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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呼应赵达功网友,特贴一篇五年前旧作】敦促江泽民还紫阳自由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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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寒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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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江泽民 先生:
您好!
现已众所周知,今年九月十二日,即在中共十五大开幕当天,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致函该会,要求复议八九年“六四”事件,而您则全面封锁此案,使之未能与大会代表见面;嗣后,您更全面强化对赵紫阳的软禁,剥夺其人身自由权利。
您还真敢蔑视程序正义,真敢践踏党纪国法!
赵紫阳现还是中共党员。按照中共党章,党员有权向党的各级部门直至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反映、控告、申诉任何与党有关的问题。而在中共党内,没有再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更高的权力机构了;党的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统统不过是党的代表大会在其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而已。因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有权审议、复议任何有关党的现实的和历史遗留的议题;有权纠正、撤销任何一级党的机构所作出的现实的和历史的决议。相反却没有任何人可以以任何借口侵犯、阻挠、中止、剥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行使这个职权。可见,按照中共党章,赵紫阳无论作为党的前任总书记、作为曾受到党纪处分的当事人、还是作为普通党员,他都有权致信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求复议党的历史遗留问题。此举不仅应受到党纪的保护,而且也具备程序正义。
相反,您向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封锁赵紫阳的这份就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直接诉诸党的最高机构的复议案,则是严重的擅权、滥权、侵权、越权行为。一来,您的行为无异于颠倒了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与其执行机关间的隶属关系, 须知,党的中央委员会包括其政治局乃至常委会,是无权扣压党员越级直达党的代表大会的议案的。二来,在党代会会期,党的最高权力自然该回到党代会本身,您作为上一届中共中央总书记,面对新一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除了具备代表上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述职的职能外,剩下的则不过与其它代表一样,仅仅是一位出席十五大的代表而已。即使您作为大会主席团主席,其法定职责也决超不出行使会议议事规程一类。因此,除非大会主席团有明文决议搁置赵紫阳的复议案以及该决议获大会批准,否则您是逃脱不了“严重违反组织原则”、“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阻挠、干扰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职权”这一类重大违纪指控的。即使十四届政治局常委会有类似决议,也救不了您,因为一俟十五大正式开幕,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除述职以外的所有职能,均已自行中止。
在此,我无意去涉及赵紫阳议案内容的是与非。本来,您如仍认为八年前那场屠杀有理,您完全可以面对新一届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直气壮地为之辩护;如认为当时的处置虽后果严重,遗患无穷,但却情有可原,需引以为训,您也尽可以在这个场合对其作出阐释、说明。或者,若您认为现在还不是复议此案的最佳时机,那您还可以提出一项搁置赵案的动议,并为该动议在全体代表中获得通过而努力。您如真这样作,不管您所据之主张具体内容如何,但毕竟算是遵循了党内议事规程,毕竟还在是按党纪行事。然而遗憾的是,您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您不敢面对严峻的程序正义,您心目中没有这个自信。这与那位眼下无职无位却充满自信,诉诸程序正义的赵紫阳适成何等鲜明的对照!
然而,至此您还不满足。自赵紫阳致信十五大后,您便在他的的居所增岗加哨,切断其电话,阻访其亲友,割断他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剥夺他的基本人身自由权利。
您不觉得您实在做得有些过分吗?!
按照中共党章,党员绝不能因其向党的组织反映、控告、申诉问题而遭受打击报复。而在中共拨乱反正于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重要文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则专劈出第七章,以“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为题,明确指出:“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该《准则》有鉴于文革乱党的惨痛教训,更作出如下严明规定:“党内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反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要绝对禁止采用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解决党内问题。”
试问:您能否认赵紫阳现是中共党员吗?倘您无法否认,那么,中共党员赵紫阳因为上书党代会即被剥夺人身自由权利,这不是极为严重的打击报复又是什么?这不是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反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又是什么?这不是采用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手段来解决党内问题又是什么?您作为党的总书记,竟然藐视党规的明文禁令,恣意侵犯党员的受到党章保护的神圣权利,您这不是在带头严重违反党纪又是什么?难道您真以为您有一顶“核心”头衔,就自然具有党纪豁免权、就可以不受党纪的约束、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其实,说您违反党纪还算是往轻里说。按照刑事诉讼法,公民非经检察机关批准不受逮捕、拘禁,其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而刑法中则明文列有非法拘禁罪。倘若您无法否定赵紫阳的公民身份,那么,您将赵紫阳软禁于居所,其法律依据何在?您就不担心自己有一天会被以“非法拘禁罪”起诉么?
