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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正义诉求的仇恨源自于虚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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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正义诉求的仇恨源自于虚伪文化
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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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公民正义诉求的仇恨源自于虚伪文化
(437 reads)
时间:
2002-12-01 周日, 下午5:4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对公民正义诉求的仇恨源自于虚伪文化
(原心文章,欢迎转载)
专制社会的统治模式对滥用统治权力的极端顶礼膜拜,来自专制制度的剥夺公民权利的本质性质,造成普通民众和统治权贵的利益对立。比较一下中外历史,可以发现中国的统治权贵对下层百姓,普遍要显得更残暴更嗜杀,动不动就是“诛三族,灭九族”,邻里之间还可以动辄以“连坐”入罪,直到二十世纪的今天,我们还要社会机构汇报我们的家庭出身,用以审核我们的背景关系。罪刑名目更是五花八门,“腹诽诛心”,“莫须有”,“图谋不轨”,种种文字狱和屈打成招的冤狱史不绝书。肆意扩大范围的暴力镇压造成超高强度的恐怖压抑气氛,使得中国人生活得战战兢兢,连说话写字也小心翼翼,生怕触犯了清规越了雷池,于是社会就变成了说假话做假事和研究假学问的场合,没有人敢于也没有人愿意去揭露说明真相事实。长久以来的变态压抑,使得中国社会充斥着以假为真,以假为荣,以假为能的行为心态,例如“人生难得是胡涂”,“眼不见为净”,甚至“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胆小懦弱到把自己关闭在小屋子里,不敢直面事实真相。
如此明显的现实和历史,都迫使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竟是不是培育我们成长的文化,具有重大的缺陷,令我们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一直在苦难中循环沉沦?一个能令百姓幸福生活的社会,不仅需要公正清明的政治机制,更需要正义善良的道德信仰。而中国的社会恰恰就是同时缺乏这两样要素。从高高在上的统治权贵,到遍布街头巷尾的流氓地痞势力,他们屠杀欺压百姓的手段之残忍和理由之荒谬,无不令人发指。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民间道德文化力量,则是以躲避为原则,闭眼不见事实,空口梦谈仁义,附身权贵的处境,使得他们习惯于昧着良知说假话,替主子歌功颂德,中国的道德文化遂一步一步地堕落到跟普通大众权利利益相对立的丑陋环境。这种严重脱离社会现实的文化气氛,时至今日,依然在浓重地笼罩着我们,即使它批上了现代色彩的所谓“科学”和“主义”等迷幻词汇,也只不过是牵强附会地套上空大的“共产”理想,从不改它对普通百姓的虚伪反动本性。正是在这种根深蒂固的偏离违背民众利益意愿的虚伪人文道德环境下,熏陶怂恿维持着丑恶权力对民众权利的肆意侵犯,使得中国人长期普遍地丧失了应有的幸福生活。
崇拜虚假的心理根源,乃来自对揭露事实真相招致权力霸道打击报复的恐惧,于是,社会上反正义的丑恶行为,就愈加嚣张愈加公然。勇敢抗争精神的消泯,不仅使得正义善良的观念逐渐淹没,而且使得众多人病态地仇视偶然冒现的正义观念和善良行为,视之为“违背道统纲常”,冲击“稳定大局”的洪水猛兽。我们分析一下那些支持独裁者以血腥暴力手段屠杀“六四”和平学生的言论,和那些认同独裁者以非法残忍方式迫害“法轮功”信徒的主张,他们津津乐道的“屠杀有理”和“镇压合理”的所谓“法律”逻辑,无不是首先否认了公民行使示威游行等政治抗争方式来保护自身权利的正义性,他们的“法律”逻辑似乎从来就无须考虑公民权利被独裁暴政先行侵犯剥夺的明显事实,更荒谬的是对独裁者在屠杀和镇压过程的非法行为却是异常的“宽容体谅”,因为据说是“民众违法”在先,所以政府违法暴力也就变得“有理有据”了。从这些“理直气壮”的推理逻辑中,我们看不到他们的“法律”定义中,有人类社会公民与生俱来的“生命,民主,自由,言论,信仰”等平等权利,对他们的“法律”的遵守也似乎只适用与学生和平民,而无须任何限制残暴的独裁者。某些据说比较立场“中立”的论调,他们既反对独裁者的残忍,但也恨恨不平地“埋怨”学生扰乱了“社会秩序”,打破了“渐进改良”的美梦,更恨法轮功信徒招徕了“邪教迷信,妖言惑众”。他们努力给公民追求权利的行为建立“其心可诛,罪不容赦”的面貌,纵使有助于减轻独裁者暴力行径的心理负担,也依然无法摆脱事实和推理上的破绽。貌似公平的“各打五十大板”,其实与法律的公平平等原则背道而弛,仍然是在主观立场上首先否定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平等权利,有意地抹杀公民权利被剥夺侵犯在先的事实,更是持着一种先天的仇视态度和反对立场来看待公民诉求权利反抗侵犯的正义行为。
