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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反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游行集会的决定 -- 答不等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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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反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游行集会的决定 -- 答不等网友 -- 随便 - (110 Byte) 2002-11-28 周四, 上午8:25 (493 reads) |
NOEQ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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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本来想回家歇了. 明天就是感恩节的. 突然发现老随的这个答复, 还是觉得蛮高兴的. 毕竟, 讨论更具体深入了.
你比老马和和合强多了. 至少指出了学生们是违反某个"治安条例". 和合和就菜多了, 被我一逼问, 居然说学生违反的是"自然法" , 让我笑得快要跌到垃圾乡里了. 就冲这一点, 确实有逻辑.
现在咱就接着问下面的问题 :
1. 你这个"陈希同治安条例" 何时颁布的? 内容什么?
2. 这是法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的授权实体是谁? 是陈希同吗? 谁同意他制定这个"法律"?
3. 如果, "陈希同法" 还算是个法的话, 这个法所规定的最高惩罚标准是什么? 有没有规定违法者, 可以动用军队,用坦克吗来惩罚?
4. 有权判定学生"违法"的,是什么人? 是立法者, 还是警察? 还是法官? 还是你我这样的老百姓?
5. 政府可以同时兼当立法者, 警察, 和法官吗?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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