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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Z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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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ZT) -- Anonymous - (28460 Byte) 2003-2-19 周三, 上午7:01 (294 reads) |
牛满江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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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谈谈基督教
沈中
在写《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之时,我便想到会有基督徒出来逐条回应我。基甸兄在他的应答文章中(http://noah.ccim.org/htdocs/archive.nsf/BoFangJi?OpenPage)称我的问题多是老调重弹,我也觉得他提供的答案跟我以前得到的大同小异。可见信仰问题真的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辩来辩去,也不知道能增进多少相互理解。不过我想一个很大的区别便是我认为与我意见不一的基督徒完全可以生活得美好幸福,我对接触到的不少基督徒都有油然起敬甚至羡慕不已的感觉,而在基甸这样的基督徒眼里,我则是咎由自取的地狱里的干柴,一个“没有生命,价值虚无”的可怜虫。
基甸兄认为反基督教的人对圣经的理解是片面的,割裂的,没有从整体上来认识神的慈爱公义,这是我常常听到的标准答案。但我不觉得一个人一定要对整本圣经了解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才能对其中的某些要点做出判断。即便读遍世界上所有赞同基督教的书,读懂圣经的一字一句,我想我也无法理解世界上会有如此特殊的情形以致杀害婴儿,强占被俘的妇女,永远地折磨一个生命,或者谋杀自己无辜的骨肉居然会是公义之举。仅仅因为埃及人杀了以色列人的孩子便能明正言顺地对埃及人无辜的孩子下毒手吗?上帝乐意牺牲自己的儿子便意味着我也得乐意奉献自己的儿子吗?这是什么样的强盗逻辑?即便圣经的记载是真实的,我可以对耶稣的牺牲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上帝的仁爱感激涕零,但这一切并不能说明旧约中上帝的残暴行为便是明正言顺,便是理直气壮的了。这就象一个人犯了错,虽然后来将功补过或者甚至功大于过,但这并非是说以前的错误也变成正确了。你能因为上帝烧了一桌香喷喷的好饭菜便宣布说他不久之前放的那个臭屁其实是香的吗?对上帝的公平全面的认识和评价可以是有功有过,功过七三开或五五开,等等,当然如果他能废了地狱的极刑,放下臭架子,对旧约中记载的暴行端正态度有个正确认识,那么总的来说也许仍不失为一位好上帝。基甸兄说我“敢于用人类的标准来衡量和判断上帝”是基于自己的“信心”在说话, 对此我供认不讳,第一,我乃凡夫俗子除了人类的标准我暂时还不知如何用神仙的标准来衡量上帝,第二,我的信心是建立在对人类最基本的伦理道德的理解的基础上,而不是某些我不理解的神秘教条。如果基甸兄觉得我太狂妄,胆敢衡量指责上帝,或者质问我‘我们是谁,要以我们的“想法”来“规定”上帝?’,那么我只能说既然基督教常常以耶稣降生马槽等来显明上帝的谦卑,那么咱们渺小的人类总可以问一两个荒谬的问题吧?基督教不是说耶稣来就是为了让我们这些愚笨之人能理解天上的道理吗?如果仅仅因为上帝与人类是创造和被造的关系咱们便得哑口无言,不许胡乱发问,那么上帝当年干嘛不干脆点造两个机器人?基甸兄认为我应该对圣经有充分全面的理解才能下判断,我倒想问是否我也应该对浩瀚无边的佛经融会贯通才能判断基督教是对而佛教是错呢?翻开了葵花宝典的第一页,还需要再看第二页吗?这话不太好听,也不一定准确,但不可否认的事实便是不少非基督徒在接触到基督教最基本的某些教义时便已经觉得鸿沟难越了。如果仅仅是因为我没有读通读懂整本圣经,便说明我的观点的偏狭,那么请问世上有几位敢自称读通读懂了整本圣经,象基甸兄这样对圣经有着深入全面的理解的基督徒恐怕也不敢说完全明白了《启示录》吧?偏偏是这本没有多少人能完全理解的书,却是被那么多的信徒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这是不是多少有点古怪?
