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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第三次向版主04及坛方控告网上恐怖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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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三次向版主04及坛方控告网上恐怖威胁   
所跟贴 大郎,坛规不禁止恐怖威胁贴 -- Anonymous - (1906 Byte) 2003-5-08 周四, 上午8:50 (87 reads)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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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楼下贴作者连续两天造谣,污辱人格。又在见坛及多数中文网坛伪造文件。 (64 reads)      时间: 2003-5-08 周四, 上午9:1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伪造文件,图以假乱真后,竟又以“何方”为名撰文,

称“双方都是假的,余大郎此人也是假的!”现转贴《博讯》

《我的说明》

于下。立此存照:



【我是胡安宁。我的电话是7189724507,

来电验真身,提供周建和、伍凡等电话备查。



(回答: 究竟余大郎是伪的还是“锄奸队长”是伪的?

由 何方 于 Wed May 7 14:59:26 )



所谓“执行主席”,是自产自销、先斩后奏的,

无有程序。所谓“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

更是如此。作为一权半架构的临委会,

多数委员自可决定取消上述非法“封号”。

为采取温和方式,故以“不搞主席制”表述-

临委会从来没有在其规章中有过主席制规定。

分部(如欧委会)的地区性政策,

不能代总部立法。】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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