或许,您本人并未意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因考中共党史,党内哪来什么程序正义的传统,毛泽东、邓小平从来不都是怎样方便怎样行事吗?这倒也是事实,但这正好表明:中国国家体制中的无法无天原本是直接导源于中共党内的无法无天的。不过此函暂不去论及此事。我在此想提醒您的是:难道毛泽东、邓小平过去在党内为所欲为常常没事,而您江泽民今天如此去干也一样没事了吗?人家毛泽东、邓小平的权力根基是建之于马背上打天下,而您呢?他们能在党内使性子,不按牌理出牌,您也能行吗?说实话,他毛泽东、邓小平的权威,还真不是靠谁谁谁人为地给封、给树起来的,其行家长制,也算有点历史因由;党纪国法拿他们莫奈何,众人是敢怒不敢言。可对您也会是如此吗?您应当还记得当年华国锋是怎样被以“洋跃进”为由给轰下台的。其实,那比之于毛泽东的“大跃进”,实在算是小儿科、算是鸡毛蒜皮。可见,若您真想在如今这个位子上安安稳稳地待下去,那还真得步步踩稳才行。象前面所说的那一类公然犯忌的拿不上台面作法,能不用还是尽量不用为好。
或许,您会说,对“六四”的定性,对赵紫阳的处理,那都是小平同志生前所定的呀!是的,这本来是您手中最有力、也最有利的一张牌,可惜您不会用。您手下那帮“智囊”,尽给您出些个馊主意,如这次让司法部长萧扬在记者会上去说什么“对‘六四’,党早有定论”以对付赵紫阳的复议挑战。其实复议之为复议,其前提就是针对定论。无定论何来复议?这简直有如用“我们已结婚”去回应配偶的离婚挑战一样让人啼笑皆非。如此不讲逻辑的话偏偏又让本应最该讲逻辑的法律界去说,而且是当着全世界说,看到这则新闻我只好为您的党国直摇脑袋。再说,邓小平定的案就不容复议么?这不是又在搞新的“凡是论”又是什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文指出:“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级领导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到。”凭什么毛泽东定的案可以不是禁区,他邓小平定的案就是禁区?一个案子的翻与不翻,关键得看它是不是冤假错案。“六四”开枪若不是冤假错案,还怕复议么?若是冤假错案,您江泽民又捂得住么?
其实,对“六四”,您原本是可以超脱一点的。虽说您是“六四”一案的最大受益者,但当时毕竟不是可由您自己作出选择的。对“六四”的责任,许多当事人,譬如李鹏,避之都唯恐不及,您怎么还要往里面钻?此案连邓小平扛起都觉吃力,您还想去接过来扛?您扛得起?!固然,有朝一日您也许会醒悟过来此事得统统往邓小平头上推,可是,难道邓死后阻挠复议此案的责任也能推到邓头上?更何况,邓小平在对赵紫阳的处理上,人家还真留了点情面(要是按李鹏的意见,不将其打入大牢才怪);而您今天如此苛待赵紫阳,就不违悖邓小平的意愿?就还该让邓为此负责?或许,赵紫阳这人也太“倔”了点,让您面子上有点过不去。但您也不扪心想想:当年他赵紫阳要不“倔”,能有您今天这台戏唱?他当年要是跟李鹏一样,主张杀个痛快;或者跟其它人一样,来个无可奈何随大流,那您江泽民今天不就只好待在上海家中喝陀茶、戏孙儿?如此一来,哪里还有您今天什么面子上过得去过不去的问题发生呢?因此从这种意义上看,您今天还真该得向赵紫阳的这“倔”磕头作揖才对。
或许您会道:如此说来,对这个有着党员、公民身份的赵紫阳,我这一党一国之尊还真拿他没办法了!当然,倘若您有那个能耐,能拿下他的党员头衔,剥夺他的公民身份,那您尽可以去做,如此一来也就简单省事了,大可免却您目前的进退维谷之窘。然而,此事予您,实际上如世界上许多事情一样,应属:非不为也,实不能也。既然如此,您何不考虑一下“退后一步,海阔天空”呢?或用现在的时髦说法叫做“政治是妥协的艺术”。本来,邓死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人家赵紫阳要求参加邓的追悼会,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全党上下恐除李鹏外均无异议。可您却偏偏要把自己与李鹏绑在一起,偏偏要硬顶着,在全世界面前凸显您的心胸狭隘,让人实在看不过去,以致大有损于您的形象。这不,自那以后,海外就开始有舆论说您也是“六四”屠杀的决策参与者、手上也有血了。我看,您顶来顶去,一言以蔽之,不就是耽心他赵紫阳出来要谋您那个如您自己所言的“九十多公斤压着的位子”?其实,那也未见得。您看人家这封致十五大的信,是何等的宽容,何等的大度!您若是不信,您就不可以去与之沟通沟通,去谈谈您的顾虑,提提您的条件,问问他的要求,探探他的底线,以共同寻求一种妥协、双赢、皆大欢喜之道?难道您手下竟无一个智谋高手向您进言这条主意?难道您除了眼下这步零和棋可走,就找不到其它棋路了?
当然,要想走这条路,作为第一步,您就得首先来点合适的气氛。譬如,把富强胡同的明岗暗哨给撤了,把电话给接通(至于要窃听,也得搞隐秘点),让人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恢复其应有的公民及党员的权利。总之一句话:还赵紫阳以自由,越早越好,越晚您越被动。我的话,也许不中听;有的,甚至言重了点,好在我现并不寄您篱下吃饭。这次您仰赖当年赵紫阳的“倔”而有缘到美国享用红地毯,不知在这“百闻不如一见”中,您脑袋瓜是否开窍醒悟到多元声音对于政局稳定的真谛?此信倘能达致您案头,您不防拿它去与那帮成天围着您转、言必称“核心”的“智囊”们所献之策比较比较,看哪个更实用、更奏效。良药苦口,您好自为之。
仅此不赘。
致礼!
高 寒1997年11月2日 于布达佩斯
http://chinaway.org >《中国之路》2003年第1期【关注不锈钢老鼠刘荻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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