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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樊弓:我觉得教授的问题出在“偷换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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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樊弓:我觉得教授的问题出在“偷换概念” -- 2u2m - (782 Byte) 2003-2-06 周四, 下午11:36 (369 reads) |
新规定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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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伪善的定义也是自己理解的。一定要把无行善的行为作为伪善的标准,请问这世上还有没有伪善?你来举例子吧。这个世上,有那些伪善,是只要名义,没有任何行为,而且以此来欺世盗名?请给出定义出处,以及被“普遍”接受的程度等等。或者什么是常人理解的定义。即使按你所言,伪作假讲。(我不同意这个解释)那么假肢是不是就是不是肢,假话是不是就不是话?如果你解释不通,说明汉语本身就是不确定的,那么教授自己加以解释认定有什么不对?
逻辑的排中律在逻辑上有用,在指导现实生活中,却必须了解到全部的真相后才有用。请你回忆,芦想证的除了伪善非善外,还有伪善亦恶。而且还是恶中之恶。你的排中律其实是两个人都驳斥了。问题很简单,非善也不一定就是恶。至於恶中之恶我看逻辑学也是无能为力了。
对於事实的认定对於运用逻辑非常重要。例如如果你认为原子内只有质子和电子,那么从逻辑上正确的是只有电子和非电子。可是对你而言非电子就是质子。因为你是否认中子的存在的。
现实是复杂的。连善心的作好事都有可能是坏事,变成恶事。怎么欺世盗名就不可能变成善事,好事呢?从来就有有心为善,无心为善,无所用心作的善事。
另外请注意,即使逻辑学中的“非”字,也必须是在逻辑学中的定义才行。如果放在其它语境中,这个非字的解释也是很多的。例如我非要和你辩论。这个意思和我不是要和你辩论是相同的吗?
使用逻辑来讨论这个说法是用赶面仗通下水道,好东西用的不是地方。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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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喂,是教授要我证明的。 -- 2u2m - (338 Byte) 2003-2-07 周五, 上午4:01 (118 reads)
- 老二,你这就业余了 -- 樊弓 - (208 Byte) 2003-2-07 周五, 上午4:09 (135 reads)
- 老新你说的正是我要说的 -- 樊弓 - (542 Byte) 2003-2-07 周五, 上午3:21 (119 reads)
- 教授误会了 -- 新规定 - (182 Byte) 2003-2-07 周五, 上午3:46 (11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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