在我看来,如果我有一天能心安理得地相信圣经中杀害婴儿,强占被俘的妇女,永远地折磨一个生命,或是谋杀自己无辜的骨肉都是在特殊情形下的公义之举,那么或许我具备了某些基督教所要求的特性,但更可怕更可悲的恐怕是我自己身上的几根珍贵的人性的神经已经被麻醉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有点象文革中围观的人群对造反派或红卫兵镇压反革命和走资派的种种侮辱人格,赶尽杀绝的行为麻木不仁一样,因为在他们看来对死不改悔的反革命和走资派当然不需要讲什么仁义道德,礼仪廉耻。
当一个象基甸兄那样的基督徒认为“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后的灭亡”,反倒是可能进了天堂的时候,我想一方面他会对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死亡抱有一种豁达的态度,这一点便是我认为基督教所能起到的积极的效应,因为有些基督徒由此便能比较达观地看待亲人的离世。然而另一方面,这也可能导致了对生命的轻视,尤其是对那些婴儿和能进天堂的基督徒的生命的轻视,更严重一点的结果便是对自己的生命的轻视。有的基督徒和传道人由此能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去保护懦弱无助的受害者,但同样也有狂热的基督徒在宗教迫害和战争中会变得视死如归,当年十字军在一法国小城为区分正统和异端发愁时教皇也曾借用这一原则让他们血洗全城以便将这困难的分辨工作转交给上帝来完成。当一个象基甸兄这样的基督徒用“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后的灭亡”来替上帝开脱或减轻屠杀埃及婴儿的责任的时候,我想问的是仅仅因为一个无辜的生命死后能入天堂便可以加害于他吗?这就好象某个强盗对受害者说老子今日出于无奈杀了你,但是别担心,因为老子以后每年给你烧纸钱. 假如上帝因为我老要揪他的小辫子而怀恨在心,从而降罪于我的孩子和我那信仰基督耶稣的老婆来作为对我的惩罚,那么基甸兄是否要拍手称快呢?恐怕你要说上帝鉴于我甘于牺牲自己,勇于充当反面教材,所以奖励我的夫人和孩子提前进入天堂,同时也以此来让我能及时反省,免得受那地狱之苦,可见上帝是多么慈爱,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难以琢磨的深刻。如果你把天堂搬出来证明世上没有一个冤魂,没有一个无辜的受害者,那么我就只能闭嘴无言了,历史上基督教犯下的滥杀无辜的罪行也大概可以一笔勾销了。这个世界上至少“好人死得早,恶人享富贵"这一现象基督教便有了圆满的解释,好人是提前入天堂享福,恶人则是因为上帝慈爱所以还在等他悔改。很多相信"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后的灭亡"的宗教都会有一个非常可恶的副产品,那便是不少不相信这一点的旁观者也弄不好会莫明其妙地成为这一信念的无辜的牺牲品。我觉得用“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后的灭亡”来替滥杀无辜的行为开脱是非常危险的,当然你可以说这些都是上帝才有权采取的行动,但是同样一件事情为何上帝干起来明正言顺,换成人类便是罪恶行径?基督徒对天堂的信心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如果真的麻木不仁到了认为无辜的被害者死了无所谓反正也是进天堂的话,这种态度恐怕就不是达观而是冷血了。我觉得达观地看待死亡和珍惜生命两者本身并没有矛盾,但是如何把握好信仰与现实之间的分寸对每一个基督徒来说都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
基甸兄看到了我文中批评很多布道活动空洞形式,但却无视我提及的“感人肺腑,触人深思的见证和布道"。而且不喜欢某些布道活动便说明我"对基督教信仰本身并没有认真的寻求和思考" 吗?如果我更喜欢通过阅读等其他方式来提高认识呢?基甸兄同样看到了本人深受反基督教言论的毒害长达一个月之久,但却对我受基督教教义熏陶长达一年之久的事实视若不见,从而给我一个"一边倒只受反基督教言论的影响"的结论。如果你也是如此没有割裂,公平全面地理解圣经的话,那么看来我们对“没有割裂,公平全面”的理解和定义就已经相差甚远了。事实上恰恰是因为基督教在我心中动了一年的功在那么短短的时间里就遭到如此严重的全面挑战,从而促使我不得不面对一些我不愿面对的现实。坦率地说,我从很多历史上著名的反基督教的言论中感受到了更多更有力的思想。