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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鹿与海狸的故事(3):“最蠢还是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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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鹿与海狸的故事(3):“最蠢还是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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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鹿与海狸的故事(3):“最蠢还是马克思” (693 reads)      时间: 2002-11-04 周一, 上午2:5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是《鹿与海狸的故事》之三,不熟悉前文者,请先读之一之二





四、“最蠢还是马克思”



开侃之前,总结一下前面三节的内容:



第一,古典经济学中说的商品的价值,在实证内容上相当于现代经济学里

谈的长期均衡价格。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是说,商品的价值或长期均衡

价格,与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成比例,跟需求无关。



第二,然而,即使劳动是唯一稀缺生产投入,只要存在着劳动效率、比较

优势、职业偏好等等方面的不同,商品的价值或长期均衡价格,就不能仅

由劳动耗费来决定,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偏好和需求,同样成为决定价值或

长期均衡价格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正是上述第二点,使得劳动价值论无法成为一种经验上和逻辑上都充分有

效的理论。对此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早就有所了解,所以他把劳动价值论

只看作是适用于早期原初社会的一种理论。他指出不同职业的劳动在难易、

污洁、技能、训练、尊卑、风险、责任轻重、升迁可能、职业爱好等各个

侧面均有不同,并且考察了在先进社会中,这些差别如何从产品价值或劳

动报酬中得到补偿。他说明许多补偿实际上由人们的偏好和需求来决定,

并不仅仅取决于劳动量的大小。(有兴趣者,可读《国富论》第十章)



我们在第三节中谈到的比较优势原理,是李嘉图首先在国际贸易领域发现

的。虽然李嘉图相信,劳动价值论基本上适用于国内贸易,却不认为它适

用于国际贸易。他承认,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法则,是劳动价值论的一

个例外。“支配一个国家中商品相对价值的法则,不能支配两个或更多国

家互相交换商品的相对价值。”(《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112页)



但是李嘉图似乎不象斯密那样,对异质劳动的各个方面给予充分的注意,

仅仅只将其归结为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的不同。这样,他就把比较优势原

理仅仅局限于国际贸易领域,局限于因自然资源差别和缺乏国际流动性而

造成的国际劳动生产率差异上,反而看不到,在国内市场上,因劳动者之

天赋、爱好、经验、培训、体格、智力、灵巧等各方面的不同而造成的比

较优势差别,其重要性并不亚于国际贸易领域。



除了比较优势以外,李嘉图承认劳动价值论还有其他不少例外,因而仅把

这个理论看作一种经验近似,而不是把它当做一种精确的理论。根据他当

时作出的、现在被认为并不正确的估计,英国大约有6-7%的相对价值变动,

不能由劳动价值论来说明。所以,斯蒂格勒又将他的理论称为93%的劳动

价值论。



与斯密和李嘉图不同,马克思可算是100%的劳动价值论了,主要表现在他

把劳动价值论当做一种逻辑上精确的理论。在这方面,他的口气比两位前

辈先驱大的多。马克思宣称,他对劳动价值论作出了一个重大贡献,这就

是发现了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二重性。他自称这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

的”,并强调“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这么伟大的发现,到底是什么呢?原来马克思发现,象打猎、织布、缝衣、

等等劳动,不仅仅是因对象、手段、方式和结果等等各不相同而不同的生

产活动,而且还同时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

他管前者叫具体劳动,管后者叫抽象劳动。据说,不管具体劳动的性质如

何,只要我们仅把其当做抽象的“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

费”,它们就神秘地变成可以通约、相等、相加了。



于是,“不同质劳动应当如何化约或补偿”的问题,在斯密那里曾经大费

周折加以分析,李嘉图认为其中有不少属于劳动价值论的例外,到了马克

思笔下,却只需轻飘飘地思辨抽象一下,就算解决问题了,可算聪明绝顶。



然而,如此伟大的抽象劳动概念,在逻辑上、数学上、或者经验上有可操

作性没有?这个问题似乎并不为马克思所关心。好在他自己也说过,“任

何一门科学都不象政治经济学那样,流行着拿浅显的普通道理来大肆吹嘘

的风气”。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必过于苛求,且把马克思本人及其追随者

大吹特吹的劳动二重性范畴放在一边,先挑出那些看上去比较有操作性的

概念,来考察一番。





马克思断言,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应当是个可操作的数量概念了,且来看马克思是如

何定义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

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

动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2页)



这个定义,外观上十分科学和严密,其实问题多多。最主要的问题在两个

限定词上:第一,“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语意含混,以致马克

思自己都稀里胡涂,在《资本论》随后的讨论中,始终无法严格遵循他本

人给出的定义来进行;第二,“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一语,甚至从逻辑

上就错了。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按照马克思给出的严格定义,决定商品价值的,仅限

于“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的劳动耗费量。所谓正常条件,与现

代经济学中的长期均衡相当。将这个定义用到农业中,就应当包括正常的

气候条件。这样,农产品的价值,将仅由正常年景下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

劳动量决定。纯因短期气候波动而造成的产量上下波动,可以导致短期市

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其价值,却不影响价值或长期均衡价格本身。这个道理

应当是很简单明白的吧?



