時左右印出散發的。當時吳學燦等人找到《人民日 報》印刷廠,工廠的主管膽小怕事,婉言拒絕。吳學燦便找到《人民日報》勞動 服務公司的小印刷車間排版印刷,用的是《人民日報》毛體報頭,旁加“號外”, 十六開(《人民日報》是對開)。排版時,正好《人民日報》文藝部編輯張大農 到印刷車間。張提出一條編輯意見:應註明消息來源。所以吳學燦在文章結尾處 加上“據北大傳單”幾個字。
“號外”是翻譯“北大傳單”
“號外”的確是翻印北大的一份傳單,主要內容是:“趙紫陽總書記主持工 作權力已被剝奪,由李鵬主持政治局工作並決定今晚對絕食學生採取強制措施”。 同時披露了:五月十三日,趙紫陽總書記在政治局常委會上主張立即否定四月二 十六日《人民日報》社論,被四比一多數票否決。五月十五日,趙決定去天安門 廣場向社會和公眾宣佈他個人的意見,被中共中央辦公廳以違反黨紀理由阻止。 五月十六日,在鄧小平出席的政治局常委會上,趙提出五條意見:一否定四。二 六《人民日報》社論;二由他本人承擔發表社論的責任;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 立機構,審查高幹子弟(包括他的兩個兒子)的官倒行為;四公佈全國副部級以 上幹部行為背景;伍公佈高幹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取消特權。以上意見又被四比 一多數票否決。五月十七日,政治局召開會議,以微弱多數同意趙下臺。總書記 職務由李鵬兼任。軍管迫在眉睫。
“號外”還報道:據悉,曾召集人大常委會議,幾乎全體副委員長決定拒絕 接受政治局的以上決定。李鵬威脅要以黨紀處理他們。體改委等十部委決定開展 靜坐、絕食鬥爭。
“號外”呼籲社會各界:一我們應儘量避免暴力對抗,絕對避免流血;二社 會各界團結起來,捍衛憲法;三解放軍是十億人民的子弟,我們絕對不能自相殘 殺;四我們強烈要求立即召開人大常委會;伍立即召開中共全國代表大會。共和 國和中央面臨生死存亡關頭。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以一切有力的、合法的、非 暴力的方式進行決死抗爭!我們堅決反對李鵬的講話,建議人大立即罷免李鵬總 理職務!
保育鈞嚇得筷子掉到地下
《號外》尚在印刷中,《人民日報》社門口已聚集了近百名編輯記者。社長 錢李仁聞悉急從辦公室走出來,說“既然戒嚴令都下了,你們就不要上街送死了!” 儘管當時大家並未尊重社長的苦口婆心,但大多能理解錢李仁當時的處境。事實 上,他當時處在一社之長的位置上,已盡力而為了。戒嚴令之後,他稱病住院, 但後來引起李鵬等強硬派震怒的《人民日報》一系列《戒嚴第× 天》,便是錢李 仁親自簽發的。錢李仁原本是喬石的親信,喬任中聯部長時,他是副職,喬石升 任後,他便繼任中聯部長。可六四之後,喬石也未能保住他。
雖然散發出去的《人民日報》號外數量不多,在社會上激起的反應卻是空前 之大,成了僅次於戒嚴令的第二大新聞。境外報刊、電視、電臺紛紛發表揣測評 論,認為這是趙紫陽人馬組織的反擊行動。
當天中午,公安部致電給《人民日報》,問《人民日報》號外是怎麼回事。 正好是不久前由科技部主任升任為報社秘書長兼副總編輯的保育鈞值班。他正在 吃飯,聽到電話嚇得筷子都掉到地下。在《人民日報》這架高度靈敏的機器里絞 絆久了,保育鈞立即意識到這是滅頂之災。
晚上,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和中央電視臺的新聞聯播節目,播發了《人民日報 》社一則聲明。就像《人民日報》的編輯記者上街遊行高呼:“四二六社論不是 我們寫的”一樣,《人民日報》官方說:“《人民日報》號外不是我們出的。”
次日,《人民日報》的第一版也出現了同樣內容的聲明。
公安部與高狄合作追查
《人民日報》號外的出版,雖令有關人員十分震怒,但隨後十多天時間局勢 混亂,直到原《人民日報》社長錢李仁和總編輯譚文瑞被撤職,接替者高狄和邵 華澤上任之後,公安部才對此事“認真”起來。
曾任吉林省委書記、中共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的高狄,是李鵬推薦出任《人 民日報》社長職務的。他上任之後第一件事,宣佈撤去陸超琪、保育鈞、余煥春、 範榮康等人副總編輯職務,對二十七位部主任(司局級幹部)予以“停職審查”, 並組成專門小組進行“徹底清查”。他在社務會議上聲稱:“《人民日報》是動 亂、暴亂的策源地之一,是趙紫陽、胡啟立造成的重災區。”
暗地裡,他則與公安部、國安部聯繫,調查《人民日報》號外事件的主事者。 但高狄的極端表現在《人民日報》造成天怒人怨,新調來的一幫打手又不了解情 況,查了很長時間,竟未查出個所以然。
後來高狄建議分兩手進行,一手是散佈“內部消息”,說“號外”事件不會 追查下去;一手是由公安部派人從印刷工人身上突破,只要印刷工人供出具體編 輯的姓名,就可以不予追究任何責任。
一招果然真奏效。印刷工人供出兩名“主犯”,一是海外版負責“港澳臺 新聞”的編輯吳學燦,一是國內版科教部體育組記者張抒。
