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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答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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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答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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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请进
--
加人
- (1084 Byte) 2003-5-09 周五, 上午10:45
(120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标题:
我不是打架大王。也不是诗人。也给大家。
(113 reads)
时间:
2003-5-09 周五, 下午12:04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健谈虽然我打架多,细数起来,就是芦笛,那兰,和因为个别女网友(可能是女斑竹)三场架。时间长而已。
贝苏尼曾说我和许多人冲突。历数了许多位斑竹。其实各位斑竹扪心自问,这些冲突都是因为上面三人引起的。不是我真与斑竹有什么冲突。这些冲突的起因都很简单,斑竹区别对待网友(同那兰后来不是了)。有些芦迷我相处的也是不错的。我有我的人缘。所以你的判断不能算全对。真论起来,我也不是真正的芦敌。他的观点我不是全反对,反对是大一部份。
我对于书写历史没有一点兴趣,对于成名也没有兴趣。也不认为作为“首创”的陪审团的第一位原告,现在还可能是第二位原告有什么意义,既不觉得光荣,也不觉得耻辱。我作这些就是在摆明一个现实,而这个现实我认为对于这个论坛是不利的。所以我不是这个论坛的敌人。我也没有唱衰过这个论坛。我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愿望。我只是希望,当初写在论坛建坛宣言中的字句是真实的表达,不仅是个梦想,也是有成为事实的可能。虽然我现在感到失望,但是我也看到随着大家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越多,以及意识还是有办法能让坛方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即使只是短暂的时间,也是有益处的。而且我也认为,将来也还会有人同我一样,会站出来对于管理上的问题真正的来较一回真,来纠正一次,强烈的表达一次自己的观点。这些来网站上的人不是客人,也不是主人,大家聚在一起,也绝对不是为了相处愉快。大家就是到这里来聊聊,表达一下自己,了解一下别人,结成各种各样的一伙。难道说在这样的环境里面,也要培养什么人的特殊,找到另外的主子来依靠?
我一直认为对于制度,虽然不是挑战才是唯一改善的道路,但是一定要有挑战的人。如果有人因为看到了这种可能,并站出来,知道自己的环境是不仅能够自己选择,也能设法来影响,我觉得就是很大的进步。时机不是我的选择,时机能选择我而不是相反,我只是站出来,如此而已。(你知道为什么中国过去民告官要受刑,告赢了也要流配么?因为表达向来需要付出代价的。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对于触动到官员,不是每天看到的上访诉状,麻木的归类而已。) 我受我受的。没有滚丁板,趟火盆,我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对于芦笛难道我不知道不理他就行了?可惜的是斑竹们每次都会主动的让步,容忍他。而我不能容忍斑竹这样。斑竹们对于大家的恩赐心里要是不克服,当父母官的想法要是不转变,我想这永远不会有什么改观。我想我试了,如果证明我不能改变,我再走也就死心了。既然你连滚都说出来,我更是没有什么犹豫的。
祝你和各位主人们开心愉快,PARTY上尽情欢畅。这样我看连芦笛也是能长寿的。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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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对不起. 有点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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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 (164 Byte) 2003-5-09 周五, 下午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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