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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的看法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标题:
我的看法
(192 reads)
时间:
2002-10-14 周一, 上午6:17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几位的判词看,大家对于我在陈辞中列举陆地以前的帖子有些不以为然。最少在现在的坛规下,似乎即使我所说的全部是事实,也是,而且只是另外一个问题,在这个案件中是不相关的。的确,陆地的帖子在本案中是个不相关的事实。陆地的帖子是不是应该被删也是个无关问题。
真正有关的不是大家对于陆地帖子的判断,而是斑竹没有删除陆地的帖子,该行为的意义。坛规中对于明确要删的帖子是有比较清楚的规定的,对于酌情处理的部分就不是非常清楚。所以从以后的历次解释中,以及执法实践中,所形成的对于酌情部分的补充,我个人认为也是坛规的一部分,而且在实践上更有意义。我必须承认,从坛规看,斑竹其实拥有无限的权力,所以以删贴来挑战斑竹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按照WM的解释,坛规就已经给予了斑竹自由裁量权。这是个很明确的解法。但是自由裁量权是否要受到自己以前的案例的约束,是我要讨论的重点。现在在寒山流行对笔名解释,在某种情况下,这也能作为某种攻击。不知道斑竹14对此有什么解释。所以攻击不是重点。
陆地的贴是否该删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对于这样的贴不删,从斑竹行为中表现出来的对于删贴的酌情的度的控制的宣示,我认为作为坛规的一部分是同删我贴相关的。陈辞中,我并没有要求陆地的帖子被删去。我所举陆地的例子所表达的事实是,这样的帖子没有被删,那么相同斑竹,相同坛规下,我的帖子也不应该被删。这里不是在争论我同芦一样好的问题,而是是否一样坏的问题。所以才更该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其实整个事件中,除个别外,我都没有要求斑竹删掉陆地的帖子。我只是关注,既然芦文在,为何要删我的。这完全是我的平等权力。这和芦也没有关系。最多是把芦文作为坏的标准,认为这样的贴不会被删,不超过这样的,则一切无碍。所以到了后来,连辱骂的词句,我都没敢创新,仍然使用现代人很少使用的芦式用语,这虽然大大局限我在这方面的发挥,但是也保证了我没有超出任何界限。但是即使这样现在也被无缘无故的删贴,真是恶浪滔天。
所以诸位本来应该在判断中,如果对于坛规和以往的解释感到对于度的理解产生了混乱和不确定感,那么就应该有利归我。如果觉得事实俱在,清清楚楚,那么就对被告有利。这就是我的补充和理解。
很遗憾大家没有这么看。
另外,我同低手事件并没有结束。我将仍然一如既往,请各位斑竹多多关注。每次删贴,我就将号召同坛友好,支持我行为。所以每月一次的官司,大家还是能够盼望的。我也希望多多暴露芦的恶劣行径,卑鄙本质。无德言行,让天下人能够多认识认识。
谢谢大家
WM, 你在解释中先说天下没有绝对公平,后说,只有偏向芦才更公平。所以你还是在寻求相对公平的。这也是我的目的。所以你的讽刺我全部原封奉还。至于出资方,和创始人是否应该有特权,我其实是不反对的。说清楚就是,倒是根据以前的历次表明,该人同健谈没有任何联系,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所以下次拍马屁也要找准屁股才是,不是有屎的地方就是屁股。至于你自甘跟屁虫,堕落如此,倒是以前看高了你。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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