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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易大旗:免于恐惧的自由--基本法23条与刘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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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易大旗:免于恐惧的自由--基本法23条与刘荻案   
所跟贴 转贴易大旗:免于恐惧的自由--基本法23条与刘荻案 -- Anonymous - (8072 Byte) 2003-1-03 周五, 上午5:51 (24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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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大旗这段话很有说服力和针对性: (104 reads)      时间: 2003-1-03 周五, 上午8:4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非常惭愧,我和“不锈钢老鼠”出入同一个论坛,此前却未曾留意过她的文章,事后补课,深感讶然。她是那么年轻,思想的求索却是那么专注,读她的文章,能辨认出这位思想者勇敢的足迹。一个女大学生因思想言论获罪,在中国本系司空见惯的“猫鼠游戏”。然而时光已流转到21世纪,仍能感受到身处集权机器下中国人的悲哀,夫复何言!



在海内外网人为营救刘荻而群起奔走呼吁之际,亦可见到某些具有“权力主义人格”的人(引自不锈钢老鼠《中国人的权力主义人格》)噤若寒蝉。这台国家机器的所作所为,令“极端爱国”(引自同文)者蒙羞,这还算好的,毕竟知耻近乎勇。至可哀者,是沉重的专制压迫之下的怯懦、麻木、冷漠。可哀之外还有一种可怕,就是有的人已被权力的磨盘研磨成了人格依附的浆汁,他们发出反呼吁,让众人切莫“小题大做”,以免激怒权力者,反而“害了”刘荻。持此论者人格的扭曲,几近于精神病学中的“被虐待狂”。



。。。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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