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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悲鸣是否“左右互搏”谈一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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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马悲鸣是否“左右互搏”谈一下我的看法。
所跟贴
现在是老马要申辩不是“左右互搏”而是“代人捉刀批驳自己”,
--
非文人
- (200 Byte) 2002-12-04 周三, 上午9:48
(148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捉刀事件,已经跟看网友交换过意见,指出捉刀
(154 reads)
时间:
2002-12-04 周三, 上午9:58
是完全合乎法律和道德的一种职业。是上至总统,下至总统办公室的实习生,
都普遍采用的商业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背德。
如果杂志有特殊规定,另当别论。这时,提交稿件的法律效果,等於在合同
上签字认同杂志的规则。
返回顶端
对不起,我即没讲捉刀不合法也没讲不道德,我讲的是什么叫捉刀。
--
非文人
- (0 Byte) 2002-12-04 周三, 上午10:03
(153 reads)
俺没理解您的话。捉刀即请别人帮自己做事,这个日常生活是常有的
--
随便
- (100 Byte) 2002-12-04 周三, 上午10:09
(159 reads)
你请律师不授权吗?
--
非文人
- (0 Byte) 2002-12-04 周三, 上午10:13
(150 reads)
俺觉得授权是他们之间的事,除非起纠纷捅出来要求法律干预
--
随便
- (188 Byte) 2002-12-04 周三, 上午10:19
(148 reads)
老马如果不在这里论证他是“代人捉刀批驳自己”,
--
非文人
- (158 Byte) 2002-12-04 周三, 上午10:29
(163 reads)
老马这也是让大家逼的,大家议论纷纷,很多说他不合法
--
随便
- (262 Byte) 2002-12-04 周三, 上午10:35
(16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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