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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杀人罪的因果认定问题---再为柴玲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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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杀人罪的因果认定问题---再为柴玲辩护   
所跟贴 关于杀人罪的因果认定问题---再为柴玲辩护 -- Anonymous - (6032 Byte) 2003-4-03 周四, 上午6:15 (70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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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俺从直觉上就觉得法律上柴玲不应该为六四死难者负责。 (166 reads)      时间: 2003-4-03 周四, 上午9:0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举个例子。甲和乙面对一个强盗,甲认为强盗不那么厉害(判断失误),鼓动乙和强

盗一拼(但并不能强制乙听他的,乙可以选择投降或逃跑),乙赞同甲的主意,因此

他们和强盗动起手来,不幸乙被强盗所杀,甲落荒而逃。



乙是谁杀的?是强盗。



甲是否是元凶或过失杀人?尽管可以证明,如果甲不鼓动乙,乙可能就不会死(也可

能还会死,如果他本来就想拼的话),但是甲决不是杀乙的凶手,也谈不上过失杀人。





当然从道义上讲,从甲内心来讲,他可能会内疚、后悔,有人会把乙的死怪到甲头

上,但法律不会认为甲有罪。



我认为柴玲要说有罪,也应该是违反戒严令之类的,对市民被杀没有法律责任。



我的法律知识有限,但是直觉告诉我,凶手自有人在,轮不到柴玲。



云儿和非文人从法律上的分析更加使我相信我的判断。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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