我的思想或许"偏颇、失真和扭曲", 但是从我的一篇短短的个人感想便能看出我这个人一边倒只受反基督教言论的影响,动机是“功利主义”, “对基督教信仰本身并没有认真的寻求和思考",带有色眼镜,从反基宣传材料上面搬来典型问题,抄袭反基督教的文章,等等,这是不是多少有点武断,有点走题?我承认是受了不少反基督教的言论的影响,但这并非是说我身边的基督徒朋友们对我的帮助便是白费,也并不是说我认为基督教一无是处。因为我个人的无知我当然需要听听多方的观点,因为我个人的软弱我当然也想找到一些与我有同感的人,所以"拉名人壮胆"自然也是我的一招,基督徒不还一块儿祷告礼拜来互相鼓励吗,更何况你还有宇宙的主宰替你撑腰呢。世界上并非人人都能象基甸兄那样能成为自创招数,自成一派,纵横网上,为他人指点迷津的大宗师的。爱因斯坦的信仰问题在基甸兄看来是我孤陋寡闻未能及早拜读大作, 但《游子吟》一书,范学德的《为什么我不愿意成为基督徒》一文,远志明弟兄的布道会都提及爱因斯坦相信神,所以尽管基甸兄见识过人,博闻强记,还请对我们这些落后分子,孤陋寡闻之人多多包涵。也请将来见了耶稣为爱因斯坦美言两句,免了他老人家的地狱之苦。至于美国开国国父们是否是基督徒,我觉得多争无益,与其非要去下个结论,还不如从他们说过的话,写过的句子中好好体会有益的思想,提高自己的认识。不过你按某某某的论证说这个世界上严格说来没有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则未免太消极悲观了一点,据我所猜,不严格地说这个世界上的人百分之八,九十是基督徒 -- 即便是我这样的死硬分子都还偶尔学老美感慨一声“Oh,My God !” 或者 “Jesus Christ!”。
我对人性的看法曾经很悲观,也曾经同意基督教人性丑恶的说法,但那都是在我描述个人经历的时候所介绍到的一点暂时的想法,而我的文章后来清楚地说明"我不知道人的本性是美是丑"。我现在觉得对这个问题其实根本就没必要非得选个立场,只要认识到人性既有软弱丑恶的一面也有坚强美丽的一面就足够了。如果对世界上的事情非得从圣经出发选个立场,那么我的生活是不是太累啦?这个世界除了输赢,对错,美丑,真假,是不是还有点别的东西?
上帝与大石头的比喻的确从逻辑上来讲是错误的。我并非是想以逻辑来证明上帝万能的不成立,这就象证明上帝不存在一样不可能实现。我本想说明上帝万能这一说法的荒谬,但是选用的比喻欠妥。如果要谈逻辑的话,或许有人能证明上帝做得到十件事,百件事,千件事,但恐怕没人能证明上帝无所不能。宗教信仰本身就是一个人精神上的私事,如果某些基督徒硬要说它是看得见,摸得着,活生生,滴水不漏,历经验证可以用逻辑推导而出的真理,那不仅慕道友,恐怕不少基督徒都要请他写一本圣经的辅导书让大家见识见识。
我不太理解这句:“如果真的有永恒,而上帝是全能的,我们愿意相信一个有审判的上帝,还是一个根本不会有永恒当中的“赏善罚恶”的审判的上帝?”好象是说如果有上帝和永恒,那么是一个有审判的上帝好呢还是一个不审判的上帝好?这恐怕又得回到一个基本的问题上来,到底永恒的公义和人类的长生不死是人们自己心里所希望得到的不切实际的安慰呢还是一个铁的事实。如果仅仅因为我们自己对一件事情的喜好恨恶便可以决定我们是否应该相信它,那么我可不可以不相信地狱和魔鬼?还是我原文提到的观点,对一个价值观和未实现的理想我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是否相信或赞成,但对一个事件,一个现存的现象我更希望的是建立在理解和证据的基础上的相信。
我觉得同性恋无论是人是事本身就已经令人同情,更不要说它所受到的种种歧视打击了。基督徒宣称同性恋是罪恶,是道德堕落,那也只是引用圣经来证明上帝是讨厌同性恋的行为的, 说到底也不过是根据一本书得来的结论,至于现实生活中到底同性恋给他人带来多大损害,为何建立在真挚感情上的同性恋会是淫邪之举,为何从伦理道德上来说同性间的性关系就一定比异性间的性关系堕落低下,我到现在也没有看到一点有说服力的说明。而且即便同性恋有侵害他人的例子,比起历史上源于基督教的暴行大概还是微不足道的吧?反过来从历史上看,同性恋受迫害歧视的例子恐怕倒不少。我对同性恋的看法和基督教恰恰相反,我觉得建立在真情基础上的同性恋就象其他人与人之间相濡以沫的感情一样,反而说明了在这个因为社会偏见歧视而显得异常冰冷的世界上还是存在着人性的温暖的。建议对同性恋这个问题有兴趣的朋友看看电影《蜘蛛女之吻》,这是我所看过的涉及同性恋的电影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部,也是我难得看到的一部触及我心灵深处让我久久难忘的佳作。我曾经有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直到我和他失去联系,即将来美之际才知道他是同性恋,才明白为何他时常会流露出那种无奈的苦涩忧伤,为何他会将自己关在小屋里一边整瓶地喝酒一边听《霸王别姬》里的那首凄凉的《当爱已成往事》,我无法想象他所承受和经历到的那些无处诉说的痛苦是如何之深,我只是有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到他而忍不住潸然泪下。