然而,马克思看来并不怎么在乎逻辑上的一致与严谨,反而特别喜欢随意

变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甚至用它去解释短期的价格波动。比如,

棉花歉收,价格上扬,有时候马克思就不把它当做是价格偏离价值,反而

认为是商品所代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变多了,它的价值提高了:



“商品的价值固然是由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但这个劳动

量本身是社会地决定的。如果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改变

了,例如,同一数量的棉花在歉收时比在丰收时代表更多的劳动

量,那就会反过来对原有的商品发生影响,因为原有的商品始终

只是本类商品的一个样品,它的价值总是由社会必要劳动计量的,

因而也总是由现有的社会条件下的必要劳动计量的。” (《马克

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36页)



在这里,马克思随随便便地、不给任何理由地、毫不讲逻辑地突然取消了

他自己原来定义中的“正常生产条件”一项限定,将其简化成了“现有的

社会条件”,而不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于是就得出了短期

产量波动也会改变单位产品所代表的劳动量,从而影响其价值的奇怪结论。



这样的逻辑混乱还有多处。更严重的是,在马克思那里,不仅短期产量波

动会影响价值,甚至市场上偶然的供过于求,似乎也会影响单位商品中包

含的社会必要时间,从而影响单位产品的价值:



“如果市场的胃口不能以每码2先令的正常价格吞下麻布的总量,

这就证明,在全部社会劳动时间中,以织麻布的形式耗费的时间

太多了。其结果就象每一个织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都

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这正象俗话所说:‘一起捉住,

一起绞死。’在市场上,全部麻布只是当作一个商品,每一块麻

布只是当作这个商品的相应部分。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

同种人类劳动的同一的社会规定的量的化身。”(《马克思恩格斯

全集》第23卷第126页)



上面最后一句话,意思有点含混。马克思在1878年11月28日给《资本论》

俄译者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事实上,每一码

的价值也只是耗费在麻布总量上的社会劳动量的一部分的化身”。结合他

在《资本论》中的相关议论,如果把他的模糊词句变成公式,大意是说:



           生产麻布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每码麻布的价值 = ------------------------------------------

                实际的麻布总量



倘若社会需要不变,而麻布变得供过于求,这就意味着上式的分子不变,

分母上升,于是单位产品价值下降,变得低于生产者平均花在上面的劳动

时间,“其结果就象每一个织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都超过了社

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于是,市场上的偶然的供过于求,居然也会影响

单位产品价值!



如此一来,价格波动与价值变动不分,短期波动与长期均衡搅成一锅粥,

乱得一塌里糊涂。这倒如实反映了马克思在经济学思维上的极度混乱:本

来想把需求排斥在价值决定之外,到后来又忍不住想把它从后门塞进来,

连逻辑上的一致性都不大顾得上了。诸如此类的混乱,到了《资本论》第

三卷,更是变本加厉,马克思干脆把上述含含糊糊的说法抽出,加以明确,

搞出个莫名其妙的、包含社会需求在内的所谓“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

动时间”概念来:



“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

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

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22页)



这下子可遗祸百年了。在中国,对于“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

其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政治经济学界热热闹闹争论了四十多年,直到现

在,好象也没吵明白马克思说的是什么意思,反而越来越糊涂。当年我读

书的时候,受导师所逼。捏着鼻子硬着头皮读完近百篇相关讨论文章,头

被撑大了三倍,唯一能得出的结论就是:百多年前马克思本来说的就是昏

话胡话,后人非要从昏话胡话里找什么微言大义,岂有不越讨论越糊涂的?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还有另一个大问题,这就是,他认为价

值由“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下的劳动量决定。然而这在经济学逻辑上,

通常是讲不通的。因为,在劳动效率、比较优势、职业偏好等等互不相同

的情况下,决定市场上均衡交换比例的,并不是平均劳动技能下的生产率,

而是边际劳动力。



且让我们用上一节中的图四来说明此点。



 

鹿

图四 异质劳动下的生产可能性曲线



假如社会对海狸和鹿的长期需要比例,大于0但低于1:2,这时候一般均衡

点将发生在AB段上。符合此种社会需要的劳动配置将是:全部普通猎人

都去捕鹿;天才猎人则除一部分人捕鹿以外,还要抽一部分人去抓海狸。



什么样的交换价值比率才能保证这点呢?



