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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召签名时,有责任对风险做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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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召签名时,有责任对风险做出说明 -- 随便 - (128 Byte) 2003-1-04 周六, 下午7:13 (399 reads) |
两条虫子
加入时间: 2004/08/28 文章: 453
经验值: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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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两条虫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签名有没有风险,关键是公开信怎么写。
刘奶奶看到“颠覆国家罪”就提出异议,因为带走刘荻时候说的是“危害国家安全”。
这个公开信的“度”是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俺开始就对草稿中不尽不实之处提出意见了,现在的公开信基本没有什么可以带来风险的地方。呼吁政府程序公正行为合法不应该有什么风险,如果一定说有,可能就是秋后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合理地与政府相争,秋后当无大碍。
作者:两条虫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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