我承认我接触到的很多基督徒纯洁善良,我同样也承认我的很多非基督徒朋友友好正直。以是否信仰基督教来衡量一个人的品行就如同以一个人的种族来判断他是高贵还是下贱。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个不同的是非善恶的标准,世人对基督教之所以会有如此复杂矛盾的看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便是这一点的反应。善良的基督徒从圣经中看到的全是耶稣的爱,功利的基督徒看到的是地狱的火和天堂的永生,死板的基督徒看到的是清规戒律,灵活的基督徒看到的则是寓言启示。我原文中之所以提及基督教积极的一面便是想说明世上的确有很多正直善良的基督徒从基督教积极的一面获取了精神上的力量,这是我亲眼所见的事实,但这并非是说不信基督教的人就只能过着基甸兄为我描述的那种悲惨生活。平心而论,谁能说人类的历史表明了非基督徒从整体上来说是比基督徒更坏的?世界上公认的最伟大的两位科学家牛顿和爱因斯坦,据我所知前者可算是基督徒而后者不是,两者学术上的成就难分上下,然而前者的人格品行比起后者恐怕就有点望尘莫及了。如果基督徒的善行能说明基督教教义的伟大,那么历史上基督徒的暴行便说明什么?说明千千万万的人类愚蠢得连上帝的话也误解了吗?如果是这样上帝为何不把话说清楚点?难道他象人类一样也有沟通上的困难吗?为什么佛教如此漫长的历史倒没有基督教那么多血腥味呢?当一个基督徒骄傲地宣称几千年来世人试图推翻和质疑圣经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时候,我想他应该不要忘记这跟许多基督徒先辈们当年为了捍卫“基督教真理”从而抛他人头颅,撒他人热血还是有着很大关系的。某些基督徒一面称圣经是不倒的真理,一面却轻轻松松地给这些先辈们戴上“曲解圣经”的帽子从而不认他们是真正的先驱者,这似乎有点过河拆桥之嫌吧?
关于苦难的问题多言无益,基甸兄这样大智大勇,见识非凡,参透了《约伯记》,又有上帝相助,当然可以比较超脱尘世,我乃凡夫俗子,不仅时常要为自己世间的事情烦恼伤神,还不时因周围他人的厄运而生物伤其类之感,哪里还有胸怀和气概站到一个虚无飘渺的上帝的角度去感受他一时的丧子之痛。更何况看看人类历史上多少次纯朴善良的人们被狡猾凶残的恶棍无情地占有,奴役,压榨,消灭,而又有几次万能慈爱的上帝伸出了他那尊贵的手来主持正义,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罪行是借着他的名,以推广基督教为口号的。耶稣做为一个神死而复活从而享受永远的赞美,相比之下布鲁诺,塞维斯特之流做为凡人却傻忽忽地与教廷作对,为自己的信念献身,他们当中恐怕还不乏要在地狱中受永远煎熬的,由此可见人和神的见识修为毕竟差了一大节.基督徒常常用苦难可以磨炼人的意志来说明上帝为何允许它的存在,我承认这一说法适用于某些苦难,但是问题是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苦难在我个人看来除了眼泪和恶梦之外是再也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其他东西的。如果把上帝与人类比成父母与子女,那么上帝允许某些苦难降临人世也许就象慈爱而有远见的父母将自己长大的孩子推进了雷电交加,野兽纵横的森林,但也有些苦难在我个人看来就好象冷酷无情的父母将自己嗷嗷待哺的骨肉遗弃在荒郊野外。
斯蒂芬.霍金在他的《时间简史》一书中曾描述到有一次他去梵蒂冈参加罗马教会主办的关于宇宙学的学术会议。教皇在会议结束的时候会见了这批杰出的宇宙学权威。教皇指出他们可以探讨宇宙大爆炸之后的演变,但是他们不应该研究或质疑宇宙大爆炸本身因为那便是上帝创造天地的开始因而大爆炸便是上帝的杰作。霍金接着写道“我很高兴教皇明白了我刚刚讲完的报告的主题--关于时空不是无限的但是却是没有边际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时空没有开始,也没有一个创造的瞬间。我没有意图要分享伽利略的命运,我对伽利略有一种强烈的惺惺相惜之感,部分的原因就是我碰巧是在他死后整整三百年后出生的。”当宗教以政治为后盾凌驾于哲学和科学之上,从而对不属自己或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指手划脚的时候,我想我们的言论思想自由恐怕就岌岌可危了。所幸的是,政教分离似乎是历史潮流,而今天即便是再荒谬再反动的想法,教皇他老人家恐怕也鞭长莫及了。