畢業於復旦大學的張抒,是《人民日報》正在崛起的“名記者”之一。八八 年他隨同喜馬拉雅山登山隊進行登山採訪,是數十名參與採訪的記者中攀登高度 最高的人,因此他還獲得通報表揚。八九民運中,張抒是《人民日報》社內最積 極的參與者和支持者之一。六四之後,他一度回南京老家避風。七月初回到北京 家中時,高狄即指使科教部主任打電話給張抒:“有一個文件傳達,希望你到報 社來一下。”
結果等待他的是公安部的“便衣”。
張抒的妻子叫趙蓓蓓,北京大學七七級中文系新聞專業畢業生,也在《人民 日報》內群工部當編輯,育有一子。張抒被捕後,社內編輯記者紛紛伸出援手, 為之募捐。現在張抒雖已被釋放(取保候審),但職務已被開除,經濟無疑拮據。 但高狄還想再踏上一腳,將張抒的妻子也趕出報社。如今自身也有不少麻煩的高 狄,恐怕是有心無力了。
公安部的通緝令
當時高狄最為惱怒的是:吳學燦到哪去了?是否像吾爾開希、嚴家其一樣 逃到了西方“自由化”世界?追查之下,原來吳學燦“擅自”到外地考查去了, 臨行之前留下的話是:“我走絕不是為了出國,我要去各地調查,了解和研究這 場運動的作用和意義。”但熟悉吳學燦的人死死咬住一句話:“吳學燦沒說具體 到什麼地方。”
八九年十月,公安部第五局發出《通緝令》:“吳學燦,男,38歲,江蘇省 溶海縣人,人民日報海外版編輯兼記者。身高1.69米,體形稍胖,頭髮較長,留 一邊倒髮型,橢圓臉,尖鼻頭,戴茶色變色鏡,蘇北口音,攜帶《人民日報》工 作證,號碼:0537;記者證號碼:870274. ”
得承認中共“天羅地網”的嚴密性和有效性,有幸逃出虎口的畢竟是極少數, 絕大多數的人還得經過真正的“獄煉”。八九年十二月七日,吳學燦在天涯海角 三亞市被捕,迅速經海口、廣州,押往北京,投入秦城監獄。
吳學燦拒不認“罪”
如同中共當年宣傳的那些“堅強不屈”的共產黨先烈那樣,吳學燦也是屈打 不成招。在公安部、國安部派出的專案組審訊人員面前,吳學燦不僅沒有“供認” 出高狄之流希望供出的什麼“後臺”(事實上沒有後臺),而且拒不承認自己有 “犯罪行為”。
案子只好一拖再拖,但有關領導者下達命令:“承認悔過可以考慮從輕發落, 不承認則從重處置。”吳學燦仍不為所動,九0年九月四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便簽發了正式的“逮捕令”,並向法院提起“公訴”。
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吳學燦被判刑四年,是《人民日報》唯一被判刑的編 輯記者。
一位吳學燦的摯友對筆者說:吳學燦的堅強表現並不出人意料。他從小性格 就異常剛烈、耿直,即使在紀律嚴明的部隊也敢於與“首長”頂撞,在《人民日 報》同樣敢說敢做。結婚了,分不到房子,他扯開嗓子大罵一陣,卻又不忘埋頭 幹活。
八九民運中,吳學燦是《人民日報》內的“激進派”人物,曾經作為中青年 記者的代表,與社里最高領導層對話,要求錢李仁、譚文瑞等人勇敢地站到學運 一邊,真實報道學運。儘管錢、譚等高層人物由於其位置或思想的局限,不可能 像吳學燦要求的那樣“大膽”,但《人民日報》在學運中的“曲線報道”,如 “戒嚴× 日” 的系列報導和利用國際新聞諷刺、嘲弄強硬派,如果不是錢、譚兩人的“放 手”,就不可能“出籠”。
六八年,農家子弟吳學燦參軍到海軍潛艇上當了水兵,四年之後被推薦到廣 州中山大學攻讀哲學。那時是文革後期,作為工農兵學員,吳學燦所學自然有所 限。但七五年分到北京人民出版社後,刻苦自學,獲得社里領導人的賞識,將他 從政治處調到了業務部門 ── 經濟編輯室當編輯。八0年底調入《人民日報》理 論部,後來進入中國社科院與《人民日報》社合辦的研究生班。八五年《人民日 報》海外版創刊伊始,他即被調任第五版(港澳臺新聞)任編輯、記者。
除在《人民日報》發表了一些見解獨特,有一定理論深度的文章外(如八五 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海外版發表的“相信人、關心人、尊重人”),他的一些隨筆 和論文也見諸國內水準較高的雜誌,如發表在《讀書》創刊號的“怎樣正確理解 生產關係”、《讀書》第二期的“按需分配與各取所需”和八二年第二期《晉陽 學刊》的《黑格爾哲學批判》等等。
北京來的消息說,吳學燦笑對四年刑期,心態極為平靜,四年時間正好完成 一個大學本科專業課程,也可以毫無干擾地著書立說。這一段“獄煉”過程,不 就是為未來編輯出版真正振奮人心的、“合法”的《人民日報》號外打下根基嗎?
大紀元
200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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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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