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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审讨论陈述及申诉如下:   
dok_kn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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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本审讨论陈述及申诉如下: (424 reads)      时间: 2002-10-14 周一, 上午12:3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官先生/女士:



本审讨论陈述及申诉如下:



1。本审读原告陈述后,得出的原告起诉“无理删贴。区别对待。”为

一句话:版主14以区别对待的方式无理删帖。



2。所以本审认为评审要点在于:其指控成立否?被告反指控成立否?



3。现在既然寒审及法官已界定原告为两项指控并剧此替被告为陪审员

界定了时间,则事情就简单多了。



4。本审由3。得出结论:(1)不是无理删帖;(2)区别对待问题

因法官已裁定下次(1月)后可再起诉,故不再予以考虑。



5。本审提醒法官“对于法律(坛规),我们只能判断某件事是不是违法,不能判

断执法人员是不是区别对待。”的论断是否与OJ案的最终结局有矛盾之处。

一个定案是后人引用例证的范例,正因“陪审团认定执法人员是区别对待,有种族

歧视CREDIT,其证据和起诉不能BEYOND DOUBT”导致OJ

NOT GUILTY。



6。 请法官告之:某陪审在最后宣读定论结案之前有否对其他陪审要求“正视陪

审团裁决”的资格、及这个要求本身的合理性。



谢谢



dok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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