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ZT:也谈北京师范大学生刘荻案件:究竟是谁害了刘荻?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ZT:也谈北京师范大学生刘荻案件:究竟是谁害了刘荻?   
所跟贴 根据危害国家安全法,可判3年以下,或者3-15年刑 -- 随便 - (166 Byte) 2003-1-09 周四, 上午10:29 (149 reads)
非文人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经验值: 17496


文章标题: 第一百零五条最恶 (214 reads)      时间: 2003-1-09 周四, 上午10:51

作者:非文人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尤其是"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简直是没有限制,法律条文还能有“其他方式”的字眼?

作者:非文人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非文人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98653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