有人曾说科学之所以与宗教相比能在自己的领域里有着更大的成功是因为科学本身包含着严格的校验与纠正的机制。事实上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宗教强调的都是其本身的至高无上,独一无二,唯我独尊的地位,而只有在科学铁的事实面前,在血淋淋的历史面前,才会有宗教领袖承认其对宗教经典的“误解”,承认其错误的信仰实践。科学当然不能解决人类所有的问题,它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把锋利的两面利刃。但是至少科学研究提倡的畅所欲言,事实胜过权威,有错必纠,学术宽容,等等还是值得我们在看待其它问题时借鉴的。与科学界相比,当代基督教的教会组织如果不能时时刻刻牢记历史的教训,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而只是沉浸在自我陶醉,自我欣赏,自以为是当中,那么我个人觉得这是危险的,尤其考虑到可能因“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后的灭亡”之类的教义而殃及池鱼的时候我作为非基督徒就觉得更有责任在某些问题上给他们泼泼凉水了。今日源于基督教的不良行为比起历史上基督教的暴行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我觉得当代基督徒还是有责任多了解历史上和当代基督教信仰实践的误区。我参加了一年的教会活动,从没有看到过从反省教育出发,以历史上基督教的负面影响或错误的基督教信仰实践作为专题的讲道。仅仅是对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人消极和不太光彩的一面我便觉得暴露太少。其实一个基督徒对上帝和基督教充满了信心本身并非一定是坏事,但是我想他不应该就此丧失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不应该消灭自己与众人意见不一的勇气, 不应该忘记自己有义务质疑牧师讲道的内容和观点。尤其是在将信仰运用到实践中来的时候,更是要记住有多少好心办坏事的先例, 记住历史上千千万万和自己一样普通寻常的基督徒都曾经“曲解”了圣经,记住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多少以魔鬼撒旦的名义犯下的罪行,反倒是有不少是借了上帝和耶稣之名。其实独立思考判断对非基督徒来说也是同样重要,按托马斯.杰弗逊的观点,一个真正的民主政体其实不仅仅是建立在一套政治制度上,而更重要的则是要建立在每一个公民都有能力独立思考,分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
我觉得基督教最可贵的教义之一是其所倡导的自我反省,自我忏悔这一点,就如孔子的“吾日三省吾身”一样。不断反省,定期对自己的思想言行清污整顿,不断提醒自己生活的真正意义和目标,懂得珍惜某些东西的来之不易,这些都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这个世界上不少的悲剧恐怕都是因为人们在看待自己和别人的时候不知不觉地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标准,而不断地反省自己是有助于减少人与人之间直接正面的冲突的。有些基督徒似乎欺软怕硬,在对上帝忏悔祷告的时候谦和自责,转过脸来在自己的同类面前却高傲固执,好象因为对一套至高无上的真理的独断理解和掌握就可以使他个人也变得滴水不漏,毫无缺陷一样,有的甚至自认是某某真理的捍卫者从而毫不留情地迫害镇压那些持不同意见的,相信不同宗教的人。
