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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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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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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644 reads)
时间:
2003-3-15 周六, 上午11:2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在“奥克兰'二十三条立法'大型讨论会”的发言
自香港当局遵旨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制定法律而向人民提出咨询
讨论稿后,立即震动全球,世界各地掀起了反对对第23条立法的抗议示威怒潮。这
不能不令人思考反对的效果:即使今天的港府慑于民众的抗议不敢立法,明天的港
府不能不立法;明天的港府不敢立,后天的港府不能不立──总有一天要立它。因
为,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60条之一;既承认整部基本法的效力,就无
力反对第23条,最多是在立法的松紧度上做文章。我以为,斩草不如除根,与其反
对第23条,不如废除第23条。与其废除第23条,不如废除整部基本法,根据“一国
两制”、“港人治港”的“圣旨”,建立中国香港民主制度。而且废立依据充分,
必能成功。详文在
http://bolin.netfirms.com/1519.htm
http://bolin.netfirms.com/
>Link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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