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不锈钢汉奸】ZT:有奖征文消息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不锈钢汉奸】ZT:有奖征文消息   
所跟贴 【不锈钢汉奸】ZT:有奖征文消息 -- Anonymous - (18516 Byte) 2002-12-26 周四, 下午5:30 (241 reads)
叶酸酸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1,驳倒你很容易,只要熟悉事件的来龙去脉就得;2,谢谢你提供一份公开信的样品。3,显然,在 (60 reads)      时间: 2002-12-26 周四, 下午8:0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述公开信中,人家只要求“嫌疑的恐怖分子”得到公开、公正的审判。因为这个恐怖

分子还只是嫌疑的,还不是“真正的”,还不是板上订订的。你指责他们为恐怖分子辩护,

指责错了。正确的指责应该这样来写:他们为嫌疑的恐怖分子辩护。因为明显的原因,中级

人民法院的判决并非最终判决。

4,至于拉灯,没有可比性。因为拉灯至今逍遥法外。尽管拉灯目前也只能算嫌疑的恐怖分

子。但是,采取各种手段去抓嫌疑的恐怖分子,又有什么过错呢?难道不应该去抓他吗?

如果拉灯心地坦荡荡,就到有关机构去自首,接受公正的审判。只要拉灯勇于去自首,全人类

也必将给他一个公开、公正的审判。



5,不管是什么人,不管犯了什么滔天大罪,都有权要求公开、公正的审判。这是宇宙的真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82997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