按我对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认为人生最重要的是圣洁,而不是快乐,或者说圣洁便是最大的快乐,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寻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快乐是最重要的,道义不是目的,而只是幸福快乐的基础。至于别人是如何看待人生的意义的,我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各的想法。有些基督徒动辄以未来的天堂定居者的口吻拿天堂的美妙和地狱的恐怖来教育非基督徒只有归依上帝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按照爱因斯坦的说法,人类如果要靠对天堂的向往和对地狱的恐惧才能彼此相亲相爱,友善互助的话,那么我们真的应该要为自己的存在而感到悲哀了。 尽管这个世界没有能让每个人都满意的公平,但我觉得对于一个遵纪守法但道德败坏的人来说他所错过的某些美好的东西便已经是对他极大的惩罚了。对我自己来说,我觉得道德感的丧失即意味着自己对世上很多美好的东西的知觉的丧失,从而沦为行尸走肉。有人认为宗教对道德高尚,大测大悟的君子可能多余,但是对于不懂伦理道德高深学问的老百姓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目光短浅头脑简单的他们从此便能在胡萝卜加大棒的简单的奖惩机制下有效地为社会文明做出贡献。这种观点有合理之处,但我觉得即便没有什么胡萝卜加大棒的机制,对一个国家和社会危害更大的似乎往往不是老百姓的纯朴老实,反而是那些有头脑有知识的狡猾虚伪。而且没学问的老百姓的道德水准未必便比有学问的文化人低,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应该不是道德堕落而是愚昧无知,他们常常是在盲目地相信和追随一套教条,一个权威之后才会容易被操纵,被欺骗,从而变得可怕而可悲起来。虽然宗教的确为很多人指明了伦理道德的方向,但我觉得更重要的似乎还是其对人类的某些精神寄托上的需要起到的作用。在这个多灾多难而又常常黑白颠倒的世界上,宗教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人类提供了一剂健脑安神的神奇妙药,使很多人不致神经崩溃。对于这个世界上某些人来说可能宗教便是他存在的全部意义,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宗教也许再也没有其他东西能给他带来宽慰,快乐和盼望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对那些在贫困地区传教的牧师油然起敬的原因。就我个人来说,我为自己能生活在这个时空的交点而感到庆幸,我不会因为自己不能接受基督教某些教义便视之为洪水猛兽从而与之一刀两断,我也不会因为一首美妙的歌曲是赞美上帝的便放过吟唱欣赏它的机会(基督徒当然会说我是买椟还珠),我可以出于对基督徒信仰的尊重而与他们一起低头并聆听他们的祷告,我也希望自己能从听到的讲道和见证中开拓视野,当然我更相信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教训人类是可以做到在不同信仰背景下相互宽容,相亲相爱的,至少我和我太太便想给我们的孩子这样一个现身说法。
著名传道人葛培李(BILLY GRAHAM)在一篇个人自传性质的采访("BILLY GRAHAM SPEAKS")中曾提到经过多年传教他认为世界上还有其他的路可以到上帝那儿去。虽然他是在语气含糊地谈论上帝,但我觉得每个人的信仰也是一样,如果大家非得挤到一条路上去,一来拥挤不堪,二来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雷同单调,倒还不如自己拣自己喜欢的路,这样彼此交流,彼此丰富各自的信仰之旅, 人生之旅,又有何不好?如果圣经记载属实,那么上帝造人可能给了我们择业的自由,择偶的自由,择友的自由,但是他并没有给我们信仰上的选择自由,这种不相信便请下地狱的"选择的自由",就好象考试中对了得分,错了倒扣的选择题,与其说是自由,不如说是考验.当然在基甸兄眼里象我这样的死不改悔的地狱的干柴白活了一辈子连自己最初的根和最终的归宿都没有搞清楚是很可悲的,更不要说还错过了上帝和耶稣从而过着毫无意义的一生。对我来说,我没有勇气生活在一个相信地狱的信念之中,我也不觉得自己有任何责任和义务非得要去搞清楚人到底是猴子变的呢,还是经过亚当夏娃和挪亚一家乱伦而来,我知道即便我接受了上帝和耶稣成了基督徒也并不会使我从渺小无知突然变成崇高伟大,我的人生也不会因为沾了相信上帝的光便会比那些为了整个人类的幸福做出巨大贡献的非基督徒更有意义。尽管迟钝的我感受不到耶稣和上帝对我的爱,但是至少我能够感受到生我养我的父母对我的爱,感受到我太太和孩子对我的爱,而我对他们的爱,是不可能少于我对这个世界上包括上帝在内的任何其它东西的感情的,即便这意味着地狱里永远的煎熬。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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