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熊彼特从这个主观唯心的价值论出发,利用他的“创新学说”为武器,攻击了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剩余价值学说。早在1912年,熊彼特在他的“经济发展的理论”一书中,便提出了所谓“创新学说"(Innovation Theory)。根据这种学说,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the setting up Of a new produc tion function)。社会上只有在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的生产方法和新的企业组织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只有在实现“创新”或“革新”的发展情况下,才存在企业家(Entrepreneur)和利润,才存在资本和利息;否则,在所谓“循环流转”(Circular flow)的情况下,这一切都不存在。『 熊彼特:《经济发展的理沦》,哈佛大学出版社1934年英文版:可参阅第二章《经济发展的基本现象》;第三章《信用与资本》;第四章《企业家的利润》;第五章《资本的利息》』熊彼特把企业资本家获取利润的企图,说成是“为了取得技术进步”;把企业家的职能说成是“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to carry out new combinations)。『熊彼特:《经济发展理沦》,英文版,第132页。』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中,熊彼特对“企业家的职能”下了这样的定义:“通过利用一种新发明,或更一般地,利用一种生产新商品或用新方法生产老商品的没有试用过的技术可能性,通过开辟原料供应的新来源或产品的新销路,通过重组产业等等来改革生产模式或使它革命化。”(本书164页)在熊彼特看来,利润只是个别企业资本家由于采取了这种“创新”而获得的“超额利润”。他认为这不是剥削,而是企业资本家应得的报酬。在他的心目中,作为利润的基本形式的平均利润和垄断利润一概都不存在。这样,熊彼特就把资本家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完全抹杀了。熊彼特吹嘘他的“创新学说”是动态的经济理论,诬蔑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只适用于完全均衡状态下的静态经济过程。(参阅本书第39页)可是他又攻击说:在静态经济过程中,“剩余价值学说是站不住脚的”(本书第39页);“在完全均衡状态下,剩余价值也许是不可能产生的”(本书第36— 00页)。
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不仅从来不是,而且也永远不可能是静止的。”(本书第104页)他说:“开动资本主义发动机并使它继续动作的基本推进力,来自新消费品,新的生产或运输方法,新市场,资本主义企业所创造的产业组织的新形式。”(本书第104页)他借用生物学上的术语,把那种所谓“不断地从内部使这个经济结构革命化,不断毁灭老的,又不断创造新的结构”的这种过程,称作“产业突变”(Industrial Mutation)并说“这个创造性的毁灭过程(Process of Creative Destruction),就是关于资本主义的本质性的事实。”(本书第104页)他还比喻说,在建立理论体系时,如果忽视了资本主义的这种本质要素,就“会象一出没有丹麦王子的‘哈姆雷特’剧”。(本书第108页)很清楚,熊彼特所说的“资本主义”,只不过是生产力变革或技术变革的一种形式或方法,他所谓的作为资本主义的“本质因素”的“创造性的毁灭”过程或“产业突变”,也只是生产技术的变革过程。在熊彼特的分析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完全看不到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实质也完全被掩盖了。如果要用上述比喻的活,这些被他掩盖起来的东西,倒真正是莎士比亚的名剧《哈姆雷特》中的丹麦王子。熊彼特显然是故意抹杀了这种真正的本质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