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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接到赛昆候补法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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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接到赛昆候补法官的通知 -- RE - (852 Byte) 2003-5-20 周二, 上午7:03 (255 reads) |
斑竹04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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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符合陪审团规定的案件才能进入陪审团程序,而陪审团程序,以向法官提出申诉为标志。也就是说,法官的审理范围,限于陪审团规定之内。不符合规定的申诉,可以在到达法官那里之前就被否决 -- 注意,是被坛方否决,而非被法官否决。
你的这次申诉,由法官转达我们,我们看过以后告诉法官,此申诉根本不是本斑竹所鼓励你向陪审团起诉的case,完全偏离了冲突的起源,属于斑竹下达禁令后的违禁贴,而且直接违反1000字以下的陪审团规定。因此,依照陪审团规定,不能交付陪审团审理。虽然法官也可以依陪审团规则驳回你的申诉,但是程序上,根据陪审团规则,坛方直接就有权禁止你。其它类似的申诉,比如以性词汇辱骂网友等,也是同样处理。不管法官是怎么看,这类事情一律禁止交陪审团处理。只不过你在提出申诉前,我们并不知道你要申诉什么。而你向法官申诉后,由于直接违反陪审团规则,法官转达我们,我们直接否决 -- 就这么简单。
顺便说一句。即使以后网友向法官申诉,并且申诉符合陪审团规定时,坛方仍然有权利向法官说明当时的情况,以便法官可以有“兼听之明”。决没有只允许网友向法官申诉,而坛方却只能封口噤声的道理。请问陪审团规则在什么地方禁止了坛方向法官说明情况了?
这不是什么“违规行为”,“不正常手段影响法官的正常判断”,和“非常卑鄙的行为”。否则,你向法官的申诉,不也同样成了“不正常手段影响法官的正常判断”,和“非常卑鄙的行为”?
我看过云儿的信,却没有你那法眼,看不出她的信什么地方表现出了“都表示了对于我的某种程度的支持”。我们还没有收到赛昆的复信。如果他们同意,我个人不反对贴出来看看。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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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版主请进。 -- 赛昆 - (202 Byte) 2003-5-21 周三, 上午1:46 (93 reads)
- 请赛法官对我今日之信 -- RE - (24 Byte) 2003-5-21 周三, 上午2:34 (68 reads)
- 已复。 -- 赛昆 - (0 Byte) 2003-5-21 周三, 上午5:19 (47 reads)
- 好,谢谢! -- 狼协 - (0 Byte) 2003-5-21 周三, 上午2:30 (46 reads)
- 等我贴出信来就是,之前没有什么好争得 -- RE - (968 Byte) 2003-5-20 周二, 下午7:13 (8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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