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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个有趣的原因 - 再议原因的定义(给云儿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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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个有趣的原因 - 再议原因的定义(给云儿加油)   
所跟贴 一个有趣的原因 - 再议原因的定义(给云儿加油) -- Anonymous - (3640 Byte) 2003-5-12 周一, 下午11:53 (124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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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也说两句 (349 reads)      时间: 2003-5-13 周二, 上午5:3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充分必要条件是有formal的定义的。如果a-〉b,则a是b的充分条件,b是a的必要条件。



例如,我们说只有十八岁以上才能考驾照。那么十八岁是有驾照的必要条件,有驾照是是十八岁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有驾照,我们就可以判断他一定是十八岁以上,但反之不行。



但因果关系常用于自然语言中,没有那么formal。有时候语境不同,语义也不同。我们可以说,因为他有驾照,所以他在十八岁以上。这里因果关系表示一种判断,原因是结果的充分条件。



再举个例子,“因为我想吃水果,我就去买了两斤苹果“。这里原因和结果就不成为充分或必要条件。因为想吃水果,并不一定非要买苹果(可以是梨),买了苹果,也不一定是自己吃。



自然语言中很多词是有歧义,比如“是”,所以会有白马非马的谬论。把一个自然语言的句子翻译成proposional logic的时候也要注意这种语义的不同,没有什么general的方法。



另外,我实在觉得樊教授考虑问题的方法不像一个数学家。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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