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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向版主04及坛方控告网上恐怖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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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三次向版主04及坛方控告网上恐怖威胁
所跟贴
大郎,坛规不禁止恐怖威胁贴
--
Anonymous
- (1906 Byte) 2003-5-08 周四, 上午8:50
(87 reads)
余大郎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楼下贴作者连续两天造谣,污辱人格。又在见坛及多数中文网坛伪造文件。
(64 reads)
时间:
2003-5-08 周四, 上午9:17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伪造文件,图以假乱真后,竟又以“何方”为名撰文,
称“双方都是假的,余大郎此人也是假的!”现转贴《博讯》
《我的说明》
于下。立此存照:
【我是胡安宁。我的电话是7189724507,
来电验真身,提供周建和、伍凡等电话备查。
(回答: 究竟余大郎是伪的还是“锄奸队长”是伪的?
由 何方 于 Wed May 7 14:59:26 )
所谓“执行主席”,是自产自销、先斩后奏的,
无有程序。所谓“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
更是如此。作为一权半架构的临委会,
多数委员自可决定取消上述非法“封号”。
为采取温和方式,故以“不搞主席制”表述-
临委会从来没有在其规章中有过主席制规定。
分部(如欧委会)的地区性政策,
不能代总部立法。】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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