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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匆复郑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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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匆复郑义先生   
所跟贴 匆复郑义先生 -- 芦笛 - (6858 Byte) 2002-11-19 周二, 上午1:46 (636 reads)
赛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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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文章标题: 代答一点。 (174 reads)      时间: 2002-11-19 周二, 上午8:3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当然,如果知情旧客所言不实,你确实是民主中国的编辑,则那非正常途径之说是

错误的,我在此道歉,但坚持其他各点。如果“事涉公德”就没有“隐私可言”,

那么请问,如果一个谋杀犯向神父忏悔,坦白了他的罪行,神父是否可以报告警方?

盼先生有以教我。】



如果某刊物编辑发现投稿人有违公德,当然应该揭露。前些时候,方舟子揭露了

某大学杨教授抄袭马里兰大学技术报告,在中国发表。如果编辑在审稿时发现并

揭露杨某,造成的损失会更小一些。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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