我们知道,线段AB段的斜率,等于天才猎人抓海狸和捕鹿的劳动生产率

之比 2:1。假如市场上的交换比率,使得一头鹿可以换得两头以上的海狸,

则对天才猎人来说,捕鹿可比抓海狸得到更多收益,因此他们都会去捕鹿,

没有人会去抓海狸。反之若一头鹿只换得到两头以下的海狸,则天才猎人

都会去抓海狸,没人去捕鹿。只要当交换比率恰好等于天才猎人的劳动生

产率之比,即一头鹿换两头海狸时,他们捕鹿和抓海狸的收益才会相等,

这样才会出现有一部分人去捕鹿,一部分人去抓海狸的长期均衡。



对于天才猎人来说,一头鹿换两头海狸的交换比率,正好是他们的决策边

际。因为交换比率只要稍高一点或稍低一点,就会完全改变天才猎人在两

种不同活动之间的劳动配置。象这样处在决策边际上的劳动力,被称为边

际劳动者。



这样,决定长期均衡从而决定价值的,正是边际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而

不是天才猎人与普通猎人的某个生产率平均数。马克思将价值定义为由平

均熟练程度下的劳动量决定,经济学上根本讲不通。



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社会对海狸和鹿的长期需要比例,大于1:2但低于

无穷大,此时一般均衡发生在BC段上,普通猎人成为边际劳动力,价值

完全由他们的劳动生产率比1:2决定,而不是由他们与天才猎人的某个生

产率平均数来决定。



第三种情况,社会对海狸和鹿的长期需要比例,刚好等于 1:2。这时候社

会将要求劳动配置完全专业化:所有天才猎人去都抓海狸,所有普通猎人

都去捕鹿。有无穷多种交换比例可以满足这个要求,比如任何一个介于1:2

与2:1之间的交换比率,都行。而且,此时天才猎人与普通猎人都不处在

决策边际上,价值无法由任何人的劳动量来决定。



然而,价值不能由劳动耗费来确定,并不等于说完全无法确定,因为价值

还要受人们的偏好---比如他愿意为多得一头鹿而放弃几只海狸---的制约。

市场上买方相互间的竞争,仍会形成一个确定的均衡交换比率,使之等于

无差异曲线的斜率。



古典经济学家不懂得效用分析和均衡分析,往往以为只有劳动量等生产方

的数据才是客观的、可度量的,而需求方的数据则是捉摸不定、不可度量

的。所以象以上第三种情况,当价值不能由生产方决定时,他们常常会认

为价值是不确定的。到了今天,效用分析、边际分析、均衡分析等等取得

了长足发展,计量经济学的进步更提供了一系列类似显微镜、温度计之类

的工具,使我们能够观察到以前人们看不见的东西,度量以前人们误以为

不可度量的东西。今天许多经济学家的工作假设与古典经济学恰恰相反:

认为人的基本偏好是相对恒定不变的,变的是经济机会;一切经济行为的

改变,都可用经济机会的变动来说明。



当然这是题外话了,我们回过头来继续说马克思。





上述第三种情况,同样给马克思提出了一个头疼的问题:在完全专业化的

条件下,如何将不同技能的复杂劳动,化约为同质的简单劳动?他提出的

答案,在逻辑上陷入了循环论证,在观念上则落入了神秘主义。他说:



“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

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马克思

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8页)



这段话,就其操作含义而言,即使是象斯威齐(P.M.Sweezy)这样忠实于马

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信徒,也承认它包含着循环论证:为了把复杂劳动化约

为简单劳动,我们需要知道复杂劳动产品和简单劳动产品各自的价值,因

为正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但是产品的价值不正是

有待确定的量吗?怎么可能假定它是已知的呢?



马克思接着说: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

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

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

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8页)



其实,在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框架内,除了少数极端情形,逻辑上不可能有

一种方法将复杂劳动化为简单劳动而不陷入循环论证。马克思的话反映了

他著作中的一个常见招法:面对逻辑上解决不了的难题,就推搪说有一个

神秘的“社会过程”替我们解决了问题,然后就假装这个难题不存在了。

他的答案,七十年前的一位经济学家坎南 (E. Cannan) 一针见血地称为

“神秘主义”。





下面简单总结一下我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几点看法:



第一、他自称首先由他证明了的劳动二重性范畴,属于在逻辑上、数学上、

经验上都无法操作的概念;



第二、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概念含混,逻辑上不一致,经济

学上讲不通,问题多多,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完全遵循自己的定义进行讨

论;



第三、他提出的复杂劳动化约为简单劳动,包含着循环论证,逻辑上不能

成立。



所以,我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其实证内容来讲,基本上是思想垃

圾。事实上,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有用成分,早已被现代的一般均衡理论所

吸收,成为后者在特殊场合的一个特例;而它与一般均衡理论不一致的地

方,则大多属于谬误,已经被抛弃。今天仍然坚持这个理论,知识上的眼

光未免太局促了一些。



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逻辑混乱,以及它留给后人的总也吵不清楚的

诸多问题,借用张五常的一段话来评论,我觉得还是蛮中肯的:



“困难还是马克思自己。他是个术语的创造者,有理无理总是说

不清,是自欺还是欺人,又或是自欺欺人,恐怕他自己也搞不清

楚。他瓜豆了百多年,今天的日本仔、德国佬及我们的关愚谦先

生,还是要研讨他究竟是说什么! ”



“天下间怎会有那样高深的学问?所以我认为马克思是最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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