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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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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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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位weizhi先生有水平,所以咱也来个一二三四的专帖拜复:
<<1。 少写这些你一拳我一脚的文章,多写点对群氓有用的东西。高寒
如果是小学生,你整天跟他没完没了,也不过是小学生而已。你见过大
宗师跟小学生没完没了的打架吗?你想改变高寒,是徒劳的事。>>
我没傻到想去改变高寒,但问题是我苦苦哀求他别跟我的帖,要骂单独写帖骂,反正我从来不看,眼不见心不烦,可他就是不饶我阿。坚持跟我的帖用村言俚语咒骂我。泥人也有个土性儿,是不是?大宗师让小学生追着打,总得还上两拳吧?莫非大宗师就没偶尔堕落一把的权利?何况骂人确实有一定乐趣,嘿嘿。
其实我在正经文字里提到高先生,全是冲他是革命党人,至今还笃信毛共那套,动不动在标题里宣传毛共统战策略,又是什么辩证逻辑,这种前朝遗老居然还出来冒充民运人士。因为自己的经历,我最恨的就是他贩卖的这些臭货,所以忍不住时时要施以拳脚。其实如果他写在内容中我也就看不见了,可他偏偏要写在标题里,唉。但这种场合我如果提到高先生,一般是针对他的观点或做法而不是对着他这人来的。楼下那种骂他的专帖,一般都是他跟帖骂我,我不想跟他的帖,效村夫村妇互搏,於是便另起一帖笑骂之,目的是想让他知惭而退,无奈此人脸皮实在太厚。
<<2。少道歉。我记得你是经常道歉的。不要以为你的对手都是“嘿
嘿,连这个错都看不出来,还要我自己指出来”。或者这个建议不过
是枉然。>>
这条我不明白,明白了也做不到。我觉得错了,或是对不起人家,便要道歉,对不起拉 (瞧,又道歉了,兴许是在国外呆久了的缘故吧。
<<3。说一些如“第一”,“没生出来”,恐怕对你没有什么好处。>>
很对,谨受教,but again, 我做不到,我这人写文章图痛快,怎么想就怎么说,别用完人来要求我,拜托。我不过是在网上乱写帖子,并不是在泰山刻石。如果以后要出书,我自然会把那些意气话删了。
<< 4。哪篇“以恶。。。”令人失望,狼协的反应同样令人失望。>>
我也失望阿,比你还失望。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主张不对,但实在想不出来如何清除网氓。
<<我不是这网上任何人的老朋友,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Welcome to the party, Mr weizhi! Of course you can say whatever you want. As they say here so often, this is a free country.
<<我曾经说过你的加奴“肉麻当有趣”,在这里分说一二,免得你说
我“打奴不看主人”。一方面认为“我才不要”去抢占道义的制高点,
以为哪是不肖的事情。另一方面自己去占着非道义的制高点,在我看
来不过是同样的不肖。没有什么分别。>>
这我就不敢同意了,肉麻也可以是有趣的。我这么说倒不是因为他捧我,其实他关键时刻从来不来助主子的拳,反倒吃里扒外帮对方打我,嘿嘿。我是说,一开头我也不喜欢他的低级趣味,但后来看多了,觉得其实有一种独特风味。其实有这种感觉的并不是我一个人,网上很多人都喜欢他,莫非大家的趣味都有问题?
关于抢占“道德至低点”,我看这是老马的绝活,不是老加的。不抢占道德至高点,我觉得似乎并不等於就是去抢占“非道义制高点”。真干这种事的人其实也不是老马,而是某些网上反共义士和玩家们。不过他们是在行动上抢占道德最低点,而在口头上抢占道德制高点,此之谓“伪善也是善”。除了公开报私仇,我没看见老马干出任何可和那些玩家和反共义士干的丧德事相提并论的恶事来。老马并非君子,但也非恶人,他不过是喜欢在嘴上抢占道德至低点罢了。而老加就更没干过什么恶事。可以指责他的无非就两条,一条是搞主子的个人崇拜,第二是低级趣味。但第一条因为他不像林彪同志那样强迫别人搞,似乎说不上是什么违反社会公德的事;第二条就更是如此了。所以,我实在看不出他抢占了什么非道义制高点。
谢谢先生批评。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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