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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再答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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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再答狼协
所跟贴
Cisco大概是个小孩子家吧
--
广成子
- (530 Byte) 2003-5-09 周五, 上午10:34
(206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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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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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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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谢建议
(193 reads)
时间:
2003-5-09 周五, 下午12:16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其实我的话并不只针对Cisco, 而是有些话积了太久要说,借此机会说出来罢了。各位知道一些事情和道理就成,不必过份认真。而老狼的作风,是有话就说,向来都不会“招揽生意”,而对“顾客”们点头哈腰。开店以来公开跟网友争论、乃至激烈冲突的,在论坛肩负主要责任的人中间,大概只有老狼了。这也正是奸坛不是商业机构的结果之一吧。否则的话,老狼这么干,得罪主顾,对“商业机构”来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因为,顾客是你的衣食父母,“顾客永远是对的”。
事实上也做不到。在这里,“顾客”本来就分成许多势不两立的阵营,有人对,就有人错。这方高兴了,那方就被得罪了。而且很多时候,“顾客”是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事情的。比如这位上面所说的,就“看不到”芦笛多次跟斑竹激烈冲突,因为自己的贴子被删而抗议,指责斑竹袒护对方,并因此离坛,也看不到芦敌们,用同样不堪甚至更为过份的言辞辱骂芦笛;乃至看不到本人接手斑竹以后,芦笛为了避免本人“袒护”的嫌疑,已经多次离坛,而很多冲突,是芦笛根本不在场的情况下发生的。
本人并不认同加人不喜欢就走人的说法。我的想法,是通过陪审团,让网友有申诉渠道(我个人对输赢根本就无所谓,我根据判决行事就是了),并且把这种所谓“袒护”的帽子,让网友自己戴起来。对于鸡毛蒜皮的事情,斑竹也就可以 relax 一点,视而不见,“笑骂由他笑骂,好事我自为之”了。如果这能成功,老狼便立刻卸任斑竹一职,去干更重要些的事情。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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