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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逢共必反"权利,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战略制高点(王希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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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逢共必反"权利,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战略制高点(王希哲)
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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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维护"逢共必反"权利,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战略制高点(王希哲)
(392 reads)
时间:
2002-10-25 周五, 上午3:4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维护"逢共必反"权利,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战略制高点
王希哲
我提出,"逢共必反"也是一个人的权利。我们不能因为自己逢共必不反或逢
共有选择反,就企图扑灭他人逢共必反的权利,这点,好像没有人能驳。但
又出了个理论,说是
"谁都有'逢共必反'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个人的,而不是民运组织或者民
运集体的"。
假定这里有10个人或100个人,统统赞成逢共必反。他们组织起来,在纲领
第一条写上:"逢共必反";然后把组织名称定为"中国逢共必反阵线"。又如
何?他们没有权利么?好像没有疑问,他们有权利。问题在于,据说,他们
是反共运动不是民主运动,他们无权声称自己是民运组织;他们无权"代表
民运",他们是"伪民运"云云。
首先就有点好笑。一个组织成立了,它就按自己的纲领(公开的或私下的)
去运作,不会在乎你的观感。你高兴了,称它真民运 ,不高兴了,称它伪
民运,与它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说,"你无权声称自己是民运组织"。这就更可笑了。你说人家"无权
声称"的权本身是怎么来的呢?你是民运最高法官?"民运"的定义由你来最
后诠释?难道谁有权称自己民运,谁无权称自己民运由你来握生杀裁判权?
现在他们有一个定义:"反共运动不是民主运动"。好像他们口含天宪,这
个定义一出来,就成了民主运动的铁律。一切反共运动都要被视为"伪民运"
革出教门。不!慢着,世界上没有你们那么顺心的事情。我要反过来提出
一个定义:在今天中国共产党专制的这个阶段上,一切民主运动,实质上
都是反共运动。因此,在今天的中国,民主运动就是反共运动;反共运动
必是民主运动的一个部分或同盟军。
只许你们提出定义,不许王希哲提出定义么?没有那回事情!
中国共产党和他们的走狗们总在这点上花言巧语迷惑人,但他们自己在这
点上却是毫不含糊的。只要看看他们如何把那怕最温和的民主运动的萌芽
掐死在摇篮,如何把"中共执政三十年不变","向中共陪笑脸","承认江
泽民执政地位",甚至"真善忍"人士毫不手软地送进监狱,就可以知道共产
党是怎样的赞成王希哲为民主运动所下的定义了。
"你不同意我的定义就不许声称领导民运,代表民运"。
对不起!民运若接受了你们的定义,跟你们走,我有什么办法?顾若民运
接受了王希哲的定义,跟王希哲走,你们又有什么办法?
"你们是伪民运"。
我早对倡议扫荡伪民运的芦笛先生说过,你创办一个标准的真民运出来大
示天下,得到联合国批准为"中国海内外唯一标准合法民运",其他"民运"
自然便伪,何劳先生到网上声嘶力竭"扫荡"?
有人问,"希哲,你自己不赞成逢共必反,为什么要那么坚决维护逢共必反
呢?"
我回答:
1、这是因为赵达功老师的教导,我们可以不赞成某种观点,但我们坚决维
护对方表达这种观点的权利。
2、这是因为"逢共必反",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战略制高点。我们必须坚
守这个制高点。无论敌人或糊涂人怎样进攻,决不能失守!
我们知道,当前香港正在争论一个焦点问题,颠覆政府是否应该立法成罪。
亲共"爱国"人士指责反对派说:"你不颠覆政府,你怕什么?"按这个逻辑,
香港也可以立法反革命罪了。----"你又不反革命,你怕什么?"。香港民
主派,香港人民知道,这是一个战略制高点:我未必颠覆政府,我也不反
革命;只要颠覆无罪,只要"反革命"无罪,我就有充分的政治活动空间,
对政府的政策,赞成或反对的选择权就在我的手里。而一旦颠覆成罪,"反
革命"成罪,选择权就立即转到了政府的手里。我的活动,是颠覆或不是颠
覆;是反革命或不是反革命,就要由政府来裁决了。
同理,"逢共必反",也正是今天海内外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及其要害的战
略制高点。坚守这个制高点,坚持"逢共必反"无罪,"逢共必反"有权,那
么我逢共反或不反以及怎样反,都是我的权利,我的选择;而只要"逢共必
反"成罪,制高点失守,我就立即失去了这个选择权,选择权就立即转到了
共产党和它的走狗或一群别有用心的人的手里。那么今后对共产党的任何
历史政策和出台政策,我能不能反?怎样反?反了算不算"逢共必反"?就
都由不得我了。就都得看人家的脸色了。看谁的脸色呢?《红楼梦》里尤
三姐提着皮影子对贾琏说,"好歹别戳破了这层纸!"
结果呢,结果是表面上你仅退守了"逢共必反",保留了"逢共有选择反",
很"理性"了,但实践上,你就什么"共"都反不成了。这正是某些别有用心人
们要达到的效果!于是,XX党和中共驻美领事馆就可以向北京报告,海外
民运都成了"海外真民运"了!
一切忠于中国民主运动利益的战士都应该站出来,坚守这个制高点。
2002年10月24日
于美西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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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XX党文。他们一贯对民运要害问题,反应奇快:
杨政伟:个人和民运组织“逢共必反”的区别
赵达功先生写了一篇文章《质疑一些海外民运组织为什么支持杨斌?》,在
这篇文章中,赵达功针对海外的几个民运组织为中国的顶尖经济骗子杨斌被中共
拘捕鸣不平而批评说:“共产党迫害过的人成千上万,揭露和抨击共产党黑暗专
制统治是必要的,但民主运动不是报私仇,不能挂上民运的招牌仅仅去发泄私愤。
为了个人仇恨,为了个人利益,心胸狭窄,追求鸡虫得失,如何可自称代表民运?”
赵达功严厉批评了“逢共必反”,是批评民运组织“逢共必反”,也是批评某些
人自称代表民运“逢共必反”。
任何一个人,当他加入了民运组织,当他要自称代表民运的时候,他的言论
和行动应该要对整个民运负责任,其实也表示他自愿地放弃某些言论和行为上的
自由。作为民运组织,作为要代表民运的人,“逢共必反”是错误的指导思想,
更是错误的行动纲领,这一点联写文章反驳赵达功的王希哲也不得不承认。王希
哲在《质疑反对“逢共必反”的赵达功》一文中写道:“不赞成‘逢共必反’。”
然而,王希哲、还有其他一些人同时用所谓“维护‘逢共必反’者的权利”
试图驳斥赵达功,却是牛头不对马嘴了。谁都有“逢共必反”的权利,这种权利
是个人的,而不是民运组织或者民运集体的。
民运组织“逢共必反”,伤害民运组织;个人“逢共必反”就不能代表民运
:“逢共必反”的人组织起来可以成立一个“逢共必反”党,这叫“反共运动”,
不是我们今天说的“民主运动”。所以,“逢共必反”的人的人又代表民运组织
又自称代表民运就一定是“伪民运”!这是没有值得继续讨论的必要的事实。
(完)
转贴联总之声
http://www.jh-cdp.org/cgi-bin/h81view.cgi?dogdir=2&page=1&mode=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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