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再再答狼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再再答狼协
所跟贴
再再答狼协
--
Anonymous
- (3070 Byte) 2003-5-09 周五, 上午10:20
(446 reads)
草虾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性别:
年龄: 36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688
经验值: 10200
标题:
勘误:【狼协】2)--[本坛创始人],打个比方茶倌与茶客
(192 reads)
时间:
2003-5-09 周五, 下午12:17
作者:
草虾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狼那句话,有点儿自己绕住自己了。
一个论坛,只有创始的属主和版主,属于创始人。当然他们有时也是写者。
打个比方,招商市场的场主和员工负责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如果条例许可,他们也可以兼卖私货。
别人呢,也许原来跟他们就是一起在别的市场卖菜的,也是参与新市场的创意的,新市场建成后,也是最开始进来摆摊的,但他如果没有参与创始的管理,就不能称为创始人,而是元老客户。
我是后来者,模模糊糊看到别人提起一些掌故。就我的印象,奸坛成为我们集会的地方,是很不容易的,尤其是创始阶段的管理和创始阶段的写作,有一批好创建者才能把坛子摆开来,有一批好写作者才能把坛子撑起来,才能让更多人知道并且加入。
老芦是该坛第一位大写家,无论产量和名气,这是大家公认的。他为了自己的写作自由,没有参与管理工作,他也没有兴趣谈论管理。有的版主经常与老芦矛盾的。老芦从来是单枪匹马,仅是经常认为版主偏心不公正,从来没有要求优待特权。版主之间就难说,今天有甲版主认为芦笛的子贴犯规而芦敌没犯规,明天有乙版主认为芦笛没有犯规而芦敌的丑贴犯规。老芦也没有固定的盟友,他只是不停的寻找新的敌人,或者有人成为他的新敌人,还有老敌人又开新战事。所以,如果投诉说版主包庇或者优待老芦,既是冤枉版主,也是冤枉老芦。
或者打个比方,奸坛是个茶馆,有些茶倌也要脱下工作服喝茶。老芦只是喝茶,从不穿工作服卖茶,他喝茶了骂人了摔茶杯了是常有的事,根据他自己的观点来。茶馆的总体利益越束茶倌们,只能各有喜好,不能破坏店规。茶客可以摔茶杯,但不能砸馆子。茶客的资格不能侵犯茶馆的利益。何况奸坛没有广告盈利,老芦连一张股票也没有呢?
好像老狼走出柜台喝茶的时候就是茶客狼协,喝完了穿起工作服戴上面具就是茶倌0X。
当然,我们是茶客,没有兴趣去知道谁开了茶馆,谁也是股东。知道这里是个好馆子,来喝好茶,来谈谈茶经就行了,至多喝不好摔杯子拍柜子。至于谁喝完了茶又从后门走进柜台,谁是从柜台底下钻出来喝茶的,更是没有意义的事情。
作者:
草虾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众生祈求,免难消灾障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311133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