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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不彻底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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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彻底的民主   
所跟贴 不彻底的民主 -- 随便 - (576 Byte) 2003-2-18 周二, 下午1:42 (28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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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李宪源之流的所谓反战 (258 reads)      时间: 2003-2-18 周二, 下午3:2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象一群狼高唱和平

免不了要呲露狼牙

故虚伪、滑稽





看看这个

http://140.99.17.133/xgc/03/2/27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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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宪源就反战签名“冒名侵权案”质问王玮八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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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常仁 于 February 16, 2003 00:43:36:[新观察/xgc2000.net]



作为山东师范大学的一名教授,相信这两天在中文思想网络特别繁忙和活跃的王玮先生,应该不乏起码的思维和行为条理性以及“为人师表”的责任感。但鉴于你近日有违常理常情的种种言行表现,我想冒昧请教以下八个问题:



一、在“反战声明”签名过程中出现“假冒签名”事件是令人愤慨的!但在冒名者的真实身分及其确切政治动机没有得到揭露前,你预先就把罪责加在反战签名发起者身上,符合哪一条法律法规?敬请回答。



二、迄今为止,你可曾就“假冒侵权”事件向警方报案以利警方立案侦查?如果已经这样做了,在侦查和法院审理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你这样在中文网络大造舆论,毫无根据地把“反战签名”运动发起者推到被告席上兴势问罪,大搞“有罪推定”,你的现代法制观念哪里去了?



三、如果你至今不按照最合理、最有效的报案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却令人费解地成天泡在中文网络搞“揭露声讨“反战签名骗局”,并漠视其他人意见自由表达权利公然要求“流产”整个“反战签名”运动,到底意在何为?难道你竟然没有意识到,你这种做法,事实上已构成另一种严重“侵权”?如果警方根据电子邮址通过ISP公司查实假冒者与签名发起方毫无牵连的话,你不担心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么?



四,作为民间自发运动的志愿工作者,收集签名具体经办人的责任,难道不就是删除假冒,加强核查,并全力配合警方提供假冒者的报签线索?鉴于自由媚美新右已经借“冒名”事件大做文章、公然诬陷整个反战签名为“骗局”,经办人其实更是“假冒”破坏活动的受害者。要知道,他们并非是装备完备反假冒设施和先进手段的企业或政府机构,也从未有过类似工作经验和职业培训。在其具体操作过程中,除了对确证的假签名发现一个删一个,并积极配合警方侦查之外,你说还能干什么?欢迎提出合理建议啊。让警方承担起侦查责任来,而非毫无根据地要求这些热心人类和平事业的志愿人士承但侵权罪责,这就叫“开脱责任”?太过分了吧?



五、我认为:签名经办人员只有在无法或公然拒绝向警方提供有关侦查线索的情况下,才应追究其动机和责任。如果纯属工作疏忽,则应该向被侵权者赔礼道歉,后者也可向前者提出索赔要求。如属打入反战运动内部有意捣乱破坏者,则应追查其后台并受到法律惩处。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好建议?请提出来。



六、除了有北师大刘北成教授公开声明其签名被假冒外,这两天由王教授本人而非当事人在网络上专职承担“揭露”和传播最新发现“假冒签名”消息是否合理?试问王教授乐此不疲这样做,可有当事人的正式法律委托授权?



七、你明明知道,我是“反战声明”首批签名者中第一个站出来支持赞扬你揭露假冒事件、并坚决要求追查假冒签名真相的左派人士。可以解释一下:你指责我李宪源对“揭露有些人见不得人的卑劣的侵权行为……害怕了吗”的具体理由吗?昨天在有人以“签名经办者”口吻建议不再纠缠和争论“假冒签名”问题并博得兴风作浪自由媚美人士出尔反尔突然一片赞扬声的时候,难道不正是本人起而驳斥这一建议而坚决主张对“假冒事件”追究到底的吗?



八、假设有爱好和平、对美国制度也有好感却不认同其蛮横国际行为和战争叫嚣、而又有访美计划或打算的自由派签名人士,突然听说美国驻华使馆要认真了解每个签名人士的背景,他们想以各种可能方式退出“反战签名”是否可以理解和同情?如果你认为本人撰文表示对这种动机想法的理解,就构成了对你的诬陷伤害,能请你提出合乎法理要求的指控依据来?



以上八点质问,为求对人负责、对己负责和对中国和全世界风起云涌的和平反战运动负责,也基于对一个谨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世界和平及反帝反霸”宪法大纲精神之合格公民的基本要求,谨请王玮先生说清楚。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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