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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小菜第一碟:世上没有违反真实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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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菜第一碟:世上没有违反真实的良知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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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小菜第一碟:世上没有违反真实的良知 (573 reads)      时间: 2002-12-01 周日, 上午1:48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小菜第一碟:世上没有违反真实的良知





芦笛





“马出攻”第一役似已暂告结束。在我这个旁观者看来,老郑其实回答了老马的那个关键的“伪问题”(=问题):贺文是否存在。郑的文章说:



<<事发数年之后,在某次会议期间,确有一人对我自称曾在电话

上与马有交流,某些观 点成为马文内容。我不识此君,不知可信

度高低,只好一笑置之。他既无法证明马所有的化名文章之观点

全系他所供应,即便能证明也没有意义:拙文认为,“贺文”即

便存在,代人捉刀以批驳自己也是不道德的。>>



我不明白贺龙同志有什么必要证明“马所有的化名文章之观点全系他所供应”,而旁人又有什么权利提出这种要求,但我明白的是,贺龙同志一旦存在的话,则老郑所说的“左右互搏”、“演双簧”、“化名与自己辩论”的批评悉数落空,而老郑自辩:“我的批评文字没有超出──再重复一遍:没有超出── 马先生复函所坦承的事实基础之外”也就无法成立了。



谁都能看出来,如果老马那引起纠纷的文章的思想内容来自于别人,他只不过是代为整理成文,则这就决不能说是他“化名与自己辩论”,根本就谈不上欺骗他人。相反,马在文章上不署自己的名反倒是一种诚实行为,因为他并不同意文章的观点,不能为该文承担文责。所以,他可以为自己的劳动领取稿费,但不能在上面署名承担社会责任。如果他用自己的固定笔名发表,反倒成了一种抄袭行为。因此,老郑所言:



<<郑所批评的,并非马先生之私德,而是公德。正是对这种欺骗公

众的恶行过于纵容,才招致今日之假货毒药满天飞,黑哨假帐禁之

不绝。>>



虽然帽子很大,但其实扣不到马首上去。我看不出他这种行为到底伤害了谁。这种行为在外表上看来有点像为朋友打小抄,但向杂志投稿并非升学考试,在这种情况下,“打小抄”并不构成不公平竞争,使别的考生因这种欺骗行为而落第。相反,老马助了朋友一臂之力,使本来表达能力有限、无望发表反对意见的论者有了发表可能,讨论更加活跃,又有何“欺骗公众”之处?



马该做而未做的,是应在文末加个说明,告诉公众真相,但此缺陷很容易弥补,只须由编辑部在发表该文的同时登出老马的解释(当然须经老马同意)即可。用不着为此大动干戈,由“主编孔捷生先生即致电马先生;因文品欠佳,本刊今后不拟再用马先生大文”,再在“普林斯顿的文友们中传说着一个小小的笑话:马悲鸣先生自己化名撰文与自己辩论”,传播毫不负责、违背真实、伤害他人名誉的流言蜚语。



如果老郑和其他拥郑同志一定要坚持认为这种行为违反社会公德,本人也可以欣然同意,但建议实行一重标准,请诸位千万不要“对这种欺骗公众的恶行过于纵容”,赶快到美国媒体上去发表文章,痛斥美国总统作假欺骗公众。据我所知,历任总统都有演说起草人,专替总统捉刀。肯尼迪总统的百万富翁老爹还斥重金,雇了个写作班子为小肯写了本书出名,然后又去新闻界里活动,想让该书得普利策奖,最终如愿以偿。这些事实都不是秘密,随便那本肯传上都有。



此外,老郑在“矛盾论”中说:“一边是口若悬河,喜怒笑骂皆成文章,一边只会讲教条,扣帽子,这种刻意为之的不公平,只能使人猜测作者的‘人品’。”从老马贴出来的那篇贺文来看,我觉得这似乎不是事实,贺龙同志并非如老郑说的“只会讲教条,扣帽子”。该文现在楼下,读者可移步前往参观。因此而上升到“刻意为之的不公平”,甚至去“猜测作者的‘人品’”,这种作法,怎么看怎么像文革大批判的雄文。



下面这段话就是典型的毛共文字狱判词了:



<<本人从来反对阶级压迫与阶级报复。是的,应 该一笑泯恩仇。但

请先放下屠刀。在大洋彼岸那个真实的世界里,马悲鸣所“尽孤忠”

的那个强权,还在每日每时地抢掠、杀戮。我虽是血肉之躯,但背后

只有形而上的道义。他仅为幻影,背后却站着刺刀所象征的权势与暴力。>>



对此,我想说,据我所知,老马不是共产党,他既没有举着“屠刀”,“背后”也没“站着刺刀所象征的权势与暴力”。希望老郑作此豪判之先或之后,给出充分证据来,并迅速向FBI举报,以使你这个“背后只有形而上的道义”的“血肉之躯”获得“刺刀所象征的权势与暴力”的保护。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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