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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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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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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644 reads)      时间: 2003-3-15 周六, 上午11:2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在“奥克兰'二十三条立法'大型讨论会”的发言





自香港当局遵旨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制定法律而向人民提出咨询

讨论稿后,立即震动全球,世界各地掀起了反对对第23条立法的抗议示威怒潮。这

不能不令人思考反对的效果:即使今天的港府慑于民众的抗议不敢立法,明天的港

府不能不立法;明天的港府不敢立,后天的港府不能不立──总有一天要立它。因

为,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60条之一;既承认整部基本法的效力,就无

力反对第23条,最多是在立法的松紧度上做文章。我以为,斩草不如除根,与其反

对第23条,不如废除第23条。与其废除第23条,不如废除整部基本法,根据“一国

两制”、“港人治港”的“圣旨”,建立中国香港民主制度。而且废立依据充分,

必能成功。详文在 http://bolin.netfirms.com/1519.htm





http://bolin.netfirms.com/ >Link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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