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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答淮夷大法官——关于增加受理第三方申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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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淮夷大法官——关于增加受理第三方申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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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提上来答淮夷大法官——关于增加受理第三方申诉条款 (209 reads)      时间: 2002-10-13 周日, 下午12:2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完全理解!谢谢!



鉴于论坛某些斑竹有黑箱操作的癖好或精神暴力倾向,建议在新规则里增设检察官职位,以便受理第三方如本人此类申诉。

此举在于防止某些斑竹对网友的投诉,不论正版全版,一见就删,直到删得该人没脾气而放弃投诉的权利;又或者某些人在犯规后遭到删贴,封笔名等处罚后,但斑竹依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或人格贬损,违规者往往因为羞怯知难而退或者有碍于“道德”舆论压力而不敢或不要意思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一个人犯法了只是被法律剥夺其部分权利,而不是全部权利,即使是死刑犯,也有尸体不受侵犯的权利)。但有旁观者不忿斑竹这种行为,需要向检察官举报投诉,那么就需要一个机构来受理。

或者为了操作更简单,就请考虑在陪审团章程中直接增加受理第三方诉讼条款。

窃以为本案比较具有代表性,请考虑第一桩诉讼后受理。

谢谢!





另,这些话是对大法官说的,斑竹队伍不要插嘴(你们可以直接对大法官说)。至于其他网友,欢迎发表支持或反对的意见。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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