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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关刘荻的《第二封公开信》签名人数之质疑:兼驳“圆满成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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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有关刘荻的《第二封公开信》签名人数之质疑:兼驳“圆满成功”论
所跟贴
去国内嚷嚷吧
--
Anonymous
- (578 Byte) 2003-3-05 周三, 上午11:55
(155 reads)
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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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本蟀的听众就在这里:你就是其中之一
(94 reads)
时间:
2003-3-05 周三, 下午12:3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蟀的听众就在这里:你就是其中之一
蟋 蟀
不知道你诺微网友是不是披着什么马甲参与发起人?如果不是,你同本蟀一样不了解内情,就没有权利代发起人解释,你的话也没有驳斥的必要了。如果是,那么本蟀答复如下:
《这波签名是国内关心此事的中国公民发动的,公开信也是国内网友写的(杜导斌,网名黄喝楼主,在本坛有文集)》?
本蟀答: 公开信至少海外人士参与撰写,本蟀已经指出其中马脚,还嘴硬?
“3、国内人士还是海外人士?
“高寒先生的贴子标题称:“关注刘荻案件签名活动第二波由国内网友发动”。已经有网友指出该信发起人里海外人士居多。本蟀寡闻陋见,不认识发起人的大名,但是光从公开信的行文上就可以看出,这封信是海外人士写的,可能经过一个进口后再出国内销的过程。露出马脚的是下面一段文摘:
“《民主是我国的立国理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不绝于耳的执政目标。[。。。] 中共的“十六大”把加快政治文明建设确定为新世纪初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先生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强调:“(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维护宪法的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如果将公民行使言论和结社等宪法权利、积极追求和探索民主道路的行为上纲上线,则是对这一方向的背离。使公众怀疑中共加快政治文明进程的决心,怀疑中共领袖讲话的诚意,不利于树立中共第四代领导集体在国内国际复杂政治现实当中的政治威望,不利于维护宪法权威,更不利于保护每个公民的与生俱来的神圣权利。》
“《前面刚刚说“我国”,后面就说“中共”,还把胡锦涛称为“先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国内人士在行文中不会把中国共产党称为“中共”的,也不会把胡锦涛“同志”称为“先生”的(除非你是七老八十的什么花瓶委员民主人士)。其实,就算是海外人士发起这封信,只要目的高尚、内容正确,为什么不正大光明地说是海外人士发起的呢?又是蒙人。又是诚信缺乏。》“
《因为网络封锁的关系,黄喝楼主、王怡等网友都不方便到海外论坛来,所以您二位的意见,人家也很难听到。》?
本蟀答:从本坛的发起人的公开贴子来看,国内发起人和海外发起人联系很畅通嘛!在看到“非文人的好意见”几个小时之后,茉莉女士就已经“已经把[非网]的意见转发给其他发起人,希望那些负责撰写的朋友修改”了。可否按此程序再把本蟀的意见转一次?
《要想嚷嚷给我们大伙,显示您二位见识高,那这个目的你们已经达到了。俺承认你们高。》
本蟀答:这就有些狭隘了吧!本蟀从来没有断言自己的话对,有错尽管批,批对了本蟀公开认错。本蟀的意见是说给海外发起人听的,并不是什么见识高。这不是本蟀的目的。
《但要想让您二位的意见确实发挥作用,得有劳二位挪动一下,深入敌后,到人家常去的国内论坛去给人家启蒙一下。知道您二位有不同看法,可在这儿说,是空对空,您的听众不在这儿。》
本蟀答:用你这句话套给高寒、茉莉网友,可否?反正你一发言,有人就很“感动”,再鼓励他们“到敌人后方去”,本蟀断后,如何?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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