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变法了变法了!要变法了!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变法了变法了!要变法了!
所跟贴
变法了变法了!要变法了!
--
新新右派
- (750 Byte) 2002-12-04 周三, 下午7:34
(355 reads)
寒冬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137 reads)
时间:
2002-12-04 周三, 下午7:4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
人民网记者 毛 磊
江泽民:“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孙中山:“宪法之有效力,全恃民众的拥护。”
党的十六大报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最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
记者: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确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请您谈谈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顾昂然:现行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对宪法的地位、作用作了明确的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第一,从内容上说,宪法规定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这些都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其他法律只是规定某一方面的问题。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第三,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这是总结新中国成立几十年的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教训得出的结论。
...........................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这个关于"中国公民,有什么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也不错.
--
寒冬
- (2114 Byte) 2002-12-04 周三, 下午7:51
(111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57208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