中国的传统文化,不仅缺乏对保障维护公民权利的关注,而且缺乏对普通百姓生活的幸福目标的具体阐述。特别是儒家文人,一大萝一大框的所谓“大仁大义”的高调理论,从来就只是站在统治者的一边,替权贵们图谋划策如何地巩固权力。即使偶然的关注一下小民,也必定是站在强势的一方,做“反面教训”的警告。例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是在提醒皇帝不要忽视民众的力量,并不是赞扬“水覆舟”的正义性;“民以食为天”则以“天命”的更高规条,来督促统治者,对饿殍遍野的灾民丝毫不见怜惜之情,经典的“民心向背”的感慨,也只仅仅适合于权力逐鹿中成王败寇的场合里,而象“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大胆揭露,则凤毛麟角。千百年来的历史,中国文化对下层人们反抗斗争的正面赞扬和理论阐述,象恐龙一样绝迹,唯胜下一些草莽英雄的呐喊,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还有几分追求做个平等人的勇气精神。
柏杨先生说的好:“儒家最高的理想境界只有两个,一是‘明哲保身’‘识时务者为俊杰’,教小民如何地藏头缩尾,国家事管她娘,只去维护自己的身家财产,鼓励中国人向社会上抵抗力最弱的方向走;另一个是‘行仁政’,求求当权派手下留情,垂怜小民无依无靠,用御脚乱踩的时候,稍微轻一点”,“知识分子连可能有瓦片掉下来的地方都不敢去,则对政治的腐败,小民的疾苦,事不关己,看见啦就假装没看见”,“努力赞扬安贫气质,却不敢进一步研究使人穷成这个样子的社会责任,更没有想到应如何去改造这个群体的社会,而只是瞎着眼教人‘穷也要快乐’,使得国家民族堕落成原始社会”,“世界上大概只有只有中国人天性懦弱,从不敢据理力争。凡是据理力争的,全被酱缸爼之辈视为不安分的偏激分子”,“等候着玉皇大帝突然开窍,来一个‘恶人自有恶人磨’--抗暴起义的英雄壮士,竟成了同等的‘恶人’。于是‘善人’也者,只不过是窝囊货兼受气包,既没有勇气,又没有品格”。
依附于权力的被动处境使得传统儒家文化朝懦弱和自私方向堕落,而对公民权利的普遍的仇视心态,似乎不仅仅来自权贵所施加的影响,大量的文人向当权势力的主动谄媚效忠,逐渐改变了远古以来的纯真朴实信用义气的社会规则,使得人际间的正常关系变得愈来愈扭曲变形。对独裁专制权力的效忠膜拜,造成广泛的暴力恐怖政治气氛,中国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往逐渐变得荒漠畸形,朋友间纯洁坦诚的友谊变成猜疑势利,师生间求真的学术气氛变成门派争斗,权贵的“喜好”使得官员争先谄媚,官场也成了拉帮结派同流合污的私人会所,卷入残酷政争的人们甚至常常要以牺牲亲戚出卖朋友的卑鄙方式来表示自己的“耿耿忠心”。于是,一切不合理不正当的丑恶行为,都可以套上一些“忠诚”的词汇,变成维护私人利益的理论根据;一切合理正当的正义行为,只要因为触动权贵主人的利益,都可以冠上“图谋不轨蓄意谋反”的诛心词汇,被口诛笔伐文攻武斗。真和假判断标准被私人集团的利益立场所操控,正义和善良的呼吁遂被掌握政治经济资源的权力任意玩弄,甚至终于沦落成为愚昧社会“聪明人”嘲弄的笑柄。
如今我们的社会,就是充斥着大量如此自命不凡的“聪明伶俐”者,他们孜孜不倦持之以恒地嘲笑勇于争取权利的公民,污之为“争权夺利”,嘲弄敢于坚持正义的人们,斥之为“盲目冒进”,甚至反讽寻求善良的民众,讥笑他们“迷信固执”,直到有一天他们自己也不幸落入了权力权贵撒下的掠夺罗网,才能感受到没有权利保障的悲凉。我唯一不明白的是,来自公民权利的幸福定义是如此的简单明了,追求幸福的正义善良行为本应当是无须辩驳的逻辑,竟然被那么多人所不认同。如果不是堕落的文化道德促使我们变态地反对维护我们自身权利的正义善良,那么,还有什么原因呢?
社群主流的文化思想一旦对正义善良的行为观念采取对立乃至反动的立场,社会道德人文必然陷入极端的堕落,这种堕落源自于反对公民的幸福愿望,必然给国家社会和人们到来深沉无边的痛苦灾难。可怜的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意识到权利和幸福的等同关系,真正地醒悟到勇敢地追求权利乃是享受幸福的唯一方式。
(原心文章,欢迎转载)
200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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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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