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陈必红诚告民运人士:“为六四平反”一说不通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陈必红诚告民运人士:“为六四平反”一说不通   
SHUXUE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陈必红诚告民运人士:“为六四平反”一说不通 (407 reads)      时间: 2003-6-04 周三, 上午2:1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汉语上,平反一词是指一个人受了冤枉,被错定了罪,随后被纠正的动作。



  打一个比方,如果在封建社会皇帝轻信了奸臣的诬告,错以为一位忠臣要谋反,于

是将此忠臣下狱或砍头,后来证据说明皇帝搞错了,因此就需要将其平反。但是,如果

当时有个人痛恨封建社会的腐朽没落,决心推翻封建统治,这当然是谋反,如果此人落

到皇帝手中,如果此人宁死不屈,对皇帝破口大骂,那是情理中事。但是如果此人要求

皇帝对他平反,这就不通了,因为他确实是在谋反,皇帝并没有搞错。



  我们知道,美国有一段时间抓到共产党是要将其下狱的。如果一位美国人不是共产

党,被美国政府错认为共产党而遭逮捕,那么他以后可以要求美国政府平反。但是如果

他确实是共产党,那么决无要求美国政府平反之理。当然,他可以大骂美国政治的虚伪,

宣布不承认资产阶级制定的任何法律,这是他的英雄表现。



  又,中国的四五运动为什么能平反,因为此运动的目的是纪念中共已故领袖周恩来,

反对四人帮,此运动当时被老毛定为反革命暴乱,因此在四人帮倒台后便能得到平反。



  现在来看六四,六四被当时的中共定为反革命暴乱,那么为六四平反就必须说明六

四不是反革命暴乱。当时中国的刑法中是有反革命罪的,反革命罪的定义就是针对推翻

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活动。在六四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在政治学习中我的发言

认为,中共搞错了,理由是学生在游行中明明打出了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

领导" 的标语,我认为六四的镇压是共产党继文革后又一次左的错误,我认为学生当时

的目的不是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而是要求政府加快社会主义的改革步伐。

当时王丹还是中共党员,在与李鹏见面时还说:"我们都是共产党员,都是为共产主义事

业奋斗"。



  如果当时的学运领袖逃到美国后发表声明,坚持说他们无意反对共产党领导 (当然

换句话说就是共产党一党专制) 和社会主义制度,只不过想加快社会主义改革步伐,认

为中共又一次犯了左的错误,那么说平反六四还是说的通的,也是有可能的。可是逃到

美国的人发表的声明都是要求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实行多党民主,那么这些话与反革

命的定义一致,所以笔者我也就哑口无言了, 只好承认"反革命暴乱"定性正确。



  现在的刑法没有反革命罪,而是改为颠覆国家罪,因此任何反对现行社会主义制度

和共产党领导的行为仍然是违反宪法和刑法的。当然,你可以认为现在的宪法和刑法都

是狗屁,那样,你还要求平反个什么劲呢? 当初是按中国的刑法定的罪,你总不能按美

国的法律来平反吧?



  所以我认为,民运人士大骂共产党还说得通,纪念六四也说得通,谴责中共暴行也

说得通,大骂社会主义也说得通,但这样一来,为六四平反就说不通了,逻辑上不通,

不协调。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4.609307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